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遠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轉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內蒙古遠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09年12月4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2009年12月21日召開2009年第十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烏審旗蒙大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暨增資的議案》,同意公司將持有烏審旗蒙大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蒙大礦業”)51%股權轉讓給中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煤能源”),股權轉讓價款為149,536.19萬元。股權轉讓價款分三期支付,前兩期股權轉讓價款126,443.87萬元按照約定已支付,第三期餘款23,092.32萬元自蒙大礦業800萬噸/年納林河二號礦井及選煤廠項目取得國家發展改革部門核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支付。

截至2018年12月30日,公司已收回中煤能源第三期股權轉讓價款23,092.32萬元。根據公司會計政策,對已計提壞賬準備11,320.05萬元全部轉回。本次壞賬準備轉回,公司2018年度淨利潤增加11,320.05萬元。

特此公告

內蒙古遠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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