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評估 砥礪前行——新時代中國社會組織評估創新與發展

十年评估 砥砺前行——新时代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创新与发展

十年评估 砥砺前行——新时代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创新与发展

十年評估砥礪前行

——新時代中國社會組織評估創新與發展

從民政部2007年8月作出社會組織評估決定,並於同年10月正式開始對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開展評估工作算起,我國社會組織評估已經走過了十年曆程。這是開拓創新的十年,也是成績斐然的十年,更是不忘初心、開創未來的十年。站在十週年的重要節點回望評估工作發展歷程,既是對歷史負責,也是推動事業發展的客觀需要。基於此,現從十個方面勾勒社會組織評估概貌。

1法規制度不斷完善

社會組織評估開展的十年是相關法規制度不斷完善的十年。堅持走法制統領、有序推進、規範發展,是我國社會組織評估一直堅持的總原則,也是社會組織評估取得健康快速發展的成功經驗。2007年8月16日民政部出臺《關於推進民間組織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民發〔2007〕127號),提出“建立政府指導、社會參與、獨立運作的民間組織綜合評估機制,推進民間組織評估工作”,同時印發《全國性民間組織評估實施辦法》,規定了全國性民間組織評估的原則、程序、參評資格、評估委員會組建方式、評估專家的資格條件,制定了評估指標、評分細則,製作了評估申報書、等級證書等制式文書,初步建立了社會組織評估的制度體系,為日後向全國推廣複製、事業發展壯大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010年12月27日,民政部頒佈《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這是社會組織評估領域首部部門規章,對社會組織評估的工作原則、工作機制、評估對象和內容、評估機構和職責、評估程序和方法、迴避和複核、評估等級管理等進行了全面規定。在此之後,以《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為統領和依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浙江、安徽、福建、陝西、湖南、廣東、海南、重慶、四川、甘肅、深圳、寧波等18個省陸續出臺了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實施辦法),社會組織評估的法制化進程邁出了重要一步。

2011年3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首次設立專章闡述社會組織發展規劃,其中提出“實行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和評估制度”。這是社會組織評估首次出現在國家層面的戰略規劃中,為社會組織評估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依據。

在法制引領發展的同時,社會組織評估的實踐也在推動制度設計朝著更加完善、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方向發展。2015年5月13日,在總結社會組織評估實踐的基礎上,民政部制定並印發了《民政部關於探索建立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一方面及時將實踐經驗上升為頂層設計,另一方面也指導和規範了全國社會組織評估的發展方向。

當前,廣大社會組織評估工作者正在自覺對照全面依法治國戰略佈局的部署和要求,有序推進社會組織評估法規制度建設進程,結合《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制定工作,著力推動解決社會組織評估上位法依據等問題,適時啟動修訂《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始終保持社會組織評估在法制化軌道上健康發展。

2指標體系日趨科學

依據評估對象特點不同分別制定評估指標,體現了社會組織評估分類實施、精準評價的價值追求。社會組織評估十年的發展歷程,始終牢牢抓住建立完善指標體系這個“牛鼻子”。在這一過程中,廣大社會組織評估工作者堅持理論聯繫實踐,一方面根據我國現行社會組織的分類和架構,找出共同點、剖析不同點,認真分析不同類別社會組織的特點;另一方面不斷總結評估工作中發現的參評社會組織實際工作和指標不適配的情況。通過大量深入細緻的研究,制定了不同類型的社會組織評估指標,並在實踐中不斷豐富,不斷完善。

2007年10月,民政部制定印發了基金會評估指標。2008年8月,民政部印發了《《關於協助開展行業協會商會評估工作的通知》(民函〔2008〕245號),公佈了全國性行業類社團評估指標。2009年8月,民政部印發了《關於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規範化建設評估工作的通知》(民函〔2009〕97號),公佈了民辦非企業單位評估指標。2011年8月,民政部印發了《關於各類民間組織評估指標的通知》(民發〔2011〕127號),制定了全國性學術類社團和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的評估指標,並對全國性行業類社團評估指標、基金會評估指標和民辦非企業單位評估指標進行了修訂。2012年11月,民政部印發了《關於全國性公益類社團、聯合類社團、職業類社團、學術類社團評估指標的通知》(民發〔2012〕192號),新增全國性公益類社團、聯合類社團、職業類社團評估指標,同時對學術類社團評估指標進行了修訂。至此,制定完成了行業類社團、學術類社團、公益類社團、聯合類社團、職業類社團、基金會、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8類社會組織評估指標體系。

與此同時,各地也在民政部發布的各類社會組織評估指標的基礎上,結合實際開展有益嘗試和探索,例如: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制定了“自然科學類學術社團評估評分細則”;安徽省民政廳制定了“全省性體育(公益性)社團評估評分細則”。目前,民政部組織相關單位正在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和社會組織領域改革發展等重點工作,抓緊制定“慈善組織評估指標”,同時對現有指標體系也在不斷更新完善,確保評估指標始終發揮“規範建設、引領發展,全面評價、體現特色”的核心作用。

3參評社會組織數量不斷增加

參與程度是衡量一項工作開展情況的重要指標。對於社會組織評估來說,參評數量既是實現工作預期的重要因素,也是其是否被管理服務對象接受和認可的客觀反映。社會組織評估開展十年來,我們欣喜地看到隨著評估工作的不斷推進,社會組織參與評估的積極性、自覺性不斷提升,參評數量不斷增加,社會組織廣泛參與評估的工作局面已經形成並不斷得到強化。

截至2016年底,在民政部登記註冊的8類社會組織共2316家,已有1328家參加了評估。其中,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已基本實現全覆蓋。全國性行業類社團近800家,參加評估的有570家,參評率為70%。具體如下:

(一)基金會從2007年開始評估,共有271家/次參加評估,獲得5A等級20家,4A等級57家,3A等級111家,2A等級28家,1A等級17家,還有38家無等級。具體評估情況見圖表1:

十年评估 砥砺前行——新时代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创新与发展

圖表1:2007-2016年在民政部登記註冊的基金會參評情況

(二)全國性行業類社會團體從2008年開始評估,共有715家/次參加了評估,獲得5A等級58家,4A等級187家,3A等級279家,2A等級14家,1A等級2家,無等級175家(都在2013年)。具體評估情況見圖表2:

十年评估 砥砺前行——新时代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创新与发展

圖表2:2008-2016年在民政部登記註冊的的行業類社會團體參評情況

(三)民辦非企業單位從2009年開始評估,67家參加了評估,獲得4A等級11家,3A等級28家,2A等級4家,1A等級7家,無等級17家。具體評估情況見圖表3:

十年评估 砥砺前行——新时代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创新与发展

圖表3:2009-2016年在民政部登記註冊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參評情況

(四)全國性學術類社會團體從2011年開始評估,共有206家/次參加,獲得5A等級17家,4A等級62家,3A等級119家,2A等級7家,1A等級1家。具體評估情況見圖表4:

十年评估 砥砺前行——新时代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创新与发展

圖表4:2011-2016年在民政部登記註冊的全國性學術類社會團體參評情況

(五)全國性公益類社會團體從2012年開始評估,共有 17家參加,獲得4A等級6家,3A等級11家。具體評估情況見圖表5:

十年评估 砥砺前行——新时代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创新与发展

圖表5:2012-2015年在民政部登記註冊的全國性公益類社會團體參評情況

(六)全國性聯合類社會團體從2012年開始評估,共37家參評,獲得5A等級2家,4A等級有11家,3A等級23家,2A等級1家。具體評估情況見圖表6:

十年评估 砥砺前行——新时代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创新与发展

圖表6:2012-2016年在民政部登記註冊的全國性聯合類社會團體參評情況

(七)全國性職業類社會團體從2012年開始評估,共有5家參評,獲得4A等級2家,3A等級2家,2A等級1家。具體評估情況見圖表7:

十年评估 砥砺前行——新时代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创新与发展

圖表7:2012-2016年在民政部登記註冊的全國性職業類社會團體參評情況

(八)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2012年開始評估,共有10家參評,獲得5A等級1家,4A等級4家,3A等級5家。具體評估情況見圖表8:

十年评估 砥砺前行——新时代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创新与发展

圖表8:2012-2016年在民政部登記註冊的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參評情況

4對地方的指導不斷加強

社會組織評估始終堅持上下互動、共同推進的工作原則,早在社會組織評估啟動之初,就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探索創新,為評估工作的全面鋪開積累有益經驗。《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頒佈後,則側重依法推動社會組織評估規範化建設,加強對地方各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的指導。

2009年4月,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印發《關於做好社會組織評估等級備案工作和統一評估等級證書、牌匾樣式的通知》(民管函〔2009〕41號),要求各地建立健全社會組織評估等級備案制度,及時將評定為4A等級以上(含4A等級)的社會組織評估結果報民政部備案。備案主要事項包括:(一)評估情況報告;(二)獲得4A等級以上(含4A等級)的社會組織名單。同時要求各地按照統一規範的規格和內容,製作和管理社會組織評估等級證書和牌匾。2010年7月30日,民政部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召開首次全國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經驗交流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民間組織管理局負責人參會。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民間組織服務中心主任孫偉林指出,社會組織評估是全面推進社會組織管理服務體制改革的要求,是強化社會組織監督管理的重要舉措,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統籌領導,全面推進評估工作。這次會議受到各地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的普遍關注和重視,加速推動了社會組織評估在全國層面的展開。

2012年11月,《社會組織評估指引》出版發行,這是我國第一本系統指導評估工作開展的專業性書籍。該書詳細梳理了社會組織評估的開展情況、工作原則和工作程序,分析了社會組織評估的重點和難點,解讀了全國性行業類社團、學術類社團、公益類社團、職業類社團、聯合類社團、基金會、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評估指標。該書的出版極大推動了各地社會組織評估的規範化建設,特別是為各類社會組織評估指標的實際操作提供了標準依據,避免了各行其道,偏離方向,提高了社會組織評估的整體質量。

2013年6月25日至28日,民政部民間組織服務中心在貴州省召開了全國社會組織評估工作暨評估標準專題培訓會議,來自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100餘人參加了會議,這是民政部首次針對評估工作舉辦的專項培訓。會上民間組織管理局副局長、民間組織服務中心常務副主任廖鴻通報了各地開展社會組織評估的情況,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民政部民間組織服務中心相關人員對評估指標進行了解讀。通過這次會議,各地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力度進一步加大,在地域上基本實現全覆蓋,參評率也在穩步提高,其中貴州、青海參評率達到了70%以上,北京、福建、廈門也達到60%以上。

十年來,民政部與地方各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之間的交流互動持續而深入。據不完全統計,十年間,民政部派員赴地方專題講解社會組織評估30餘次,參加培訓人數超過1000人次,地方各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通過來人拜訪、來電諮詢等多種方式主動了解民政部關於社會組織評估的最新動態,解決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各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之間相繼建立了社會組織評估QQ群、微信群,上下交流互動更加便捷和深入。

5信息化建設不斷健全

重視信息化建設是我國社會組織評估十年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特徵。這既是信息化時代“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理念指引下的大趨勢,同時也是由社會組織評估的特點決定的。其一,為了保證現場評估工作的客觀公正,從2009年開始,所有評估專家的現場評判結果實現了當天錄入系統,2012年以後評估專家的現場評判又實現了無紙化,可在移動終端上直接錄入系統。其二,社會組織評估承擔著採集社會組織發展狀況和信息動態的功能,只有藉助信息化手段,才能實現社會組織評估信息的數據化管理。其三,方便與地方各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交流互動,實時掌握和了解地方社會組織評估動態。

基於以上考慮,2009年民政部民間組織服務中心與北京富源匯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自主設計開發了社會組織評估管理系統。經過近十年的使用和升級,已經成為一個完整先進的社會組織評估管理和評分操作系統,實現了社會組織評估信息管理、評估指標管理、評估專家管理、評估申報管理、評估現場操作流程管理、評估結果彙總分析管理、大數據統計查詢等諸多功能。此外,隨著社會組織評估的不斷髮展,還陸續擴充建立了社會組織評估申報系統和第三方評估機構管理系統,形成了覆蓋社會組織評估業務的綜合信息網絡雲平臺。以此為依託,社會組織評估實現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極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客觀公正性,同時積累和彙集了大量社會組織信息,為全面深入地研究社會組織現狀和發展趨勢及登記管理機關的政策制定等提供了有力的數據支撐和科學依據。

6理論研究不斷深入

社會組織評估的理論研究大體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對社會組織評估理論的研究。重點集中在引進國外評估經驗和理論,構建中國社會組織評估體系理論,提煉評估指標體系框架。

2004年12月15日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和英國文化協會在京聯合舉辦中英民間組織評估問題國際研討會,時任民政部副部長姜力發表講話,英國駐華公使鄧強致辭。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民間組織服務中心主任孫偉林做了“做好評估體系建設推進民間組織管理工作”的主旨演講。由此,社會組織評估的理論研究開始有計劃地推進。

2005年8月30日,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中國民間組織評估體系專家座談會在北京舉行,第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王文元、著名經濟學家蕭灼基參加會議。同年11月11日,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民政部民間組織服務中心、中國基本建設優化研究會共同開展“中國民間組織評估體系”研究項目,並就“中國民間組織評估體系:框架和發展對策研究”等數個子課題向社會公開招標。同年11月14日,基金會評估機制國際研討會在北京召開。會議由民政部和德國技術合作公司共同舉辦,時任民政部副部長姜力、德國駐華使館參贊何伯到會致辭,德國聯邦議會前副議長福爾默博士作為德方專家參加了研討會。中德專家圍繞基金會評估機制這一主題,就基金會的內部治理結構、保值增值的有效性、人事管理、籌款能力、財務等評估課題,以及基金會法律與稅收制度進行了深入和有益的探索。2006年3月28日,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在武漢召開部分省(市)民間組織評估工作座談會。會上正式對建立民間組織評估指標體系和開展評估試點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2007年4月,《中國民間組織評估》由中國社會出版社出版發行。該書由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組織編寫,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副局長、民間組織服務中心常務副主任廖鴻為主編。全書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民政部部級課題項目“中國民間組織評估體系”研究成果,包括國外民間組織評估理論與實踐、中國民間組織評估發展對策、中國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3類社會組織的評估指標體系框架;二是政府監管部門、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相關專家對民間組織分類指標體系的研究成果;三是部分省、市對民間組織評估實踐進行的總結和探索。該書可以視作社會組織評估理論研究的集大成之作,奠定了中國社會組織評估指標體系的總體框架和發展對策等理論研究的基礎。

在此階段,社會組織領域的專家學者也開始關注和研究社會組織評估。2007年8月,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鄧國勝主編的《民間組織評估體系:理論、方法與指標體系》一書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發行。該書闡述了近十年來中國民間組織發展的新動態,介紹了其他國家和地區民間組織評估的理論和實踐,提出針對中國民間組織的國情構建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與基金會的評估體系。

第二階段是從社會組織評估正式啟動開始實施至今。研究重點集中在對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評估”。主要可歸為三個方向。

第一個研究方向是對年度社會組織評估工作數據及個案開展研究,分析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特點與趨勢。從2013年開始,民政部民間組織服務中心與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上海交通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合作撰寫,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發行《中國社會組織評估發展報告》藍皮書,每年一本,至今已出版6本。該書從社會組織評估的基本特徵、評估方式、數據分析、地區差異、個案剖析以及改進建議等多角度出發,分析和梳理了年度社會組織評估工作情況,為社會組織評估實踐的不斷深入開展提供了基礎依據,

第二個研究方向從社會組織管理宏觀視角審視社會組織評估的現狀和不足。2013年10月,民政部民間組織服務中心賈衛、朱鳴研究並撰寫的民政部部級課題《評估在社會組織管理中的定位與作用研究》。在全面總結社會組織評估實踐工作的基礎上,深入分析社會組織評估工作中的缺失和不足,提出了“形成評估三位一體的整合機制”、建立“評估信息交流共享機制”等工作設想,為社會組織評估的不斷創新、不斷完善提出了清晰的路徑規劃。

第三個研究方向是通過對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總結和反思,提出新的理論框架、指標體系和工作方法。2014年5月,北京師範大學公益研究中心盧瑋靜等撰寫的《基金會評估——理論體系與實踐》一書,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發行。該書以北京師範大學公益研究中心評估團隊受北京市社團辦委託,從2010年開始對全市139家基金會進行評估的實踐為基礎,提出了一套反映基金會屬性、探索性的社會組織評估理論框架,並據此形成了一套系統化的基金會評估指標體系。同年,華中師範大學社會學院副教授程玲等撰寫的論文《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機制研究》,針對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提出了全面的理論構想。

7評估效果不斷顯現

社會組織評估從2007年正式啟動之初就確定了“以評促改、以評促建、以評促管、以評促發展”的工作目標。通過十年的實踐,上述預期效果正在逐一顯現並不斷強化。

(一)彌補了監督力量的不足,豐富了監督管理手段

長期以來,我國對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主要採取的是行政和法律監督,但是,隨著社會組織數量的迅速增加,社會組織監管任務與政府部門管理人員數量不相適應的問題日益突出。通過社會組織評估,動員社會力量對社會組織進行檢查監督,有效彌補了政府部門監管力量的不足。以往,社會組織除了明顯違法被查處外,僅靠程序性年檢的監督方式難以完全反映社會組織的運行狀況。引入社會組織評估後,改變了過去“重登記、輕管理”的狀況,登記管理機關對社會組織的瞭解更深入、更直接。形成了登記、年檢、評估、執法監察“四位一體”的監管模式,豐富了監管方式,提高了監管實效。

(二)增強了對社會組織的培育發展

針對社會組織發展面臨的註冊、定位、資金、能力、人才、信譽等多重困境,以及缺乏引導發展和專業評價的現實困難,通過社會組織評估中的政策宣講和專業輔導,使社會組織能夠及時知道自身不足和存在問題,加大內部治理力度,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加快人力資源建設,加強財務監督管理,促進組織規範運作,提升了整體素質能力,提高了社會公信力和信譽度,形成了“指標引導——自我發展——社會認可”的社會組織發展模式。社會組織評估發揮著“指揮棒”功能,引領著廣大社會組織始終與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在“五位一體”總體佈局中發揮積極作用。

(三)有效改善了社會組織發展的社會公眾環境

社會組織評估從三個方面推動形成了有利於社會組織發展的社會公眾環境。一是促進了社會組織重視信息公開,增強透明度,強化服務意識,加強自律約束,提升社會責任感。二是增進了公眾對社會組織的瞭解和支持,樹立了社會組織良好的公眾形象,以評估為基礎的社會組織信用評價體系初步建立。三是減少了社會組織與政府、社會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通過社會組織評估過程和評估結果的信息公開,使社會公眾對社會組織的法人資格、組織機構、活動情況、服務業績、人力資源管理、財務資產管理、信息公開程度、社會評價等多項指標有了瞭解和認知,能夠公正客觀地評價社會組織的活動,確保社會組織在公眾心中的信任度,為促進社會組織與社會公眾的信息溝通,社會組織活動得到社會公眾的支持,奠定了紮實的基礎。

8評估結果運用不斷豐富

隨著社會組織評估的推進,其客觀性、公正性、全面性得到較為一致的認可,社會組織評估等級成為衡量社會組織發展水平、社會信用度的重要指標,成為社會組織對外開展活動的重要信譽標誌,成為政府部門制定社會組織各項培育發展和監督管理政策的重要信息來源。

(一)社會組織評估等級成為社會組織的重要信譽標誌

通過十年的努力,廣大社會組織對社會組織評估普遍知曉、認同並自覺參與。從“中字頭”的社會組織到深入社區服務的基層社會組織,辦公場所里社會組織評估等級牌匾隨處可見,社會組織工作人員名片上標明評估“A”級的也屢見不鮮。如同看星級瞭解酒店的硬件條件和服務水平一樣,社會組織評估等級成為最直觀、最迅速瞭解一個社會組織發展水平的方式,是社會組織重要的信譽標誌,成為社會組織珍視的無形資產。這是在社會組織評估醞釀之初,制度設計者們就努力達到並樂見其成的重要目標。

(二)社會組織評估成為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的基礎性工作

社會組織評估對政府部門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意義重大。一方面,政府職能順利轉移與否,關鍵在於社會組織的能力與素質是否能夠去承接職能。從這個意義出發,藉助社會組織評估,推動社會組織能力提高,培育優秀社會組織來承接職能。另一方面,面對眾多社會組織,政府職能轉移給誰,政府購買誰的服務,社會組織評估等級成為選擇的重要依據。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將社會組織評估等級作為政府部門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的重要條件已經成為普遍的做法。例如,《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規定,“獲得3A以上等級的社會組織,可以優先接受政府職能轉移、可以優先獲得政府購買服務,可以優先獲得政府獎勵”。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把評估等級作為條件之一。工信部發布的《關於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的指導意見》中規定,要“優先購買評估等級較高協會的服務”。中國科協在承接政府職能等重大工作推薦中,優先推薦評估等級高的學會。

(三)社會組織評估等級被廣泛運用於政府部門對社會組織的管理服務中

通過不同社會組織評估結果的比較,政府部門可以對社會組織的發展情況有更感性、直觀、全面的瞭解,把評估等級與稅收優惠、資格認定、評比表彰、年度檢查等工作統一起來,相互銜接,相互促進,完善政府部門對社會組織的管理服務機制。一是將社會組織評估等級作為申請公益性稅前扣除資格的重要前置條件之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60號)規定,社會組織評估等級在3A以上(含3A)是社會組織申請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條件之一,同時,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最近一次社會組織評估等級低於3A的,應取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二是社會組織評估等級是申請設立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的重要前置條件。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下發的《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國評組發〔2012〕2號),其中規定申請設立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的社會組織應當具備的條件之一是,“最近三次年度檢查為合格,或者最近一次年度檢查合格且社會組織評估結果為3A以上”。三是民政部在社團年檢工作中規定獲得5A等級的社團有享受簡化年檢程序的資格,4A以上等級的社會組織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被業務主管單位推薦為全國先進社會組織。此外,部分業務主管單位也將社會組織評估納入對社會組織的管理環節。比如,國資委《關於開展委管協會品牌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凡沒有參加民政部評估或已參加評估但沒有達到3A以上的委管協會,要抓緊做好和完善相關工作,在2015年底之前參加評估,並達到3A以上水平。2015年底之前仍未達到3A以上水平的委管協會,國資委將會商民政部,採取必要的調整重組措施”。

(四)社會組織評估有利於構建社會組織信用評價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37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對突出的誠信缺失問題,既要抓緊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又要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懲戒機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要求將社會組織納入信用監管範疇,把社會組織信用評價體系建設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一環。在社會組織信用評價體系的建設過程中,社會組織評估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社會組織評估依據規範的指標體系和科學的評估方法,以客觀公正的立場,從基礎條件、內部治理、工作績效、社會評價四個方面,對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各類社會組織的有效服務能力及可信程度進行綜合評價。同時根據實踐情況不斷完善充實評估指標,以全面反映社會組織的實際信用狀況。因此,將社會組織評估等級結果納入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是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天然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實踐層面已經有了很好的嘗試。比如,《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民政部令60號)將社會組織評估等級及有效期限作為信用信息納入管理;浙江省民政廳和省發改委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的通知》,把加強社會組織評估和結果應用與推進社會組織信用平臺建設聯繫起來;青海省初步建立社會組織信用數據庫;深圳市也正在建立社會組織誠信數據庫和從業人員誠信數據庫,並納入該市的誠信系統。

9人才隊伍不斷充實

社會組織評估的一大創新是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這方面集中體現在評估專家選拔和使用上。以民政部本級為例,從2007年開始,陸續從業務主管單位、高等院校、會計師事務所和社會組織中聘請了400多位評估專家,組建了評估專家數據庫。經過十年的磨礪,專家業務水平明顯提高,對指標和標準的掌握更加精準,評判更加準確。從2013年開始,從評估專家隊伍中挑選了部分業務熟、能力強的專家,擔任專家組組長,帶隊到參評社會組織進行實地考察和初評。他們嚴格按照評估程序和評估標準組織評判,認真查閱資料,瞭解溝通核實情況,與評估對象細緻交流,指出問題與不足,提出建議和努力方向,實事求是評判打分,做出初評結論和等級建議。在社會組織評估過程中,專家們主動為參評單位答疑解惑,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和困難。通過參加評估,許多專家已經成為社會組織管理方面的專業人才和精英,成為社會組織建設發展中不可缺少的中堅力量。

2015年《民政部關於探索建立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下發後,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工作正式展開,對第三方評估機構人才隊伍的管理和培訓也隨之跟進。一是加強制度建設。編寫了《第三方評估機構工作指引》,對評估的方式、程序、監督等內容作了規定;制定了《評估專家須知》,對評估專家的角色定位、作用發揮、職責分工、具體任務做了規定。二是強化業務培訓。圍繞社會組織管理相關政策法規、評估指標、評估程序、評估系統操作、初評報告撰寫以及如何組織協調等內容對第三方評估機構和評估專家進行培訓。三是關注過程溝通。在評估過程中,不定期召開第三方評估機構協調會,相互通報情況、及時解決問題;建立微信平臺,指定專人就評估指標的理解和操作等問題進行答疑解惑,確保運用標準一致、評判尺度統一。四是加強監督管理水平。在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過程中,儘可能派人到現場進行業務指導,監督評估機構和評估專家嚴格遵守“八項規定”,拒絕宴請和禮品。通過上述措施,打造了一批合格過硬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同時進一步提升了評估專家獨立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能力,初步形成了政治過硬、業務精通、熱愛社會組織評估事業的社會組織評估人才隊伍。

10知名度、認可度、美譽度不斷提高

十年間,社會組織評估在各級領導的支持和指導下,以其多方參與的工作方式,客觀公正的工作原則,踏實開放的工作態度,達到了“以評促改、以評促建、以評促管、以評促發展”的工作目標。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社會組織評估一點點積攢著“人氣”和“好評”。

社會組織評估2008年、2009年、2010年連續三年入選當年“中國社會組織十件大事”。社會組織評估已經成為各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對社會組織最普遍的管理手段之一,從這個意義上說把社會組織評估評價為十年來社會組織管理領域最為成功的工作創新之一毫不為過。

對社會組織評估的接受和讚譽,不僅體現在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對社會組織評估的普遍使用上,也體現在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對社會組織評估的認可上。2009年6月,民政部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授牌大會”,授牌表彰獲得3A以上評估等級的84家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時任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周鐵農、全國政協副主席白立忱及國務院有關部委負責同志出席,時任民政部部長李學舉做重要講話。此次授牌活動,規格之高、影響之大在整個社會組織評估發展歷程中都是絕無僅有的,極大提高了社會組織評估的社會知曉度,很多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的同志表示,就是通過那次活動才真正瞭解並開始認可和參與社會組織評估。在社會組織評估過程中,許多業務主管單位負責社會組織管理工作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掛帥,督導社會組織積極參加評估,併到社會組織評估現場實地考察,參加初評。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顧秀蓮親自出席了中國下一代教育基金會的評估實地考察會議,並詳盡介紹了該基金會的工作開展情況;原中國文聯黨組書記、全國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胡振民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趙鐵錘等領導同志,也分別參加了社會組織實地考察會議。由此可見,業務主管單位和各級領導同志對評估工作的重視和認可。

十年一夢矢志不移,十年一劍霜刃初現。以上從十個方面,大略地回顧了十年社會組織評估的發展歷程,因為能力有限,時間倉促,很多值得一書的成績可能未能言及,特別是各地的生動實踐和創新舉措有很多亮點未能呈現。十年很長,許許多多社會組織評估工作者為之奉獻了自己辛勤汗水和寶貴青春,十年很短,社會組織評估也僅僅是開了個頭。如果用繪畫作比,只能說是勾勒了輪廓、打上了底色,但任何偉大的作品都是發端於輪廓和底色,相信在黨中央關於社會組織改革發展的精神引領下,在各級政府部門、評估機構、評估專家以及廣大社會組織的共同參與和努力下,社會組織評估這幅偉大的作品會呈現出更多豐富和精彩的內容和細節,讓我們共同期待、攜手奮進!

《中國社會組織評估十週年紀念文集》編輯委員會

2018年9月10日

十年评估 砥砺前行——新时代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创新与发展

往期精彩回顧

文章引用請註明轉自“中國社會組織動態”政務微信

十年评估 砥砺前行——新时代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创新与发展十年评估 砥砺前行——新时代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创新与发展

- end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