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埃落定,范冰冰必須補或罰8.83億,否則面臨牢獄之災

塵埃落定,范冰冰必須補或罰8.83億,否則面臨牢獄之災

稅務部門依法查處范冰冰“陰陽合同”等偷逃稅問題,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此外,還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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