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制止違規辦理提前退休行為

我省出臺意見確保企業養老保險待遇按時足額髮放

稿件來源:石家莊新聞網 本報訊(記者 趙曉華)近日,河北省出臺《關於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以前有關規定凡與本實施意見不一致的,按本實施意見執行。

意見提出,建立河北省中央調劑基金上解下撥機制,健全省、市、縣養老保險基金缺口責任分擔機制,建立社會保險風險儲備金(以下簡稱風險儲備金),提高基金抗風險能力,確保企業養老保險待遇按時足額髮放。

自2019年起,省在撥付各市省級統籌基金補助和中央調劑基金後,各市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由當地政府承擔。由省本級移交設區的市管理的原中央行業統籌企業,視情況給予省級統籌基金補助。省將統一接收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補助資金,年底統一據實撥付各市。

意見提出,以靈活就業人員、中小微企業和農民工、新業態從業人員為重點,集中開展全民參保宣傳月活動,運用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共享平臺和全民參保基礎數據庫,實現精準擴面,到2020年基本實現全覆蓋。大力推廣網上經辦、微信、網銀繳費,提高徵繳效率。通過與企業納稅工資比對,夯實繳費基數,對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保、未如實申報繳費基數且拒不整改的,依法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意見提出,嚴格執行退休審批程序,堅決制止違規辦理提前退休行為。超範圍、超標準動用基金的,對相關人員嚴肅問責,依法追回基金並相應扣減省級統籌基金補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重複領取、死亡冒領、提前退休等專項核查工作,對以欺詐、隱瞞、偽造證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騙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法予以追回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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