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英語加權賦分,對不對

浙江高考英語加權賦分,對不對

浙江高考刷屏了:

2018年11月24日,浙江高考英語科目選考成績公佈,因部分考生成績與實際考試成績不符,遭到部分考生和家長質疑。

2018年11月27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發佈《關於英語科目考試成績的說明》:說明頒佈成績經過“人為”調整,進行了加權賦分。

《說明》一出,質疑的聲音不但沒有平息,反而進一步擴大,質疑從”成績錯了“轉向為”加權賦分任性操作“是否公平公正。

2018年12月1日,浙江省政府新聞辦發佈通報:浙江省委省政府決定成立以省長袁家軍為組長,有關權威專家參與的調查組,調查核實本次“英語高考加權賦分”事件,調查結果將及時公佈。

東哥曾經就此發佈過一篇文章,說的就是高考改革中教育公平如何體現的問題。

教育公平的體現其實很簡單:是一種“弱者權利保障”的公平,這和“我弱我有理”不同,教育層面的“弱者權利保障”是教育公平的基石。

基石不牢,地動山搖

高考制度作為我國實行幾十年的人才培養和選拔制度,雖然屢遭質疑,歷經改革,卻在人民群眾心目中有著至高無上的地位,原因就在於:

高考是基層民眾接受教育,融入社會的一條“捷徑”。

而這條“捷徑”的公平,則是一種很重要的屬性。或者說,是這條“捷徑”能夠成立的屬性。

千軍萬馬過獨木橋,憑藉的是“分數“,儘管“分數”有著許多的槽點,例如“高分低能”例如“應試教育”,但是,分數在大樣本數據上反映出來的,依然是個人素質學習能力的最好評價標準。

而本次浙江高考英語學科加權賦分,正是因為它觸動“分數”這個敏感點,換言之,它觸及了“高考公平“的底線。

底線不容侵犯

我們姑且不論如此”加權賦分“是否有著某種貓膩(大概率而言,這種可能性其實是很低的,畢竟,這種數據的密級很高,一人一分的修改操作,幾無可能——但是,針大的窟窿斗大的風,這種對於考試原始數據進行改動的操作,必然極度敏感),但是這種修改對於考生和家長而言,就是一種“不公平”:這種”默不作聲“的”修改“其實是對於基層考生家長聲音的一種無視,是對教育公平,高考公平的最大破壞。

這是對教育公平不可逆的破壞

理由很簡單,考出來的分數不算,哪個分數來算?

加權後的分數,一方面與原分數不同,加了分數的考生和家長或許有一種中大獎的感覺,沒有加分甚至在等級賦分上卻有了“吃大虧”的感覺的考生和家長如何想——吃了大虧的,自然是不會同意的。

僅僅是這種”我吃虧了“的猜測,已經足以製造一波輿情出來,何況,這種”吃虧“對於極少考生和家長而言,是實實在在的——這也是輿論高漲的原因所在。

觸及高考公平的底線,這就是此次事件引發輿情危機的根本原因——浙江的反應很快,規格很高,但是,調查結果可能很快出來,卻很難糾正這一次的結果。

因為這裡面的利益糾葛,是有衝突的,本次有訴求的家長們與那群已經獲得了加權賦分的家長們,利益是有衝突的。

從本質來講,這次浙江高考英語科目之所以會出現“加權賦分”,其實質是因為一次“高考事故”——是因為高考次數不統一,高考考生全體樣本不統一造成的——兩次難度不同的考試題目,兩個有重合又有區別的考生群體,在題目難度相差無幾的情況下,或許不會暴露出什麼問題,但是一旦考試題目難度驟增,區分度加大,就必然造成考生成績的差距:這樣,只考一次的考生,就會出現問題,一個這種”分數差距“導致的錄取差距與平時水平差距不一致的問題。

這個問題,本來是一個“兩次考試題目難度不一致”的問題,在延伸到考試評分環節之後,問題暴露出來,“加權賦分”的任性操作,實則是以一個“新問題”解決“老問題”,用“另一群的不公平”解決“一群人的不公平”:如此“打補丁”,其實是一種“手忙腳亂”的應對,反而進一步放大了問題!

這是一個在目前高考改制現行制度下,必然會出現的問題,只是掩蓋在了考試難度相差不大,大部分考生參加了兩次考試,考試次數和樣本數據太少的情況中:這次浙江暴露出的問題,對於所有進入高考改革的省份,都是一個警示。

這種事後的“打補丁”,很難得到考生和家長的理解,特別是在無視基層聲音的情況下進行修改,必然導致“瓜田李下”的猜測:事實上,我們雖然很難獲取浙江省高考英語的考生群體數據,但第二次考試理論上比第一次更有把握——

如果非要推行,可以第一次選考,第二次必考,或者只考一次,總之,公平比考兩次的賣點更重要!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百年,公平為要——另有一言,請教育各位同仁謹記: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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