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償過100億 它們會是監管最後認可的p2p平臺嗎

在近日由互金風險整治辦和p2p風險整治辦聯合下發的《關於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範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未出險的p2p機構被劃分成了4類,其中,只有規模較大且風險較低的機構才被允許繼續存在,殭屍類、小機構、高風險機構都將被清退。

2019年,用戶如果還選擇通過p2p進行理財的話,就只能去投那些規模較大且合規運營的機構。可是,規模大小的判定標準是什麼,合規與否又有哪些衡量標準?投資用戶可能在心裡是迷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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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意見,規模大小主要看綜合待償餘額和出借人數量,至於大小之別的分界線則由各地根據轄內實際情況來定。前段時間,已有消息傳浙江、廣東等地監管部門在清退小平臺,標準為待償餘額不足1億元。

可是市場上待償餘額超過億元的平臺依舊很多,既然監管政策對規模較大平臺比較照顧,為了保險起見,小翼覺得用戶在投資p2p挑選平臺時不妨自行把標準抬高,以待收100億元作為篩選標準。一般來說,待收能達到這等規模,也算得上行業頭部平臺了。

目前在全國互聯網金融登記披露服務平臺(https://dp.nifa.org.cn/HomePage)進行數據披露的平臺有119家,它們之中待償餘額在100億元以上的共有17家。這些平臺當前的出借人數往往也很可觀,大部分都在10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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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數據來自全國互金登記服務平臺,統計時間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小翼認為,如果監管部門單純以規模大小來決定平臺去留,這些平臺留下來是不成問題的。然而,監管還有一個篩選維度,那就是機構的風險程度。意見規定,出現以下5種情況中的任何一種,都會被認定為高風險平臺而被清退。

1、存在自融、假標,或者資金流向不明的;

2、項目逾期金額佔比超過10%的;

3、負面輿情和信訪較多的;

4、拒絕、怠於配合整治要求的;

5、合規檢查發現存在“一票否決”事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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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第二項的逾期金額佔比,目前可以通過全國互聯網金融登記服務平臺查詢得知外,其他4項,各家平臺究系何種情況,尚有待監管部門進行認定。僅以金額逾期率來說,上面所說的17家平臺所披露的金額逾期率均沒有超過10%,可以說比較安全。

所以,你投資的p2p平臺有這幾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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