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初期不信任合夥人了,已經上船能退票嗎?

創業初期不信任合夥人,是創業的大忌,但是已經上船,就不是大忌的問題,而是選擇。建議如下:

創業初期不信任合夥人了,已經上船能退票嗎?

合夥人創業

一、優先考慮是否可以排除“不信任”因素

創業不易,組建團隊創業更加不易,不能因為一些矛盾或爭議,而輕易放棄夥伴和項目。因此,面對現行的狀況,需要和合夥人開誠佈公的溝通,最壞的結果就是談崩,而分道揚鑣。其他結果也就可以輕鬆面對。

二、溝通無效情況下,幾種情況的注意事項

1、合夥協議明述了退出機制

如果創業前,有了明確的創業退出機制,以合情合理的方式,要求退出團隊,按照約定進行後續操作。

創業初期不信任合夥人了,已經上船能退票嗎?

創業退出機制

2、沒有明確的退出機制

合夥創業,常規有兩種股權合作形式,一種出資入股,一種技術入股,當然也有複雜的雙摻。沒有明確退出機制的情形下,

(1)單純的技術入股,退出如果不對項目造成致命打擊,那就僅僅是面子問題,建議早散夥好過拖拖拉拉。但是如果項目離開技術入股的合夥人,就直接崩塌,建議利用核心優勢,去獲得項目的合理訴求,例如,把握項目節奏和方向。

(2)出資入股,比較麻煩,因為資金退出涉及企業管理和行政問題,按照公司法,在企業未解體/註銷的情況下,股份和資金是不能取出的,只能通過股份轉移或者出售進行資本套現。例如:如果退出人股權20%,出資20萬,那麼只能轉移給企業內部人員(內購),或者出售給第三方機構或個人(股權變現)。

如果退出人的股份比較小,單方面想退出,是有一定難度的。因此,最好的結果是內購,最壞的打算是,持股走人,關注企業分紅狀況。

(3)技術配出資入股,與單純的出資入股解決方法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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