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家長書

尊敬的學生家長:

為規範我區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和家長經濟負擔,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教育部等九部委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號)要求,特將相關事項向各位家長提醒告知如下。

01

請選擇合法校外培訓機構

合法培訓機構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區教育局均要求其亮證辦學,並在教育局官網及官方微信平臺更新公佈我區證照齊全、無重大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

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標準、培訓內容、教師信息等關鍵信息,均要求在辦學地點顯著位置公示。按照省政府最新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一次性收費不得超過3個月,培訓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

02

請遠離非法校外培訓機構

非法培訓機構由於未經審批部門批准,缺乏相關保障措施,一旦產生經濟糾紛、安全事故,維權無從保障。因此家長們務必引起高度重視,避免自身權益受損。我區即將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治理聯合執法,堅決取締非法辦學的培訓機構。對限期整改不到位,繼續無證辦學的機構,將納入青白江區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並向社會公佈。

03

請客觀理性看待校外培訓

家長要理性看待孩子參與校外培訓的作用,不盲從、不跟風,以滿足孩子個性發展需要為出發點,理性選擇校外培訓。孩子學業成長,關鍵是在讓孩子專注學校課堂教學,養成獨立思考、獨立學習的能力。應積極引導孩子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努力提高課堂學習效率,保證學校學習任務的圓滿達成,切實減輕孩子過重的課外學習負擔。

同時,歡迎各位家長對我區的非法校外培訓機構進行舉報!

舉報電話:028-68936518。

成都市青白江區教育局

2019 年1月9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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