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人,不需要取悅婆家,你不欠他們的!

今年的冬天太冷了。朋友張琳的老公就把老家的公婆接到了城裡。

婆婆已經76歲了,身體小毛病不斷,大的到沒有,公公夏天中風了,偏癱,行動不能自理,需要坐著輪椅。

張琳每天早上五點半就起床給全家做早飯,原來都是在早餐店解決的,現在公婆來了,不能再湊活了,吃完飯,她送兒子上學後,再趕緊上班。

上班期間她會在十點左右提醒婆婆,公公該吃藥了,下班後,她趕緊去菜市場買菜,回家做飯,吃完後洗涮完,又快到上班時間了,下班還是她回家做一家人的飯菜,打掃家務,教兒子做作業,一直忙到晚上十一點。

張琳忙來忙去,累了一天又一天,也有吃不消的時候,就想讓老公替自己分擔一下,哪怕刷刷碗、拖下地也行。老公生氣的說:"你作為我們家的兒媳婦,就應該孝順公婆,伺候他們,否則你就是不孝。“

張琳跟他吵了起來,老公直接說,你要是嫌累,就辭職,我爸媽比你事業重要多了。

張琳氣的說,要辭職你辭職。從法律層面上來說,照顧父母是每個親生子女的義務責任,兒媳婦只是起到輔助贍養的義務,做與不做,都不應該受到譴責。從道德層面上來說,用孝順來綁架女人,讓女人失去自己的事業替老公去盡孝,那就是道德綁架。

女人為了伺候公婆真的辭掉自己的工作,失去經濟能力的同時,還會伴隨著家庭地位的下降,看別人的臉色過日子,到最後大多數男人其實真的會嫌棄自己的老婆不掙一分錢,而不會考慮你當初是因為什麼辭職的。

女孩子嫁人後,管公婆叫一聲爸媽,是感恩他們生養了自己的丈夫。

但公婆沒有沒有生養過兒媳婦,兒媳婦嫁過來以後反而要和丈夫一起掙錢,養家餬口,贍養老人,出錢出力,生的孩子跟婆家姓,所以兒媳婦並不欠婆家的!

已婚女人,不需要取悅婆家,你不欠他們的!

2、女孩子剛結婚的時候,都希望自己能跟公婆一家愉快的相處,能讓他們把自己當成一家人,會掏心掏肺的對他們好,結果,往往吃力不討好,遇到不懂感恩的人,你做的再好,在他們眼裡,你還是一個外人。

珍珍結婚的第二天,要和老公一起去度蜜月,婆婆知道了,非得跟著去,理由是自己辛苦養大了兒子,還沒有享受過一天的清福。

珍珍帶著婆婆去了,一路上,給婆婆買了不少的禮品,但凡自己買的衣服價錢超過了婆婆的,婆婆就會嫌棄的數落她。

作為兒媳婦,珍珍還給婆婆端洗腳水,還給婆婆買金項鍊金手鐲等,婆婆看到還總是說,反正你花的是我兒子的錢。她似乎忘記了,她的兒媳婦每個月的工資都要比她兒子高很多。

直到生孩子坐月子,她才看清婆婆的真面目,婆婆從來沒有幫她帶過一天的孩子,平日裡也十分的清閒,有空就打打麻將,跳跳廣場舞,即使珍珍哀求她,每個月給她5000塊錢,婆婆就是不帶孩子。

小姑子懷孕坐月子,婆婆樂壞了,趕緊跑到小姑子家裡,照顧她,幫她帶孩子,一直幫到她孩子上初中。

不巧的是,婆婆生病了,躺在醫院需要人照料,公公、老婆、小姑子他們首先想到的就是她,因為家裡就一個兒子,公公和兒子都是男人,照顧不方便,因為小姑子已經出嫁,是別人家的人,上有老下有小。

珍珍滿口拒絕,當時直接甩出一句話:”你兒子和女兒是最應該孝順你的人,何況我求你幫我帶孩子,你寧願打麻將,寧願去給你女兒看孩子,都不幫襯我,如今你病了,我絕對不會照顧。

從那以後,全家人開始對她冷眼相待,把她當成了一個外人,還到處罵她,不孝敬老人。

珍珍至今想不明白,自己從嫁進婆家後,自己是掏心掏肺的經營家庭,但婆婆對自己也不好,怎麼老了,病了,自己成了最應該伺候她的人。

已婚女人,不需要取悅婆家,你不欠他們的!

3、明明是生你養你的父母,你卻讓別人代你盡孝,還一直在推卸責任,自己不想孝順,不想幹活,而拿妻子當擋箭牌,這是多可笑又可悲的一件事情。

一個女人,嫁到婆家,不欠他們的,欠的只有自己的父母,總是想著讓別人的女人去照顧你,你的兒子又照顧了人家父母多少。

人最重要的是懂得換位思考,將心比心,就像莫言說的,人這輩子,我只對兩個人負責,生我的和我生的人。

能不能對得起生你的人,和你生的人,全看你自己。

我的一個朋友,母親患病多年,不能自理,他十分的孝順,給母親洗衣服,做飯,曬太陽,能做的全部都做,他不要求妻子代他盡孝,認為這些都是自己應該乾的,他對妻子說,我很感謝你包容我的母親,我不想讓你因為母親影響了我們夫妻之間的感情,也不想讓我母親這麼大年紀不舒心,我只能自己動手,讓你們都過得舒服些。

原來妻子對婆家的事從不主動參與,現在看到老公不容易,也會幫忙。

所以,我們務必要記住,身為男人,贍養自己父母是不可推卸的義務,如果你自己的父母你都不孝順,你指著誰來替你孝順?將你拉扯大已屬不易,更應該明白,你的妻子不欠你們的,不要一邊拿媳婦當外人,一邊用親人的標準來苛責她做這做那。

已婚女人,不需要取悅婆家,你不欠他們的!欠他們的,是他們的子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