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曉暉一封實名舉報信在沭陽當地引起不小的轟動。
2018年10月19日,上市公司——利群商業股份有限公司(601366.SH,下稱“利群股份”)董事會秘書張兵(兼任職利群時代宿遷開業籌備人)公開發出實名舉報:稱利群股份所收購的原樂天瑪特沭陽一店(現已更名為利群時代超市沭陽人民中路店)在開業籌備過程中遭遇沭陽縣城管局長史建軍多次刁難。
經濟觀察網記者從張兵處得到確認,此舉報信為張兵本人以公開、實名所發。
舉報信全文為:
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宿遷市紀委、市監察委:
中國沭陽縣委、沭陽縣人民政府,沭陽縣紀委、縣監察委:
利群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國知名商業連鎖企業,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2018年5月,我公司正式收購韓國樂天華東區72家門店,其中原樂天瑪特沭陽一店(現已更名為利群時代超市沭陽人民中路店)位於沭陽縣人民中路69號,建築面積3.9萬平米。已於2018年8月29日開業,在開業籌備過程中,在得到沭陽縣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的大力支持下,沭陽縣城管局長史建軍同志仍多次刁難,不予辦理商場門頭字號的安裝直至在開業前一天才勉強把一部分企業LOGO設置到位,現場執法人員24小時值班,聲稱“我們局長不點縣長,局長就不讓你們施工。”
近期,沭陽二店將於11月1日開業,在申報沭陽二店將原“樂天瑪特”門頭更換為“利群時代”門頭的過程中,沭陽縣城管局長史建軍同志,以一店至今沒有亮化為理由,對二店的合理申請再次刁難不審批,不允許施工,並派人24小時看守。
沭陽縣城管局長史建軍同志給我們推薦的某單位出具的“亮化方案”,需耗資200餘萬元,必須逼我們做!
我有如下疑問: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依法治國,李克強總理多次強調“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執政理念。
1、史建軍局長的上述行為法律依據在哪?是否代表沭陽縣委、縣政府?
2、上述行為是否破壞了沭陽的營商環境?是否破壞了宿遷的營商環境?
3、我公司沭陽二店11月1日開業,是否能更換店招?因為不執行你史局長推薦的“亮化工程”就不予批准?
4、是哪條法律法規規定的必須讓我們花費200餘萬元,讓某個施工單位來做所謂的“亮化工程”?
我公司收購的樂天瑪特華東區72家門店中有54家位於江蘇省,其中沭陽縣有2家,宿遷市有7家。收購時原樂天瑪特門店均處於停業狀態,遺留了大量社會矛盾,我公司收購後積極籌備開業,解決因停業期間造成的各類社會矛盾隱患,促進當地流通市場發展,提供就業崗位,提高物業使用效率,促進企業與地方經濟共同發展。
綜上,我懇請沭陽縣委、縣政府相關領導儘快批准我們的門頭更換,以利我們按期開業!
舉報人:
利群時代商貿有限公司宿遷區域開業籌備負責人:張兵
2018年10月19日
經濟觀察網記者多次嘗試聯繫沭陽縣城管局長史建軍未果。19日下午,沭陽縣發佈官方通報:
今天上午,利群時代商貿有限公司宿遷區域開業籌備負責人張兵網絡舉報我縣城管局長對其商場門頭字號的安裝存在違法執政問題。對此,沭陽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已迅速安排對舉報中反映的安裝方案進行重新審核,儘快給予答覆。沭陽縣紀委、監委已同步介入調查核實,相關情況將會及時予以公佈。
一位負責市政管理的人士對經濟觀察網解釋:“亮化一般是市政管理的,就是亮化工程。比如路燈,比如有一些射燈晚上射在建築上,比如河道兩岸掛些彩燈什麼的,這些是有規劃的。”
在2017年中國連鎖經營百強中,利群股份以249億元的銷售額,位居第21位。在韓資樂天百貨決定退出中國市場之後,利群股份基本承接了樂天百貨在中國香港和華東地區的全部門店。
2018年8月29日,利群股份與樂天購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樂天購物”)完成了樂天購物下屬香港2家及華東區10家標的公司的股權變更。
2018年半年報顯示,利群股份的百貨業態、超市業態和家電業態,三大板塊的營業收入均在增長,但百貨業態的毛利率下降。利群股份的此次在宿遷地區開業的利群時代超市屬於其超市業態板塊,也是該公司增長比較迅速的板塊之一。
受二級市場不利因素影響,利群股份目前股價處於低位,每股約7.2元,總市值維持在60億元人民幣。
經濟觀察網記者將繼續跟進報道。
附:舉報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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