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個人所得稅法備受大家關注,新稅制首次增設6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讓老百姓切身感受到了稅務的惠民政策。但是還有很多人不瞭解個稅以及個稅app,今天總結230個問題,統一回復大家!
工資不到5千元無需專項扣除
個稅專項分析圖
明確告訴各位:
如果你的每月工資薪金收入扣除三險一金後的金額未達減除費用標準(5000元/月),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可無需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對於工薪階層上班族來講,在每月工資發放環節,同一個人最多可以享受到4項專項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支出;2.繼續教育支出;3.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或者住房租金支出二選一;4.贍養老人支出。對於大病醫療支出只能在次年彙算清繳時享受扣除。230個個稅抵扣問題,全都明確了!
一
個稅專項扣除綜合問題一
1、是指納稅人為了開通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的賬號進行辦稅,先行在辦稅服務廳獲取註冊碼,然後使用註冊碼在該平臺中開通賬號,以後憑此賬號即可遠程辦稅?
答:大廳註冊碼註冊。
2、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人臉識別認證註冊方式支持什麼證件註冊?
答:居民身份證。
3、男方贍養岳父岳母是否可以扣除?女方贍養公公婆婆是否可以扣除?
答:都不可以。
4、子女的範圍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監護的非子女。
5、子女教育的扣除標準是多少?
答:按照每個子女每年 12000 元(每月 1000 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6、我的子女的是函授專科或者本科,或者在職研究生博士生,我是否能夠按子女教育專項進行扣除?
答: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可以選擇由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本人扣除。
7、首套商業公寓貸款能享受貸款利息扣除嗎?
答:不能,商業公寓不屬於住房。
8、住房租金怎麼扣除?
答: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為準。
9、我買房買車時要求提供納稅證明,我零納稅能否提供證明?
答:零納稅是指納稅人應稅收入未達到起徵點而實際沒有繳納稅款的情形,稅局可以開具《納稅記錄》。
10、我父母或者其他親戚發生大病醫療支出,我是否可以按大病醫療享受扣除?
答:不可以。
二
個稅專項扣除綜合問題二
1、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由( )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答: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2、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 )扣除?
答:本人或者其配偶。
3、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 )扣除?
答:承租人。
4、住房租金扣除中,除直轄市、省會城市(首府)、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扣除標準為每月( )元?
答:1100元。
5、住房租金扣除中,除直轄市、省會城市(首府)、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含)的,扣除標準為每月( )元?
答:800元。
6、市轄區戶籍人口,以( )公佈的數據為準?
答:國家統計局。
7、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APP端)有哪幾種註冊方式?
答:大廳註冊碼註冊、人臉識別認證註冊。
8、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大廳註冊碼有效期為幾天?
答:7天。
9、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實名註冊的目的是什麼?
答:驗證綁定的賬戶是否屬於本人、對納稅人信息的真實性進行驗證審核、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和涉稅數據安全、建立完善可靠的互聯網信用基礎。
10、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包含了( )等功能,註冊成功登錄進入平臺後可以自行完善、修改自然人信息,以後可以直接通過該平臺進行相關涉稅業務操作,使納稅人無需再往返稅務機關辦理,減輕了納稅人的辦稅負擔,節約辦稅時間,更加方便、快捷的完成相關涉稅業務操作?
答:註冊、登錄、申報、繳款。
三
個稅專項扣除綜合問題三
1、我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專項及附加怎麼扣除?
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選擇其中一處扣除。
2、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能在預繳時扣除嗎?
答:不能。
3、( )應當向患者提供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本人年度醫藥費用信息查詢服務?
答:醫療保障部門。
4、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 )和()專項附加扣除?
答: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
5、贍養老人的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有哪些?
答:約定分攤、均攤、指定分攤。
6、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所稱的父母是指( )?
答: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
7、納稅人主要工作城市具體依據什麼?
答:本辦法所稱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僱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範圍,以工資薪金支付及社保繳納為準。
8、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額本年度扣除不完的,可以結轉以後年度扣除嗎?
答:不能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9、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實施時間是?
答: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10、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所稱的被贍養人是指( )以及( )?
答:年滿60歲(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
個稅專項扣除綜合問題四
1、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 )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答:2000。
2、住房公積金屬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嗎?
答:不屬於。
3、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主要工作城市為直轄市、省會城市或計劃單列市的,按照每月( )元的標準扣除?
答:1500。
4、大病醫療跨年度是否能把年後發生的支出累計到本年度?
答:不可以
5、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年( )元定額扣除?
答:3600。
6、享受大病醫療支出扣除需要保留什麼證明資料?
答:納稅人應當留存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者複印件)等資料備查。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向患者提供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本人年度醫藥費用信息查詢服務。
7、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 )元定額扣除?
答:400。
8、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個月?
答:240。
9、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個月?
答:48。
10、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的贍養老人扣除,被贍養人需年滿( )週歲?
答:60。
五
個稅專項扣除綜合問題五
1、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的稅率是多少?
答: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2、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的稅率是多少?
答: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依法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辦理彙算清繳?
答: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
4、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辦理彙算清繳?
答:三月三十一日前。
5、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申報納稅?
答: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
6、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 )或者()計算個人所得稅?
答:按月、按次。
7、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 )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答:1000。
8、我考的是國際資格證書是否可以扣除?
答:不可以,凡是不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佈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不可以扣除。
9、一個納稅年度內,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是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 )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答:15000。
10、我妻子(丈夫)發生大病醫療支出,我是否可以按大病醫療享受扣除?
答:可以,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但不能重複扣除。
六
個稅專項扣除綜合問題六
1、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屬於勞務報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後,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計算?
答:25%。
2、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 )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
答:三倍數額。
3、關於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下列說法是否正確: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雙方平攤,選定扣除方式後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可以變更?
答:錯誤。
4、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是否需要留存職業資格相關證書等資料?
答:需要留存職業資格相關證書等資料。
5、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採用約定或指定分攤的,是否需留存相關資料?
答:需要留存相關資料。
6、關於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下列說法是否正確: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答:正確。
7、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 )的個人,為居民個人?
答:一百八十三天。
8、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轉讓所得,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應當繳納。
9、納稅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每月( )元標準定額扣除?
答:1000元。
10、經營所得屬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的範圍嗎?
答:屬於。
七
個稅專項扣除綜合問題七
1、支付工資、薪金所得的扣繳義務人應當於年度終了後( )內,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
答:二個月。
2、累計減除費用,按照每月5000元乘以多少計算?
答:納稅人當年在本單位的任職受僱月份數。
3、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什麼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
答:工資、薪金所得。
4、個稅改革後,居民個人的下列所得項目中實行超額累進稅率的所得項目包括偶然所得嗎?
答:不包括。
5、2019年納稅人小張已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住房租金當年還能扣除嗎?
答:不能。
6、納稅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必須留存哪些資料?
答: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
7、納稅人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需要填報學費支出金額嗎?
答:不需要填報學費支出金額信息。
8、享受租房租金扣除時間是以當月為準還是次月為準?
答:當月。
9、納稅人不能通過( )渠道申請開具本人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答:撥打電話。
10、自( )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2022年1月1日。
八
個稅專項扣除綜合問題八
1、納稅人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起始時間為子女接受教育入學或年滿三週歲的?
答:當月。
2、納稅人的子女接受( )的相關支出,可以按照每個子女規定的標準定額扣除?
答:全日制本科學歷教育。
3、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部分,在一定標準內扣除。其中,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部分是指?
答:醫保目錄範圍內自付部分。
4、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在什麼時候扣除?
答:取得大病醫療服務收費等票據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5、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有幾檔?
答:三檔。
6、納稅人小張符合住房租金扣除條件,具體租房時間自2019年4月起,他可開始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具體時間是?
答:2019年4月。
7、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的地點是?
答:所得項目納稅義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
8、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向其中一處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辦理納稅申報的時間是在?
答: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
9、納稅人報送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其他留存備查資料應當自法定彙算清繳期結束後保存一定時間,這個時間是?
答:五年。
10、實行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應稅所得包括經營所得嗎?
答:不包括。
九
個稅專項扣除綜合問題九
1、納稅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 )週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
答:三週歲。
2、納稅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 )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
答:當月、當月。
3、納稅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贍養老人為被贍養人年滿60週歲的()至贍養義務終止的()?
答:當月、年末。
4、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由其在次年( )日內,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彙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答: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
5、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於每年( )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並報送至扣繳義務人?
答:十二。
6、商業健康險支出是否屬於綜合所得中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答:屬於。
7、小張和其妻子小王婚後購買一套住房,屬於首套住房貸款,是否可以由小張和小王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額度是1000元?
答:可以。
8、納稅人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應當留存?
答: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等資料。
9、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不包括?
答:贍養人指定分攤。
10、納稅人小張有姊妹兩人,父母均在老家,由在老家的妹妹負責日常照料。小張跟其妹妹約定,每人每月均攤扣除1000元,此種分攤方法是否正確?
答:正確。
十
個稅專項扣除綜合問題十
1、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稅率是?
答: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2、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 )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答:六萬。
3、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 )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答:八百 、百分之二十。
4、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 )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除按()計算?
答: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七十。
5、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 )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答:百分之三十。
6、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 )計算個人所得稅?
答:年。
7、納稅人因移居境外註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註銷中國戶籍後辦理稅款清算,此說法是否正確?
答:此說法錯誤。
8、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付給( )的手續費?
答:百分之二。
9、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 )為納稅人識別號?
答:身份號碼。
10、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共( )項?
答:六項。
十一
個稅專項扣除綜合問題十一
1、勞務報酬所得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答: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勞務報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稅法規定執行。2019年1月1日起,根據新個稅法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
2、2019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工資薪金每月如何計算預扣預繳稅額?計算公式是什麼?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第六條的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並按月辦理扣繳申報。
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稅款時,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詳見61號公告附件),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餘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餘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稅。納稅年度終了後餘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稅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僱月份數計算。
3、如果個人所得稅年度預扣預繳稅款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如何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62號)第一條第(三)、(四)項,符合“(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四)納稅人申請退稅”的情形,納稅人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彙算清繳納稅申報,並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稅款多退少補。
4、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如何計稅?
答: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5、個人出租住房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後契稅 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第四條規定, 個人出租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計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稅費不包括本次出租繳納的增值稅。個人轉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稅額,在計算轉租所得時予以扣除。
第五條規定,免徵增值稅的,確定計稅依據時,成交價格、租金收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不扣減增值稅額。
第六條規定,在計徵上述稅種時,稅務機關核定的計稅價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住房租賃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125號)規定:“三、對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6、外籍個人在中國境內工作超過183提案,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外籍個人在中國境內工作超過183天,屬於居民個人,按照稅法相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7、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答:2019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8、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不需要去稅務局申報吧?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62號)第一條: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
9、招一個境內員工外派到境外是否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答:境內員工外派到境外工作,為中國稅收居民個人的,符合專項附加扣除條件的,可以按規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境外員工在境外工作,一般屬於非居民個人,其取得所得屬於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一般不在境內繳稅,不得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10、預繳工資薪金的個稅,發現預繳申報有錯,多繳納了,是可以當期辦理退稅還是等辦理了彙算清繳再多退少補?
答:區分具體情形辦理:如果是由於申報錯誤、與實際不符而導致多繳的,可以選擇當期辦理更正申報申請退稅;如果是未及時報送或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導致多繳稅款的,由於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采取累計預扣法申報納稅,納稅人可通過扣繳義務人在補充專項附加扣除申報信息的下月辦理預扣預繳申報時,申報享受,準確繳納預繳稅款。
十二
個稅專項扣除綜合問題十二
1、電子模板填報完畢後,扣繳義務人應該如何進行導入操作?
答:扣繳義務人將收集到電子模板放至指定的文件夾,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後,進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採集菜單,選擇其中的任意一項專項附加扣除,點擊導入按鈕,選取“導入文件”,選擇對應的文件夾,即可導入相應的電子模板數據。
扣繳義務人在導入電子模板時,為提升模板導入以及問題排查效率,需要提醒員工進行規範的文件命名,如:單位名稱+員工姓名+身份證件號碼;人員比較多的單位建議分部門建文件夾;同時,為確保導入模板的成功率,建議限制每個文件夾的文件數量。
2、專項附加扣除模板是否可以重複多次導入?
答:可以,不會造成信息重複採集。如果批量導入後,仍有提示導入失敗的模板文件,建議可嘗試再次導入。
3、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電子模板所列行次不夠怎麼辦?
答:可以插入一行,或者複製一行,在最後一行後粘貼增加行次填寫。
4、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具體有哪些?
答: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
5、新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是否在2018年10月1日後就可以依照規定申報扣除?
答:不是。2018年,個人所得稅法完成第七次修法,採取“一次修法,兩步實施”的方式落實稅改紅利,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執行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並適用新稅率表,2019年1月1日起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新稅制全面實施階段。2018年12月22日,國務院正式發佈《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稅務總局發佈《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文件規定,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納稅人自2019年1月起就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改革紅利。
6、請問個人工資不達5000元起徵點,專項附加扣除還要不要採集?
答: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包含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四項),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因此,即使月度工資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納稅人判斷自己全年四項綜合所得的合計收入額減除相關扣除後為正值,那麼就應積極採集專項附加扣除;為負值的,可不採集專項附加扣除。
7、專項附加扣除文件什麼時候頒佈和執行?
答:《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於2018年12月22日頒佈,該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8、專項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應當如何操作?
答:第二十條 納稅人選擇納稅年度內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納稅人通過遠程辦稅端選擇扣繳義務人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根據接收的扣除信息辦理扣除。
(二)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信息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信息導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件,並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扣除信息表》應當一式兩份,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後分別留存備查。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選擇年度終了後辦理彙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將電子或者紙質《扣除信息表》(一式兩份)報送給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
報送電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稅務機關受理打印,交由納稅人簽字後,一份由納稅人留存備查,一份由稅務機關留存;報送紙質《扣除信息表》的,納稅人簽字確認、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簽章後,一份退還納稅人留存備查,一份由稅務機關留存。
9、個人所得稅是否可以延期繳納稅款?
答:納稅人確有延期繳稅需要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辦理。
10、2018年第四季度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繳納?
答: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的有關規定和計稅方法繳納稅款,但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法,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享受一次。具體計算方法如下: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後的商數,按照財稅〔2018〕98號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稅率表查找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對於在取得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個人工資收入低於5000元的,可以先從全年一次性獎金中減去“當月工資收入低於5000元的差額”,就其餘額按上述辦法查找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稅款。
十三
個稅專項扣除綜合問題十三
1、模板批量導入後,提示部分導入成功,後續如何操作?
答:請認真耐心的查看導入日誌,對於模板的必填項目,如有漏項,會導致失敗,日誌中會有明確說明,“【XX專項附加扣除】頁籤:【明細行X】的【XX】未填寫,請檢查。”請補充完善相關內容後重新導入即可。
2、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導入時提示:納稅人信息在系統中不存在,無法導入,怎麼辦?
答: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中的人員信息必須提前在人員信息採集處進行採集,才能導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請先通過人員信息採集導入相關人員信息後,再導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3、在某個專項附加扣除界面批量導入16個模板後,只顯示13條信息,什麼原因?
答:扣繳客戶端在一個專項附加扣除界面可以導入全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導入完成後,該項專項附加扣除頁面只顯示有該項專項附加扣除的人員信息,無此項專項附加扣除的人員信息不在此展示,可通過其他專項扣除菜單查看其他人員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4、什麼是扣除年度?
答:扣除年度是實際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年度,與填寫時間並非同一概念。同時,新個人所得稅制於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個人可以在此時點之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本次只採集2019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扣除年度應填寫2019年。
5、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填寫有何注意事項?
答:要填寫此前扣繳義務人在員工基礎信息採集時採集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否則,會造成個人信息與此前採集的基礎信息無法對應,導致信息採集失敗。
6、為什麼要提供配偶信息?
答:根據政策規定,個人享受子女教育、房屋租賃、住房貸款等專項附加扣除時均涉及配偶的相關情況,有鑑於此,個人在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時,需要如實提供配偶情況。
7、年度中間填寫電子模板的,此前配偶情況發生過變化的如何填寫?
答:按照填寫電子模板當時的情況填寫即可。
8、填報電子模板有什麼注意事項?
答:一是不要修改、刪除和調整電子模板的字段及字段格式;二是建議用excel填寫電子模板;三是填寫電子模板時請仔細閱讀相關的說明和提示。
9、部分電子模板會讀取失敗,如何處理?
答:常見情況有以下幾種:
(1)部分因為填寫不規範,建議按照導入時客戶端反饋的導入失敗提示信息修正後,重新執行導入;
(2)部分可能因為電子模板文件格式兼容性造成,建議在執行導入的電腦上用EXCEL打開導入失敗文件,然後保存為XLS或XLSX格式後,重新執行導入;
(3)部分可能因為電子模板文件損壞,文件打不開,這種情況下只能重新採集數據。
10、拿到的電子模板文件損壞後,從哪可以下載新的電子模板。
答:可以從各地稅務機關的門戶網站下載,或者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進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採集菜單,選擇其中的任意一項專項附加扣除入口,點擊導入按鈕,選擇模板下載,即可下載最新的電子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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