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三個積極”全面推行“捕訴合一”辦案新模式

我院積極貫徹落實高檢院檢察長張軍在全國大檢察官研討班上的講話精神和全市檢察長座談會的部署要求,於9月1日起全面推行“捕訴合一”辦案新模式。期間,共召開專題座談會5次,制訂配套措施3項,確保改革有序推進。

一、加強領導,協調聯動,積極探索符合實際需求的“捕訴合一”可行路徑

一是強化研究部署。院黨組高度重視“捕訴合一”改革工作,檢察長劉建軍多次主持召開部署會,緊密結合轄區案件特點和司法實踐,專題研究改革路徑,著力突破原有各自為戰的辦案運行機制,進一步整合刑事檢察職能,優化配置偵監、公訴辦案資源,打造專業化辦案模式,促進辦案質量和效率雙提升,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成效。二是強化部門協作。迅速成立由檢改辦、政工辦、案管中心組成的“捕訴合一”改革專責小組,專人負責組織協調改革事項。深入研討統一案件分配、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審判活動監督等刑事案件辦理過程中改革重點難點問題,先後3次開展改革專項調研及聽取意見,確定“捕訴合一”改革實施規則。三是強化組織發動。積極向全體檢察官細緻講解“捕訴合一”辦案機制推行的目的意義、工作原則、案件範圍及人員設置等,要求全院各部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改革必要性和重要性,積極參與改革試點。檢察官們普遍認為該改革方案遵循“精簡、務實、效能”原則,紛紛表示支持擁護改革。

二、優化運行,提升效能,積極建立與“捕訴合一”相配套的組織措施

一是以細化流程促工作高效。明確“捕訴合一”辦案流程,規定同一刑事案件的適時介入、審查逮捕、延遲羈押期限審查、審查起訴、訴訟監督等辦案工作原則上由同一檢察官辦理,追捕追訴的關聯案件由原承辦人辦理,有效避免工作重合,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以平臺保障促改革實效。為配合新辦案模式運行需求,技術部門及時調整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後臺配置,對有關人員角色、文書審批權限、分案係數等設置進行修改,並提前組織案件流轉測試,有效實現“捕訴合一”辦案流程在信息化系統上高效順暢運行。三是以規範監督促辦案質量。為防範“捕訴合一”後可能出現的檢察權濫用,加大流程監控力度,狠抓辦案不規範問題,修訂完善《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檢察院案件質量評查辦法》,增加與實施“捕訴合一”相關聯的評查案件重點和範圍,實現對所有員額檢察官案件評查的全覆蓋。

三、創新實踐,科學配置,積極推行與“捕訴合一”相適應的專業化辦案模式

一是實行類案辦理。明確對職務犯罪、金融類、環境汙染等20餘類案件分別進行按類辦理,實現相同類別案件集中辦理,有利於繁案精辦、簡案快辦,產生同類案件加速辦理的效應。二是實行專業分組。創新推行“以類分案、分組承辦”辦案模式,成立職務犯罪組、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組、生態文明保護組、金融組等專業化辦案組,先按檢察官的崗位特長進行人員分組,組內人員再按原偵監、公訴部門人員實行交叉分組、互補分工。專業化辦案組模式既與“捕訴合一”相適應,又有助於培養高、精、專辦案人才。三是實行崗前培訓。針對偵監、公訴辦案人員相互不熟悉業務規程問題,加強業務培訓學習,專題組織全體辦案人員開展審查逮捕、公訴基礎實務培訓2次,選取典型案例組織庭審觀摩活動3次。組織公訴、偵監部門辦案人員相互幫教、交叉學習,促進全面熟悉和規範辦案程序,儘快適應“捕訴合一”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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