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認同和社交媒體助推“黃馬甲”行動

法國思想家盧梭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一書中,舉過一個“獵鹿捉兔”的例子,至今已被衍生為博弈論的一個經典博弈結構。故事講的是兩個獵人一起獵鹿,但是在獵鹿過程中會碰到兔子,如果其中一人跑去捉兔子,那麼鹿就會失之交臂,另一人將一無所獲。對這兩個獵人來說,一人準備獵鹿,另一人跑去捉兔,行動不協調沒辦法產生最優結果。因而兩人的最優選擇結果,要麼一起獵鹿,要麼各自捉兔。最優選擇有兩個,現實結果究竟是出現各自捉兔,還是共同獵鹿?它本質上是一個協調問題。如果我們把捉兔子當作個人行動,把獵鹿視為集體行動,那麼問題就轉變為:究竟需要憑藉什麼條件,才能夠讓同樣是最優選擇的個人行動讓位於社會最優的集體行動呢?

2018年11月和12月份的法國黃馬甲活動,為“獵鹿捉兔”的集體行動協調問題提供了一個現實案例。活動導火索,是法國為了環保上調燃油稅,原先擬在2019年1月起對每升柴油和汽油分別徵收6.5歐分和2.9歐分的二氧化碳稅。如果以1:8的兌換比率折算成人民幣,相當於每升柴油和汽油分別增加0.52元和0.232元。這一漲幅對於法國民眾的日常生活影響究竟會有多大呢?我們可以把這一影響效應折算為更為直觀的日常消費品。按照最長通勤時間和距離來看,巴黎毫無疑問居於法國各城市榜首。依據Moovit公共交通指數可知,在巴黎單次行程平均距離是10.8千米,但是72%行程超過12千米。我們以每天30千米來回行程、一升柴油平均行駛15千米簡單估算,一天消耗兩升柴油,徵稅將使每月多支出3.9歐,它近似等價於出外一趟的來回公交車費,或者2根好點的法棍、4根最便宜的法棍(家樂福最便宜時每根0.52歐元,一般是每根2歐元左右)。

換句話說,由於燃油稅上調導致每月可能少吃4根法棍,超過28萬的法國民眾穿上“黃馬甲”,暴走香榭麗舍大街,最後還讓政府不得不宣佈暫停調稅計劃6個月。一個讓社會學家、政治學家甚至經濟學家都覺得非常頭疼的集體行動難題,竟然被為了4根法棍麵包而奮鬥的法國“黃馬甲”給輕鬆“解鎖”了。對於法國人民的集體行動偏好和自由權利意識,我是大寫的服氣,也忍不住想給他們“加戲”:要是每位參與遊行的“黃馬甲”人手一根法棍(它有兩大妙用:人餓了可吃法棍,法棍變硬了可當防身工具),高呼上“還我法棍”口號的話,那畫面會更應景、更有喜劇感、也更具法國Style。

從傳統經濟學視角來看,法國黃馬甲活動是一個集體行動問題,更適合解讀它的不是“獵鹿捉兔”的協調博弈,而是囚徒困境。不同於“獵鹿捉兔”所反映的協調問題,囚徒困境反映的是一個合作難題。它不同於“獵鹿捉兔”的地方在於,不管對方選擇合作(獵鹿)還是選擇搭便車(捉兔),每個人選擇搭便車(捉兔)的收益都要高於合作(獵鹿)時的收益。通俗來講,囚徒困境可以具體化為這樣一個情境:獵鹿過程會驚起一窩兔子,它給捉兔的人帶來正外部性,此時獵人獨自捉兔的收益,會明顯高於兩人合作獵鹿時的平分收益。因而,每個獵人的最優選擇是搭便車(捉兔),博弈均衡結果是大家都選擇搭便車(捉兔),但是這一均衡結果(兔子平分)卻劣於雙方合作時的社會最優結果(獵鹿平分)。換句話說,同質理性經濟人的搭便車選擇,會使得如何才能進行一項集體行動成為一大難題。

幸運的是,近二三十年來大量行為經濟學和實驗經濟學研究早已表明,現實生活中的人是異質的,具有不同社會偏好,他們會在意、關心和比較自己和他人的收益和福利。絕大多數人是條件性行動者,別人合作時會跟著合作,別人搭便車時會跟著搭便車。這一現實情境,使得經濟理論上的集體行動問題不再是一個囚徒困境問題,而是轉變成“獵鹿捉兔”的協調博弈問題。因而,集體行動問題的焦點,不再是如何合作,而是如何協調。

具體到“黃馬甲”活動中,法國擬加徵燃油稅的後果,將不可避免使得一部分人想要抗議遊行,一部分人一開始並不想參與遊行,但是如果遊行人數足夠多的話,這一部分人會“隨大流”跟著參與遊行,他們是“條件性行動者”。此時,究竟是什麼條件,使得不想參加遊行的個人最優行動,也轉變為參加遊行的集體行動呢?兩樣東西起到非常關鍵的行動協調作用。第一個是成功創建一種身份識別和認同標識:“黃色馬甲”!這一黃色背心馬甲,給所有遊行的人提供了一個非常醒目的標識,它在活動現場中可以起到兩個作用:首先,增加遊行群體的識別功能。它可以一下子把活動現場當中各種不同膚色、性別和年齡等社會經濟特徵的所有人成功劃分為兩大群體:遊行示威人群和非遊行示威人群。其次,提高群體的認同和歸屬感。“黃色馬甲”讓那些想要上街表達利益訴求的人容易產生“終於找到組織的感覺”,也會發現他們“不是一個人在戰鬥”!“黃馬甲”人數越多,身份認同感和歸屬感會越高,集體表達利益訴求的聲音會越大。它對內可增強身份認同,對外容易傳達出“黃馬甲”規模信息,進而成功吸引“條件性行動者”參與到遊行隊伍中。

第二個在“黃馬甲”集體行動中起到非常重要協調作用的東西,是在這過程中推波助瀾的Facebook、Twitter和YouTube等社交媒體。不同於報紙或電臺等傳統媒體,在社交媒體上每個普通人,都可以成為各種不同事件、消息、視頻或話題等內容的創建者或提供者。每個人都可以是這些平臺上的“導演”“製片人”“記者”“主持人”“評論員”。正如國內的新浪微博,每個人還可以為自己上傳的任何信息、相片、語音或視頻等內容定位並打上話題標籤符號(如黃馬甲話題:#gilets jaunes)。同一話題標籤參與人數越多,越容易篩選成為平臺熱門話題,從而吸引更多人圍觀和討論,這反過來會增加這一話題置頂的概率。社交媒體的這種助推效果,在集體行動形成前期可能需要以周或以天計,但是在其成熟期就是以小時計。因而,對於11月中下旬週六碰巧前往巴黎的觀光旅遊者來說,可能會親眼目睹這樣一個劇變過程。早上9-10點參觀凱旋門時,可能也就二三十名“黃馬甲”舉舉牌子、喊喊口號。但是在附近參觀完大小皇宮和榮軍院,下午3-4點返回香榭麗舍大街至協和廣場,會驚訝於外面世界的劇變:目之所及,滿街盡是“黃馬甲”,警察開始執盾戒備,人群開始分流騷動!登上社交媒體一看:哇!“黃馬甲”早已刷屏、變熱點話題!

目前由於法國政府的臨時妥協和警戒部署,“黃馬甲”們已經安靜消停一段時間。但是2019年6月暫停調稅到期時,“黃馬甲”集體行動是否還會捲土重來?這取決於到時政府的應對措施及“黃馬甲”們的接受容忍度。然而,“黃馬甲”活動對集體行動理論和社會治理實踐具有重要的借鑑和參考價值。從理論上來看,基於社交媒體、移動自媒體和大數據背景下的集體行動理論研究重點,已經發生明顯變化,需要學術界緊密聯繫現實實踐,昇華和豐富已有集體行動理論研究內容。而從社會治理實踐來看,一方面,當意圖推出一項利好全社會的公共政策時,如果它會明顯損害一部分人的基本福利,甚至影響到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質量乃至基本生存問題時,那麼推行該政策的同時,最好要有相應配套救助補貼方案。舉例來說,如果法國推行燃油稅上調方案,與此同時,對於受到影響的低收入或貧困人群進行補貼,或每月給他們發放價值相當的法棍,這應該會緩解調稅產生的矛盾。另一方面,實踐中要密切關注社交媒體對於集體行動的助推效應。對於社會治理者來說,很有必要做好社交媒體的輿情實時監測和配套工作。相應部門既要尊重公眾對於社會集體利益訴求的表達機會,讓基層民聲充分享有表達機會和上傳下達的暢通渠道。與此同時,基於監測數據,相關部門可以防患於未然,提前做好應對預案,及時充分地應對在集體行動中藉機鬧事或者進行危害社會安全的不利或危害行動。

(作者連洪泉為華南師大經管學院副教授,法國經濟理論和分析中心訪問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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