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陽光收費” 促工商職能到位

【編者按】1978年10月31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恢復成立。作為湖南經濟發展的見證人、助產師和守護者,40年來,湖南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從催生培育市場主體到商品市場的建設,到科學監管維護市場秩序,始終孜孜以行,留下了獨特的時代印記。

即日起,紅網工商頻道與湖南省工商局聯合推出《我與湖南工商40年》系列報道,講述40年間充滿工商情結的故事。

相關鏈接:

2001—2002年初,我在常德市桃源縣工商局擔任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倡導和推動“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市場管理費”的收取方式創新,以“陽光收費”為“兩費”收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推進四方定費、電腦管理和建立經濟戶口,推動了全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上臺階,進而推動了全省工商系統“兩費”收費方式的全面創新。

查擺問題 啟動改革

1999年工商體制改革後,桃源縣工商局在崗力量明顯不足,監管執法任務繁重,並且在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中原來存在著定費不科學、收費不規範、監管不到位等問題。2001年7月,我們帶著這個課題,組織人員到郴州、株洲、湘潭等地工商部門參觀學習,他們深化經濟戶口管理,實行收費改革的寶貴經驗,使我們受益非淺,我們稱之為“湘南經驗”。

如70萬人口的攸縣,2000年“兩費”收入達1100萬元;郴州市工商局人民路工商所轄區內只有個體工商戶1318戶,2000年實現“兩費”收入441萬元;湘潭市工商局民主路工商所轄區內個體工商戶不到400戶,2000年實現“兩費”收入60萬元。而我們桃源97萬人口,2000年有個體工商戶16800多戶,“兩費”收入只有445萬元,與先進單位相比已形成巨大的反差。

湘南學習回來後,大家一致感到:數字上的差距,反映了我們思維方式上的差距,更反映了我們監管工作和管理水平上的差距。為此,我們在全縣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十大查”,查出了“定費不科學、收費不規範、監管不到位”三大問題。

究其原因,根結就是定費不公開、不民主,兩費定、繳、管工作缺乏科學性。為此,憑藉工商體制改革的東風,全局掀起了“四方定費、收費改革、電腦管理”的革命,實現定費、繳費、監管三分離,提升監管水平,促進職能到位。

創陽光收費 推動改革

為了把收費改革穩步推進到位,我們向全縣發出了《關於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市場管理費定繳管改革的通告》,利用多種形式進行廣泛的宣傳發動。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桃源縣工商局行政事業性收費定繳管工作實施方案》,並堅持按照《實施方案》分步實施。

2001年以來,我們按區域成立由工商幹部、當地黨政府負責人、個私協骨幹、個體工商戶行業代表組成的“四方定費”小組,按照依法、客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依據經濟戶口,結合地區、行業、經營規模等實際情況,靈活參照我局制定的定費起點標準,採用成本倒算法、開支換算法、同類比較法、抽查測評法、環比遞增法等五種定費方法科學測算營業額或收益額,定費到戶,及時將定費結果張榜公佈。

在省市局的幫助下,全局共投資20多萬元,建立了信息中心,並且以所為單位建立了10個信息工作站,以工商組為單位試點建立了3個電腦繳費處,實現了全局聯網。

同時,對全縣1337家各類企業、12521戶個體工商戶全面建立“四一”經濟戶口,即一宗監督管理檔案;一張巡查登記卡片;一本註冊登記臺帳;一臺綜合管理電腦。將“四一”資料與日常監督管理情況一併輸入信息中心,建立起科學管理的局域網。

我們還率先進行了收費票據改革,統一使用由電腦打印的《湖南省工商管理費專用收款收據》。為增強收費改革的透明度,我們著重做好了“五統一”和“五公示”工作,實現了全程公示,陽光作業。“五統一”就是:註冊登記戶與實際持照經營戶統一,持照經營戶與定費戶統一,定費戶與繳費戶統一,定繳費戶(額)與電腦數統一,收費額與上繳財務數統一。五公示就是:收費標準公示,定費結果公示,繳費結果公示,逾期繳費催繳公示,逾期繳費處罰公示。

收改革成效 推廣改革

經過一年多“四方定費、電腦管理”的實踐,成效初見。

首先,在監管機制上實現了職能轉變。實行電腦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減少了直接收費人員,改變了過去80%的人收費,20%的人監管的老模式,形成了以日常巡查、專項檢查、重點稽查相結合的監管機制。在監管方式上實現了靜、動態聯合監管,推行了“四方定費、業戶送費、電腦收費、巡查催費、立案查費”的收費監管新模式。

其次,由於全面推行了四方定費、電腦管理,做到了定費、繳費、監管三分離,“五統一”“五公示”,增強了行政收費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理順了工商內部的工作關係,樹立了良好的工商整體形象,融洽了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感情,得到了當地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的真心支持,贏得了市場主體的理解,激發了繳費對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此外,“陽光收費”造就了一支高素質、高水平的工商隊伍。四方定費、電腦管理的成功運作,對幹部職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克服了坐大船的思想,改變了過去重收費、輕管理、收砍費、收包費的現象,增強了責任感、使命感和危機感,激發了生機和活力,在降低管理成本、促進監管職能到位、廉政建設、依法行政等方面有顯著成效。

“陽光收費”得到了省工商局和常德市工商局的高度肯定,2002年在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推廣;2006年6月1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全面推行“陽光收費”,統一規範“陽光收費”的程序和要求。

(本文作者李宏祥系原常德市桃源縣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