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煤集團三高管同日落馬 此前三人均受過處分

撰文 | 劉藝龍

1月8日,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晉煤集團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煤化工事業部總經理王毅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調查。

晉煤集團三高管同日落馬 此前三人均受過處分

王毅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12月,王毅因嚴重違紀被山西省國資委給予其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晉煤集團三人同日被查

1964年6月出生王毅是山西晉城人,博士研究生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晉煤集團王臺鋪礦副礦長、長平煤業公司副總經理、金石公司董事長等職務,2007年4月任晉煤集團副總經理,2011年1月任晉煤集團黨委常委、副總經理、煤化工事業部總經理(2009年7月至2012年5月期間兼任太陽石公司執行董事)。

晉煤集團三高管同日落馬 此前三人均受過處分

觀海解局注意到,晉煤集團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煤化工事業部總經理王毅的被查通報並非首次出現。12天前,12月28日,山西晚報曾報道過晉煤集團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煤化工事業部總經理王毅被查一事,同時被查的還有晉煤集團原煤化工事業部處長兼北京晉煤太陽石煤化工有限公司財務總監賈紅斌、晉煤集團趙莊二號井原外協主任王強。

觀海解局對比上述備查三人簡歷發現,三人在此前都受到過處分。

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賈紅斌被停職並於2017年12月解除勞動合同。

2015年8月王強被停薪留職,後被中止勞動合同並於2017年5月,因違紀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除上述三人被查外,晉煤集團黨委原常務副書記、紀委書記王良彥已於去年2月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

2016年3月31日,時任山西省煤炭工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楊茂林落馬。此前,楊茂林供職山西焦煤集團,擔任焦煤集團總經理。

山西七大煤炭集團與落馬官員均有淵源

觀海解局瞭解到,在煤炭業內,通常將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同煤集團”)、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山西焦煤”)、晉能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晉能集團”)、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潞安集團”)、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晉煤集團”)、山西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陽煤集團”)和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山煤集團”)7家以煤炭生產和銷售為主業的公司,稱為山西省屬七大煤炭集團。

這七大煤焦集團佔據山西全省煤炭產量的50%以上,佔全國產量的10%以上。

據觀海解局瞭解,截至目前,山西七大煤炭集團中,有五大集團均有高管落馬。除了今天落馬的晉煤集團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王毅外,還有四人:

焦煤集團董事長白培中,受賄3513萬餘元,獲有期徒刑十三年。

陽煤集團原董事長裴西平,被“雙開”。

山煤集團兩任董事長杜建華和郭海落馬,郭海因受賄1600餘萬元、失職瀆職致企業損失43億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50萬元。

晉能集團原董事長劉建中、原總經理曹耀豐,均被“雙開”。

還有三名山西落馬官員曾在煤炭集團中擔任要職。

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原副廳長、曾任晉煤集團總經理的楊茂林,被“雙開”。

山西省原副省長、曾任潞安集團董事長的任潤厚,庭審前病亡,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295.562708萬元、港幣42.975768萬元、美元104.294699萬元、歐元21.320057萬元、加元1萬元及孳息,以及物品135件,上繳國庫。

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原廳長、曾任同煤集團董事長的吳永平,被“雙開”。

管理煤炭集團的他們也落馬了

觀海解局注意到,曾任煤炭集團要職的落馬官員中有一人背景較為特殊,他便是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原廳長吳永平。

吳永平早年在大同煤礦集團工作,2011年起直至被查在山西省煤炭工業廳,擔任黨組書記,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廳長。

“雙開”通報顯示,吳永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觀賞勾結進行利益輸送,收受賄賂。

與吳永平在同一個煤炭系統被查的還有山西省煤炭地質局副局長張曉峰,出生於1962年的他是山西文水人,長期在山西省煤炭行業打拼,1993年2月任山西省煤田水文地質229隊隊長助理、副隊長,2005年12月任山西省煤炭地質局水文勘查研究院黨委副書記、院長。

2012年3月,張曉峰任山西省煤炭地質局黨委委員,一個月後出任副局長,行政級別副廳級。

2018年12月7日,張曉峰被“雙開”。

與張曉峰同屬手握煤炭行政審批權的山西省晉城市煤炭煤層氣工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趙晚疇。

從判決書來看,2006年至2014年的8年時間裡,趙晚疇通過接受當地“煤老闆”賄賂,使得家庭資產及支出共計人民幣約1.1億元。除少量現金,其財產還包括:存摺2427張,合計人民幣9691萬元;黃金3.13萬克,摺合人民幣約645.63萬元;歐米茄手錶3塊、卡地亞手錶1塊;VERTU手機2部、酷派手機1部;桑塔納轎車一輛;房產7套等。

2018年4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顯示,趙晚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300萬元;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9年,並處罰金300萬元。

同樣手握煤炭行政審批權的地方官員還有原呂梁市副市長張中生,他在煤炭領域通過查收資源整合、審批等大肆斂財。

晉煤集團三高管同日落馬 此前三人均受過處分

張中生

2018年3月28日,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張中生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公開宣判,審理查明,張中生索取、非法收取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0.4億餘元,判處張中生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資料 | 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 山西晚報 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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