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控股股東構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中證APP訊(記者 陳一良)1月9日晚間,美盛文化(002699)公告回覆深交所關注函。公司圍繞中止向控股股東購買其持有的相關股權和債權一事說明交易轉讓款的具體支付情況、轉讓款的收回情況、該事項是否構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等問題。

公司12月20日晚間公告,公司原本擬以3.57億元,向控股股東美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美盛控股”)購買其持有的杭州捷木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捷木投資”)50%的股權和其對捷木投資的債權,且於2018年5月21日向美盛控股支付3.5億元,剩餘658.47萬元未支付。

由於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相應股權轉讓的工商登記手續,公司決定根據原協議約定,終止此次交易。2018年12月20日雙方簽訂《股權轉讓終止協議》,協議簽訂當日公司收到1億元退款,雙方還就剩餘轉讓款達成以下約定:美盛控股將於2019年1月31日之前退還2.5億元,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延遲歸還部分的利息。美盛控股實際控制人趙小強先生為此次轉讓款歸還提供連帶擔保責任。

公司稱,因協議取消後美盛控股未能立即歸還全部轉讓款,雖雙方已就歸還日期和延遲歸還部分的利息進行了約定,此舉仍在一定程度上構成了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的臨時性佔用。

值得注意的是,會計師在回覆公告中稱,在公司支付交易款項後,美盛控股一直未能按照協議約定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且經核查,“我們認為,在交易取消後,美盛控股未及時歸還所收取的交易對價,構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另外,公司還就上述交易終止後,公司對“美盛IP生態產業基地”募投項目的實施計劃作出說明,同時對上述交易是否具有真實商業實質,是否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募集資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規作出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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