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牡丹江市2018年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公告

「公告」牡丹江市2018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為滿足牡丹江市社區建設工作需要,優化社區工作者隊伍,根據牡丹江市委辦公室《關於加強全市社區工作者隊伍專業化建設的實施辦法(試行)》(牡辦發[2018]29號),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牡丹江市東安區、西安區、愛民區、陽明區、經開區、寧安市、海林市、穆稜市、東寧市、林口縣。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計劃招聘社區工作者336名,詳見《牡丹江市2018年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東安區、西安區、愛民區、陽明區及經開區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海林市、寧安市、穆稜市、東寧市及林口縣招聘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已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不限。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週歲(2000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不超過35週歲(1982年12月1日及以後出生);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2年以上社區工作經驗的可放寬到40週歲(1977年12月1日及以後出生)。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無違紀違法行為。

4.品行端正,身體條件達到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的合格條件。

5.熱愛社區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及相關業務知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尚在禁考期,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人員。

2.曾受過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紀律處分,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社區工作者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3.受到警告、嚴重警告且按照規定未滿有關期限的人員。

四、薪酬待遇

社區工作者在崗期間享受崗位補貼、績效補貼和“五險一金”,詳見《牡丹江市新聘用社區工作者薪酬待遇表》(附件2)。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採取網上報名方式。應聘者請登錄牡丹江人才工作網(www.mdjrcgz.gov.cn),點擊首頁“網上報名”,選擇“牡丹江市2018年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進行報名,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照片及《牡丹江市社區工作者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3),有社區工作經歷需放寬年齡的同時上傳社區工作證明(加蓋社區公章)照片,每人限報1個崗位。凡不符合規定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六、考試評價

報名截止後,根據崗位報名情況確定考試時間和地點。如報名人數與招聘單位崗位人數達不到3:1開考比例,相應減少招聘單位崗位人數。考試及相關情況另行發佈公告,請報名人員及時關注牡丹江人才工作網(www.mdjrcgz.gov.cn),獲取相關信息。

七、資格審查、體檢與考察

市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資格審查、體檢和考察。

八、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並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合同期限與本屆社區“兩委”任期一致。對符合《關於加強全市社區工作者隊伍專業化建設的實施辦法(試行)》(牡辦發[2018]29號)聘用要求的,可繼續聘用。

附件內容請登錄牡丹江人才工作網(www.mdjrcgz.gov.cn)下載。

市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諮詢電話:0453-6276326;0453-6276316。

牡丹江市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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