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珍惜你的人,不值得!

一個姑娘用了三天的時間用手機打了將近兩萬字,跟我講述她自己的故事,講之前她問我是出於好奇想聽,還是真心的願意做她的聽眾,我說我聽過太多愛情故事了,好的壞的,我早已沒有

那種好奇心了,如果你願意傾訴我便是一個樹洞,不管故事如何,我都用心聽著!

這個故事並沒什麼新奇之處,無非是兩個女人對一個男人的長期拉鋸爭奪戰,無法去判定誰是第三者,因為男人總是在兩個女人之間舉棋不定,而兩個女人又心甘情願在對方離開之後固執的等待他的迴歸,當然在等待期間兩人掐的天昏地暗、痛的撕心裂肺。

我沒看出男人愛她們其中任何一個,因為他那麼狠狠的傷害著,可他自己也是痛苦的,被佔有慾控制著,擁有一方就害怕另一方會屬於別人,佔有一個就不甘心另一個不屬於自己,所以不停的來回徘徊。

不珍惜你的人,不值得!

姑娘問我,暖陽你聽完這個故事是不是很厭惡我,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吧,如果我不給機會,任何人都傷害不了我,可我卻一次又一次的讓別人去作踐,真的很活該,不是麼?

而我聽完之後只覺得好心疼,心疼她什麼都明白卻還是執迷不悟,心疼她讓自己受那麼多傷,心疼她無力把自己從泥沼中拖出來,也心疼另一個姑娘遭受著與她同樣的痛苦。

我記得曾經也有一個有女朋友的男人,對我說過跟女朋友已經沒有感情了,要跟我在一起,我瞬間就把他拖入了黑名單,這樣的男人即便條件再優秀我也不願自己與他有任何瓜葛。倘若他真的與女朋友沒有感情了,倘若他真的喜歡你,那麼就應該尊重你、尊重他自己也尊重那個他曾經愛過的姑娘,至少要先把上一段感情解決乾淨再來對你說喜歡,這種佔有著一個又跟另一個表白的,要麼是出於備胎心理怕最後竹籃打水,要麼便是三心二意,拿沒有感情做幌子想腳踏兩隻船,總之哪一種都夠讓人厭惡了!

可能很多讀過我文章的人都覺得我很理性,其實恰恰相反,我是一個感性到有時別人一句話就會讓我熱淚盈眶的人,我寫書評和影評,大家對我一致的評價是:不夠客觀,共情過度。並且我在聽別人的故事的時候,也總是自我代入,過於感知別人的喜怒哀樂,但是有一個原則我很清楚,我是一個樹洞,我要做的是想辦法安慰她,把她拉出來,讓她能開心幸福。

不珍惜你的人,不值得!

我勸她放手,因為在這段感情裡她已經把自己作踐的不成樣子,甚至連她愛的男人都惡狠狠的罵她:你真是個惡毒的爛女人。

可從前她明明不是啊,明明是陽光明媚,開朗大方的啊!

而她說什麼都不肯放,她說既然捲進來就不想逃避,承受了這麼多背叛和傷害,她更不想放手去成全別人的幸福,如果這場爭奪戰要一直持續,她也要奉陪到底。

我忽然想起多年前看過的饒雪漫的《離歌》,失蹤許久的毒藥回頭找馬卓,半夜他的手機亮了,馬卓拿起手機發現那個聯繫人的名字是“老婆”,而馬卓沒有吵醒毒藥,也什麼都沒說,只是默默的把毒藥緊緊的抱入懷中。

因為她知道這次的相聚短暫且珍貴,她只敢珍惜不敢有絲毫的吵鬧,即便知道對方很可能因為另一個女人突然又消失,可她還是愛著他,義無反顧的。

現實中竟也有這樣的傻姑娘,就是要定了他,不管多痛不管多辛苦都死抓著不肯放手!好像只要能換來他短暫的回頭,這中間的所有傷害就都變成值得!

然而,這真的是愛嗎,她們只是被自己的不甘心控制了吧,因為付出了那麼多,糾纏了那麼久,便更不甘心放棄,不甘心曾經的付出最後卻一無所得!

可是她們卻總是想不明白,這明明是一個漩渦,你越不肯離開,就會被捲入的越多,付出的越多,賠進去的青春、愛和幸福就越多,這是一場註定誰都是輸家的戰爭啊。只有離開,離開才有可能看到光明!

不珍惜你的人,不值得!

我時常對自己說一句話:如果你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起碼你要控制自己的行為。

做人必須有原則,這個原則便是你行為的準則,不管情緒多麼激動,不管多麼想打破,都不可以觸碰的一個底線。

就像曾經的失戀,不管多麼痛苦都要壓抑著不能回頭,因為知道回頭便是黑暗是泥潭,往前走才有可能看到陽光。如果當初我放任自己一直糾纏下去,那麼我也不敢想象現在的自己會是什麼樣子!

情感上可以感性,但是行為上請你理智,感性是讓自己的心更柔軟,懷抱著熱情去發現世界的更多美好,而理智便是讓我們控制自己,不被情感操控,畢竟我們生活在社會中,僅僅依靠情感作戰往往會迷失自我,那麼這時候就要用理智把我們拖回正常的人生軌道。

我們要的不是一段感情,不是一個人,而是幸福!

感性的迷失常有,但請你學會用理智點醒自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