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內設區市黑臭水體兩年後基本消除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水清岸綠的環境人人樂見,自去年全國落實“河長制”後,江蘇更是率先宣佈全面建立河長制。既然河長制已經建立,那我們身邊這些河湖庫區水環境又有怎樣的改變呢?昨日,江蘇省水利廳舉行全省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新聞發佈會,宣佈我省目前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已達5.7萬餘人。同時,江蘇將在未來兩年打造百個生態湖泊,實現生態環境再提升。

省內設區市黑臭水體兩年後基本消除

據介紹,截至2018年11月,江蘇的大小水體都有了自己的河長湖長。今年,我省還出臺了河長湖長履職辦法、年度考核細則,探索建立問責辦法、暗訪和曝光制度。為狠抓河湖管理範圍內亂佔、亂建、亂排等現象,全省河湖“ 三亂”專項整治行動也是2018年的重點任務之一。截至目前,河湖“三亂”專項整治首批下達的1115個項目中,已整改699處、完成率達62.7%。長江固體廢棄物清理也已基本完成,嚴厲打擊長江非法採砂。

江蘇省河長辦副主任、省水利廳副廳長張勁松表示,根據最新的統計數據,江蘇累計完成河湖管理範圍劃定5.8萬公里,劃界信息已入省級數據庫,長江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完成。為增加河湖空間,我省正在積極推進湖泊退圩還湖工程,預計通過四個湖泊將實現恢復水域面積92平方公里。不僅如此,未來兩年內還將建成1000條生態樣板河道,全面建設50座大中型生態水庫,整體打造100個生態湖泊。

河湖生態的改善直接帶來的是水質和防洪能力的提升。據悉,到2020年,我省重點河湖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82%以上,國考斷面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達到70.2%以上,基本消除設區市及太湖流域縣(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流域防洪達到50-100年一遇標準,區域治理達到20年一遇標準,城市防洪及排水基本達到國家規定標準,農村治澇達到5-10年一遇標準;主要河湖生態評價優良率達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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