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壇傳受具足戒

佛教的戒律是根據事實的需要而制定的。在最初的佛教僧團中,可以說根本沒有成文的戒律。所有的出家弟子,一般都是很深厚的法器,往往在佛祖三言兩語的開示下,就能悟證聖位,所以沒有制定戒律的必要。只是後來有人犯了過失,受到了外人的批評,於是弟子們要求佛祖制定戒律。

為了實施戒律,後來制定了受戒制度。受戒就是佛教徒通過一定儀式,接受佛教戒律。有受戒,就有傳戒。傳戒,就是寺院召集志願出家的人舉行傳戒儀式,使其成為正式僧尼。

佛門傳戒一般都是連受三壇,所謂初壇正授、二壇正授、三壇正授,稱為“三壇大戒”。初壇先傳十戒,多在露天

設戒場,或者在法堂內舉行。開壇時,鳴鐘集合眾僧,令受戒的信徒們集中在戒場或法堂。戒師手持戒尺,以莊重沉緩的語調,向受戒者宣講十戒:

盡形壽不殺生

盡形壽不偷盜

盡形壽不淫慾

盡形壽不妄語

盡形壽不飲酒

盡形壽壽不塗飾香油

盡形壽不聽視歌舞

盡形壽不坐高廣大床

盡形壽不食非時食

盡形壽不蓄金銀財寶

“盡形壽”是終身的意思。每當戒師宣講完一條戒律,要問道:“汝今能持否?”受戒者必須應聲回答“能持”或“依教奉行”。十戒宣講完畢,初壇傳戒即告結束。

二壇傳具足戒,一般三人一組,在戒壇舉行。設有戒壇的多為大寺院戒壇常設在寺院左後側或右後側,自成格局,另為一院。院中正殿為戒壇殿,正殿前立一小山門殿,以示從此進入,即受戒得解脫入佛門。

戒壇殿一般為方形大殿,中設三層玉石砌成的戒壇。戒壇為正方形,每層四面均有石龕,龕中安置小型戒神,龕外站有比石龕還要大的戒神。這些戒神都是戒壇的守護神,包括諸天,梵釋、天龍八部、伽藍神、金剛力士等。

戒壇上正面設蓮花座,供奉佛祖像。下設三師七證的坐椅十張,上首三張供三師坐,左側三張、右側四張,供七證坐。三師的坐法是:中間坐“衣缽傳燈本壇阿闍黎”,即授戒的戒師;左邊坐“羯磨阿闍黎”,亦稱羯磨師;右邊坐“教授阿闍黎”,亦稱教授師。三師缺一不可。七證都被尊稱為“尊證阿閣黎”,他們是證明人,人數略多或略少亦可。

受二壇戒時,先鳴鐘,受戒者集中在法堂,再迎請三師七證入戒壇。三師七證入壇拈香禮佛畢,就座,然後受戒者分組入壇受戒。先由教授師下壇對受戒者說明“衣缽”的含義,接著問:“今此衣缽是汝自己有否?”受戒者回答道:“有。”再口誦偈語,穿好袈裟。然後教授師在壇下對受戒者逐一詢問是否犯過“十三重難”、“十六輕遮”。“十三重難”指有十三種重大罪過或問題,如殺父母、殺羅漢、刺佛身出血、姦汙比丘尼等。“十六輕遮”是十六種妨礙出家的問題,如父母不準出家、沒有衣缽、現有債務、現為奴隸無人身自由、現為官吏、有某種不能參加僧伽集體生活的病(如長癩等皮膚病)等。得到受戒者的沒有犯過“十三重難”、“十六輕遮”的肯定回答後,便上壇受戒。但對上述問題還要再問一遍,以示慎重。然後三師七證表決通過授具足戒。授戒後由戒師講說四重戒:不殺生、不偷盜、不淫慾、不妄語。說明這四戒是具足戒諸多戒條中的根本大戒。其他戒條都是這四戒中分出的枝葉,服從於它。今後如果犯四戒中任何一戒,即失去比丘或比丘尼資格。最後命受戒者下壇學習具足戒。

具足戒對比丘和比丘尼各不相同:比丘戒有250條,比丘尼戒有348條。比丘250戒中,按犯罪輕重可分為八類:(一)波羅夷。這是最重的比丘戒,指犯了淫、盜、殺人、妄語四種過錯而言。如果犯了這種罪,就要從僧團中開除出去。(二)僧殘。這是僅次於前者的重罪,如觸女人,粗語等。如果犯了這種罪,要在一定時間內單獨關禁閉,並剝奪其僧人的權利。(三)不定。這是比丘所犯而嫌疑未決的罪。(四)捨墮。這是指非法取他人之物等罪,如果犯了這種罪,必須在僧團面前交出非法所得之物,並當眾懺悔。(五)單墮。這是一種輕罪,如飲酒、非時食等。只要懺悔就可原諒。(六)悔過。與吃有關的不法行為,如偷吃或無意中吃了葷菜等,只要自己能坦白過錯就可以了。(七)眾學。日常生活中不規矩的行為,只要自己反省即可。(八)滅諍。這不是一種罪過,而是僧團中消除與解決爭論的一種方式。比丘尼的348戒,除沒有“不定戒”外,分類同上。

三壇傳菩薩戒,在佛殿或殿前丹墀集體舉行。受戒者齊集後,由菩薩戒法師講述什麼是“三聚淨戒”。“聚”是種類的意思,即三種清淨的戒規:(一)攝律儀戒。攝律儀戒的核心是要求受戒者遵守佛教制訂的各種戒律,如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積善防惡。(二)攝善法戒。攝善法戒要求受戒者修善法積功德,多做好事。(三)攝眾生戒。要求受戒者教化濟度眾生。凡修菩薩行的佛教信徒都要受三聚淨戒。

菩薩戒法師宣講完畢後,領導受戒者禮拜釋迦牟尼佛為本師得戒和尚(導師),拜文殊菩薩為羯磨阿闍黎,拜彌勒菩薩為教授阿闍黎,拜十方一切如來為尊證阿闍黎,認十方一切菩薩為同學諸侶。這是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菩薩戒法師教導受戒者,懺悔三世罪業,併發十四菩薩行大願。最後菩薩戒法師為比丘、比丘尼宣說十重四十八輕出家菩薩戒,為優婆塞、優婆夷宣說六重二十八輕在家菩薩戒,並一一詢問能否奉行,其方式與二壇傳戒時問答相同。問答完畢,儀式結束。

藏傳佛教的受戒分沙彌戒和比丘戒。僧人7歲時應受沙彌戒,在儀式上宣誓,得法名。僧人20歲時應受比丘戒。受戒時,必須請授戒師和5至10名戒行無瑕的比丘僧眾作為授戒眾,佛堂中特設小桌放置受戒者的法衣、盛聖水的缽盂等物。當儀式舉行時,在場僧眾一齊誦經,此時受戒者入席,向佛像行三拜之禮。根據授戒師的指示,教授師要在密室審查受戒者,然後將審查結果報告給授戒師和授戒僧眾。到了受戒的時辰,受戒者坐在釋迦牟尼像前,兩手在胸前交叉,聽司儀引證經典告誡,並宣誓嚴守戒律。宣誓完畢後接受法衣、缽盂等物。然後參加儀式的僧人每人依次懺悔,並提出問題向受戒者質疑。問答完畢,在場的僧眾一起向受戒者祝福。最後由司儀依照《十誦律比丘戒本》訓誡,此後儀式結束。

對於剛剛進入佛門的僧人來說,經過三壇傳戒之後,戒律就像一股無形的強制性的力量,迫使他們改變原有的生活習慣,去接受另一種新的生活方式。受戒的目的,不僅是為了“掛單”雲遊四方,主要是為了防非止惡,淨化僧團組織。因此戒律是僧尼的行為準則、道德規範。佛在世時,以佛為師,佛滅度後,以戒為師。佛教的根本精神,就在於戒律的尊嚴,在於佛門弟子對戒律的遵守。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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