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微思紀」侵吞社區“大城管經費” 江漢區社區黨委委員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李本勇,199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3年8月任江漢區民權街王家巷社區文體衛生委員至今,2015年8月任江漢區民權街王家巷社區(黨總支)黨委委員。

2017年1月至3月,李本勇作為民權街王家巷社區黨委委員、社區文體衛生委員,以支付王家巷社區居民勞務費的名義,從街道財政所報銷社區“大城管經費”6110元,其中1856元用於社區支付相關勞務費、購買工具物資、疏撈、保潔等費用外,餘款4254元被李本勇個人侵吞。

辦案人員介紹,李本勇身為中共黨員,利用擔任社區黨委委員、文體衛生委員的職務之便,採取虛報冒領的方式,侵吞社區“大城管經費”4254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條例原文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雖不涉及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執紀者說

在當前嚴懲腐敗、狠剎“四風”的高壓態勢下,仍有頂風違紀者公然漠視紀律,逾越紅線,虛報侵吞經費,造成了很壞的負面影響,受到懲處實屬必然。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持挺紀在前,進一步加大對虛報冒領、侵吞經費等問題的監督檢查和問責查處力度,強化通報曝光,以案明紀、以案育人,以監督執紀的實際成效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