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愛國……拒絕兩億四千萬····

劉德華在演義圈獲得了驚人的成績,被譽為香港四大天王之一,成為億萬人心中的偶像。他的勤奮,謙虛,執著另人稱讚。除此之外他還有一種另人讚賞的品格:愛國。作為香港的一線明星,他從未覺得自己遊離於中國之外。早在香港迴歸之前,他就經常在演出時這樣宣佈:“我是一箇中國人,身上流淌著炎黃祖先的血。”當時港英政府正在和中國政府鬧摩擦,有人就勸他不要意氣用事,以免被港英政府找麻煩。他憤然的說:“作為一個藝人,我就是要公開期盼迴歸祖國的願望,絕不是什麼意氣用事!”香港回後他積極參加各種慶祝活動,為回到祖國的懷抱歌唱。而幾乎每次演出他都要演唱他最喜歡的那首歌———《中國人》讓時間知道我們都是中國人!!2006年6月5日,劉德華應日本一家娛樂公司的邀請舉辦一個小型的歌友會。歌友會一開始,歌迷們用熱烈的掌聲歡迎他們的偶像,但有寫別有用心的日本記者提問時夾雜著一些中傷中國的話。這讓劉德華非常的氣憤,他拒絕用日語向大家問好,接著又拒絕了主辦方原來安排的日語歌曲,原定的粵語歌曲也全部取消,只用普通話演唱。劉德華用普通話一字一句道:“本來我是不想來日本的,但是因為合約在身,不得不來。但是你們〈指記者〉不要以為一紙合約就可以把我牽住。如果我不來,沒人可以把我怎麼樣。我只是覺得那樣做,對我的歌迷不公平,因為歌迷是無辜的。我不想在做的事情誰也無法逼我做!”劉德華接著說:“套用一句中國人的老話:藝術是沒有國界的,但藝術家是有國界的!”他還對主持人說:“以後不介紹我時,不要說我是香港歌手,因為我首先是一箇中國人,是中國歌手!”第3天,日本東芝公司派人來找劉德華的經紀人,出3000萬美圓的豐厚報酬,請劉德華做東芝的形象代言人。3000萬美圓,是兩億4千多萬人民幣呀!東芝公司認為劉德華會萬分高興的接受這快誘人的大蛋糕,但是結果出呼他們的意料,劉德華以沒有任何商量的回答:不行!“從日本回來後,在回答拒絕東芝公司的原因時,劉德華說:”我覺得現在的氣氛,我去做東芝公司的代言人是不合適的,就是給再多的金錢,我也不能失去一個做中國人的骨氣!作為藝人維護祖國的尊嚴責無旁貸!

劉德華愛國……拒絕兩億四千萬····

劉德華愛國……拒絕兩億四千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