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方盛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部分自有資金辦理結構性存款業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湖南方盛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方盛製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額度(即某一時點單筆或多筆進行現金管理的自有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閒置自有資金購買低風險、流動性好、短期(不超過12個月)的保本型理財產品或進行結構性存款與定期存款。投資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二年,單筆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並授權公司管理層實施相關事宜。(詳見公司2017-086、088號公告)

公司於2019年1月15日與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發銀行”)簽訂了《廣發銀行“薪加薪16號”人民幣結構性存款合同》(網上銀行簽訂電子版合同),決定使用閒置自有資金3,000萬元辦理結構性存款產品業務,相關手續已於2019年1月15日辦理完畢,主要內容如下:

一、結構性存款產品具體要素

產品類型: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名稱:廣發銀行“薪加薪16號”人民幣結構性存款

產品編號:XJXCKJ5545

結構性存款貨幣:人民幣

認購金額:3,000萬元

預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為2.6%或3.85%

結構性存款啟動日:2019年1月15日

結構性存款到期日:2019年2月15日

關聯關係說明:與公司無關聯關係

二、協議主要內容

投資者:方盛製藥,銀行:廣發銀行;

1、產品要素:詳見“一、結構性存款產品具體要素”。

2、本金及收益兌付時間:結構性存款期滿,廣發銀行將在收到投資收益(包括本金和收益)後將客戶結構性存款本金及應得結構性存款收益兌付給客戶。

3、本結構性存款所募集的資金本金部分納入廣發銀行資金統一運作管理,投資於貨幣市場工具(包括但不限於銀行存款、拆借、回購等)的比例區間為20%-100%、債券(包括但不限於國債,央票,金融債,短期融資券,企業債,中期票據,公司債)等金融資產的比例區間為0%-80%,收益部分投資於與美元兌港幣的匯率水平掛鉤的金融衍生產品,投資者的結構性存款收益取決於美元兌港幣的匯率在觀察期內的表現。

4、本合同及相關文件項下產生的任何糾紛如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應向銀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在投資者簽署本合同及《風險揭示書》後成立,並於銀行從投資者結構性存款賬戶成功扣劃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本金金額之日起生效。

三、風險控制措施

公司將風險控制放在首位,對標的產品嚴格把關,謹慎投資決策,本次公司選擇購買的結構性存款為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且期限較短,風險屬於可控範圍。在理財期間,公司將與產品發行方保持緊密聯繫,跟蹤資金的運作情況,加強風險控制和監督,保證資金安全,並將依據相關規定,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進行現金管理相應的損益情況。

四、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辦理結構性存款產品業務是在確保公司日常運營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實施的,不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週轉需要與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通過適度的短期理財產品投資,能夠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能夠進一步提升公司業績水平,為公司和股東謀取更豐厚的投資回報。

五、公告前十二個月內購買理財產品及現金管理情況

(單位:萬元)

公司不存在超出審批額度購買理財產品及現金管理的情況,即在董事會審批最高額度後的有效期內,公司任一時點尚未到期的單筆或多筆進行現金管理(含購買理財產品)的自有資金總額未超過經審批的最高額度。

六、備查文件

《廣發銀行“薪加薪16號”人民幣結構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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