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鴉青年的“炸街”風波

​丁滿在大腿上文了新的文身:12C 174,那是他在看守所的編號:12倉、174號。文身正處於大腿上穿著短褲會摩擦到的位置,剛文好的幾天,他得提著褲子、繃直腿走路,疼痛提醒著他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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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鴉青年的“炸街”風波

▲丁滿的畫,他創作的動漫形象穿著囚服、戴著手銬。

新京報記者 衛瀟雨 編輯 陳曉舒 校對 郭利琴

12月7日,廣東省肇慶市下了場小雨,溫度驟降10度。丁滿(化名)穿著一身短袖校服,一頭黑色短髮、戴金色框架眼鏡,黑色帆布鞋,出現在法院門口,看起來像一個乖巧的大學生。

為了這次開庭,他做足了準備,校服是找同學借的、耳釘和金手錶剛摘、也沒有戴帽子。面對法庭,他緊張了,問代理律師張穎慧:“他(法官)要是問我為什麼畫那些怎麼辦?”

法庭是個約40平方米的封閉房間,正中間坐著審判長,公訴人和辯護人分別坐在兩側,中間八個空的木質座椅留給嫌疑人,前面有橫欄。丁滿先被法警帶進法庭,隨後,歐文(化名)也被帶了進來,他穿了件藍色連帽衛衣,腳上蹬一雙塗鴉圖案的鞋子,套著橙黃色的馬甲,背後寫著三個大字:看守所。

這是丁滿時隔三個月再次見到歐文,他覺得歐文“整個人都頹了”。

9月12日,大學生丁滿和在醫院工作的歐文相約,於凌晨2時至5時在肇慶市的幾條主幹道塗鴉,並於一天後被捕。9月14日,丁滿的父親收到起訴通知書,罪名為故意毀壞財物。一個月後,新的起訴通知書顯示,罪名更改為尋釁滋事。

“炸街”

丁滿是個剛滿20歲的大學生,學國際貿易,這不是他喜歡的專業。內心裡,丁滿想學藝術,按照原本的暢想,如果讀個藝術類專科,他現在可能已經有了自己的藝術工作室。但他幾次和父母提出來學藝術,都被拒絕了。

歐文即將25歲,是本地小有名氣的塗鴉手。2016年,歐文曾在百度貼吧“塗鴉吧”裡發帖,督促自己每週完成一幅大型塗鴉作品。在他書桌上留下一份設計手稿,這份用於9月12日“炸街”的手稿,經過八次修改才確認。

和歐文勤勉的塗鴉練習比起來,丁滿從2014年到現在,沒怎麼畫過大幅作品。他沒有野心成為一個塗鴉藝術家,只是想玩一下,希望 “什麼都懂一點,對每個的審美都達到一定的程度”。歐文整日待在房間裡設計字體的時候,丁滿在聽歌、玩滑板、看美劇和睡覺。

塗鴉青年的“炸街”風波

▲歐文房間的桌上擺了成套的馬克筆。新京報記者 衛瀟雨 攝

圈子裡互相以英文名稱呼,丁滿早在2016年就和歐文成了微信好友,幾次約他出來“炸街”,一直沒碰上合適的時間,他們甚至不知道對方的中文名字。

9月12日的夜晚,丁滿一頭金髮,戴金色手錶、拿金色手機殼,穿黑色上衣、白色褲子。歐文寸頭,穿著短袖、短褲、黑色長襪和運動鞋,戴著頂深藍色漁夫帽,隨身背了個帆布包,像嘻哈歌手的打扮。

他們吃了宵夜,丁滿記得自己喝了馬蹄爽,歐文喝了酒,帶著點微醺的醉意,兩個人帶了15瓶手噴漆,黑色、白色、紫色、橙色、啡色等等。

在當地塗鴉愛好者的圈子裡,吃完宵夜、相約“炸街”是件相當平常的事。他們的好朋友文身師孟澤宇(化名)說,他看到好的地方就想“炸”,什麼算好的地方?牆乾淨、顯眼、高、能保留下來,越多人看到越好。

“炸街”往往選在晚上,他們總在晚上有靈感,更重要的原因是:晚上鮮有人注意,免於複雜的審批流程。

凌晨兩點,肇慶的街道上已經沒什麼車輛,路邊的大排檔還開著,街燈照亮地面,橙黃色的光讓氛圍顯得迷幻。丁滿形容這種感覺“爽”、“自由”,拿著噴漆,遇到了空白的位置就噴上自己的英文名“DE”,圈子裡,這叫做“收藏”牆面。

一篇論文中曾援引一位塗鴉手的話:“都說不知道我們花上時間和精力,冒著風險塗鴉是為了什麼?但是這真的是一件很讓我們佔便宜的事情,那麼多畫布在等著我們,隨便我們去噴,白天還會有好多人去欣賞我們的東西。這是一件很爽的事情。”

從某個層面來講,塗鴉和“XX到此一遊”一脈相承,孟澤宇認為,“到此一遊”就是塗鴉在中國最早的表現形式。最早“炸街”的黑人少年Cornbread,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轟炸”費城的貧民窟。當時,他迷戀一個叫Cynthia的女孩,把Cornbread Loves Cynthia寫得滿大街都是,甚至把名字寫在了動物園的大象身上。

因此,塗鴉手們稱自己為寫手,而不是畫手,他們留下自己的標籤,而不是畫一幅圖。

從一家名為goodday的文身店出發,沿著馬路一路向前,路過燒烤店、便利店和已經閉店商鋪的卷閘門,丁滿和歐文在尋找可以“收藏”的牆面。當天行走的路線有約5公里長,一路走、一路噴塗,他們用了3個小時、10多瓶噴漆。

丁滿喜歡電箱,獨立的方方正正的形狀;喜歡牆上的瓷磚,像是天然的畫框;喜歡某個宣傳欄下一人高的空白,處於拐角、牆面乾淨、引人注目。

街道上,路燈的亮度足以看清畫著攝像頭的提示牌,但丁滿說,9月的那個晚上他太激動了,以至於根本沒注意到這些。他感到自由、放縱,想象著第二天整個城市醒來,會看到滿大街的“DE”,還有他設計的公仔頭像。

根據事後的檢方調查記錄,9月12日凌晨2時至5時,丁滿和歐文在包括供電箱、交通信號燈、圍牆、公交候車亭宣傳欄、燈布宣傳畫等留下了十多處塗鴉。

塗鴉青年的“炸街”風波

▲當天晚上,歐文的塗鴉作品。圖片來自歐文微博

當時,丁滿使用的噴漆是3釐米左右寬的噴頭,“噴名字,一人高那是很正常的,按照比例算,你想想五個字母大概就那麼大。”他說自己沒注意到噴繪遮蓋了一處宣傳海報。

五點多鐘,“炸街”結束後,歐文開車送丁滿回到了校外的出租房。丁滿興奮得睡不著覺,一大早就去了good day文身店。下午,歐文也到了,他打算畫一個新的文身圖案在小腿上:一條蛇纏繞著一瓶手噴漆。

小城塗鴉圈

Good day文身店位於肇慶市中心區域,在統一粉刷成黃白兩色的樓房堆裡,這個藍色的小房子顯得扎眼。門外是雞尾酒霓虹燈標誌。

三層房子裡,一層用作酒吧,二、三層均是文身店,這家店在今年9月剛剛開業,成為了當地小圈子的聚集點,他們被共同的愛好聚集在一起:塗鴉、滑板、街舞、嘻哈和文身。

從外形上他們很容易被辨認出來,帽子是基本配置,闊腿褲、肥大的上衣、長襪鑽出帆布鞋。“這是一種文化,方便隱藏東西。” 孟澤宇做過最冒險的事是在高鐵車體上噴繪,把噴漆藏在寬大的衣服裡,他說畫在車上能讓自己的圖畫動起來。

“有人在紙上畫,就有人在街上畫,自己舒服比較好。”說這話的時候,孟澤宇歪斜著頭,他用右手彈菸灰,手臂上畫滿了文身,一直延伸到手指。

孟澤宇見過市區裡掛著橫幅,寫“黑社會的五大特徵”:文身、戴金鍊子,僅說這兩條,文身店裡的朋友們都符合。

8月間一次嘻哈主題的聚會里,酒吧裡擠進了50多人,警察突然出現,帶走了現場20多位有外露文身的人,去驗尿檢測有無吸毒。從警察局出來的第二天,孟澤宇做了一處新文身紀念這件事。

9月12日下午5點多,文身店老闆林雯(化名)發現來了個奇怪的客人,30多歲,看起來“很正經”。對方問:“你們這裡是幹嗎的?”

半個小時後,一位穿著制服的警察帶著十多位便衣擠進二樓,要求帶走店裡所有人。當時,店老闆林雯、丁滿和歐文,總共9個人被控制,帶到店門口,塞進兩輛警車裡。

當時,歐文的文身,剛畫完線條,包著保鮮膜、淌著血被帶走了。

在當天上午,肇慶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文明辦)接到市民投訴:有人在街道上塗鴉,工作人員還以為是有人喝多了。調查後發現“他們是有規律的圖案”,因此將情況反映至肇慶市端州區公安局處理。

在公安局關了18個小時後,除了丁滿和歐文,其他人都被釋放。

塗鴉青年的“炸街”風波

▲丁滿畫了一幅畫,SEPT13是他進入看守所的日期。

審訊在9月14日進行,丁滿被關在一間十多平米的審訊室裡,沒有窗戶、正對面兩個角落各一盞白熾燈照在臉上。民警進來問話的時候,丁滿甚至有點激動,終於有人和他說話了。

當天晚上10點,他被帶到了看守所。

得知消息後,父親去到文身店,發現他的電腦、iPad全都留在店裡,看守所將手機交給他,文身店的人幫他解了鎖。父親這才知道,丁滿每天都往文身店跑,宿舍對丁滿來說只是一張床而已。

爭奪牆壁

9月14日,丁滿和歐文的家人相繼收到了拘留通知書,顯示罪名為故意損壞財物。

歐文的父親找到兒子從小到大的好朋友盧偉(化名)想辦法。兩個人曾經一起上學讀書、又一起放學後玩塗鴉,直到工作後都保持著每週見三四次的習慣。

盧偉記得,他和歐文還是小學生的時候,已經在街頭上看到塗鴉。歐文從初中接觸到塗鴉後,自己買書學畫畫,研究不同噴頭的噴漆塗出來效果的細微差別。

歐文和他剛迷上塗鴉的日子,滿城市尋找電箱、井蓋、廢棄的廠房、工地、無人管理的牆面,急於打上自己的標籤,宣佈佔領牆面。但他們都喜歡老城區,“所以我們不去那邊塗。”

漸漸地,歐文開始去外地參加塗鴉活動,和來自各地的塗鴉愛好者交流,在他房間的床頭,至今掛著當時出席活動的牌子。

塗鴉青年的“炸街”風波

▲歐文的床頭掛著曾經前往外地參加活動時的工作牌。新京報記者 衛瀟雨 攝

家裡人幫歐文一切都安排好了,學醫藥專業,畢業後進社區衛生院做藥房先生,每月2000多元工資,能休假十多天,足夠他好好塗鴉。

2014年,城市對塗鴉管理還不嚴格,歐文甚至在一家法院的後門牆壁上塗鴉,保安看見了,只告訴他別畫到正門就好。同一年,歐文和十多位當地年輕人,組成了塗鴉團體CYC。

CYC取自英文cover your city,寓意用塗鴉覆蓋城市。CYC在肇慶一時風頭無兩,鼎湖山音樂節,全團隊受邀為音樂節做裝飾塗鴉。

2016年,當時風頭正盛的CYC還做了一件大事:改造西江河提。此前,西江河堤幾乎是一片荒地,地上留有垃圾,牆面爬著青苔,只有一條不平整的土路貫通。CYC的塗鴉手們撿走垃圾、清洗牆面,並統一用噴漆為河堤上了底色,以此為基礎塗鴉。經過了近一個月時間,河堤形成了高度3米、總長超過30米的塗鴉牆,過河的船隻、過橋的車輛都能遠遠瞧見,甚至在微博上引起了遊人打卡拍照。

本地媒體報道了此事,並隨機採訪了幾位居民,標題為“市民有贊有彈,支持者盼設塗鴉專區”,歐文接受記者採訪說,塗鴉牆是城市年輕、富有活力的象徵,塗鴉只是塗鴉愛好者用別樣的方式表達熱愛自己的家鄉。他希望塗鴉文化能成為肇慶的一道新風景。

那一年,大學生丁滿剛來到這座小城讀書,坐出租車路過大橋便看到了河堤的塗鴉。

一個月後,塗鴉牆被水泥覆蓋,取而代之的是“愛護大堤,人人有責,嚴禁破壞防洪設施”的宣傳標語。肇慶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端州分局城西執法大隊的杜隊長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目前,全市正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而塗鴉是亂塗亂寫的一種,所以我們依法依規對城區的塗鴉進行整治。”

創文運動的直接成果是,街頭塗鴉被清理乾淨,那些曾經的廢棄工地、廠房被重新發現,統一貼上了創文標語、宣傳海報。2016年6月,“文明肇慶”發文稱:城區內各路段公益宣傳畫覆蓋率達100%。後來,CYC也因為內部原因解散。

塗鴉青年的“炸街”風波

▲西江河堤的塗鴉牆。圖片來自歐文微博

剛來肇慶的時候,丁滿總是迷路,這裡每條街道幾乎都一模一樣,圍欄、路燈和路牌,旁邊的高樓都長得差不多,到國慶節,所有街道都掛著同一款式的紅色燈籠。丁滿覺得這座小城沒什麼實力強大的塗鴉愛好者,文化氛圍比不上廣州。最重要的是,這裡“沒有靈魂”。

“壓抑”、“沒有個性”、“醜”、“沒有味道”,一些塗鴉手們評價這座城市。原先,很多居民自建的瓷磚牆面,紅色、白色、藍色都有,有人會用瓷磚拼成圖案。到現在,居民樓被統一粉刷成了明亮的黃色。

“我只想用一個好點的創作來讓這個牆更好看一點,我沒有惡意,”丁滿解釋自己的“炸街”,那些電箱全部是一樣的顏色, “一成不變,就像機器人一樣”。

第二次筆錄中,詢問人問:“你們為什麼要用手噴漆去破壞財物?”

“我們是一種宣洩,同時表達我們內心的情感。”歐文說。

塗鴉的代價

剛進看守所,丁滿被犯人們控制住、在牆上搜身,有個滿身文身、留著寸頭、凶神惡煞的人走過來,“小子,你是混哪裡的?”

丁滿說,“我是搞藝術的。”

他反過來安慰丁滿,放心,你是這裡面最輕的。同一個監區的有詐騙犯、強姦犯、小偷和經濟犯罪,他們告訴丁滿,如果父親請了律師,他很快就能出去。

丁滿眼睛近視400多度,被捕的時候戴著隱形眼鏡,害怕摘了看不清楚被人欺負,他一直戴著隱形眼鏡四天,直到眼睛乾澀難受得受不了。

丁滿喜歡對著頭頂一盞燈發呆。晚上週圍的人都在聊天,他一個人躺在床上睡不著,就對著那盞燈。同監區的獄友問他,“你怎麼看那個燈?”

“迷茫。”

看守所整日搞衛生,每天擦四遍地板。當時正值中秋節,班長通知他畫一幅歡度中秋的黑板報。丁滿畫了長城、天安門和煙花,寫著四個大字:中秋快樂。

黑板報畫完以後,看守所的人對他好些了,總有人實在無聊就走到黑板前看看,對著黑板報誇“不錯不錯”,“老大”還獎勵了他一個蘋果。

過完中秋節,國慶節的黑板報也在籌備,丁滿拖著不願意動手,“我說再等等,我不要在裡面歡度國慶、歡度元旦、歡度春節,就這麼一直歡度下去。”

丁滿被關在看守所的日子裡,父親請了假,每天往返於廣州、肇慶,主動賠償、請求受損商戶出具諒解書、找到丁滿曾經塗鴉得獎的證書。

關了14天后,9月26日,父親辦理了取保候審,把丁滿接了出來。他一下子覺得,父親憔悴了,站在看守所門外像乾枯的樹枝。丁滿想過見到爸爸的第一句話要說對不起、我錯了。“但是最後就說了一句,我們等會去哪兒?”

父親帶著丁滿去文身店收拾東西,回了學校,丁滿開始“想幹嗎就幹嗎,晚上也睡,中午也睡,白天也睡。”他總夢見自己在看守所,來來回回擦地板。

歐文沒那麼幸運,9月13日收到拘留通知書後,罪名寫的是“故意毀壞財物罪”,盧偉託人問了朋友,對方回話:罪名不大,一般都是私了,最多關15天。

他們算著日子,等15天后,歐文還沒出來。又託人去問朋友,回話說,最長拘留時間是37天。又等了22天后,歐文還是沒有出來。

歐文父親低估了這件事的嚴重性, 10月9日是歐文的生日,父親給他訂了個蛋糕,但歐文沒回來。歐文似乎也沒意識到這件事的嚴重性,寫給父親的信裡,叮囑他要替自己還花唄、還話費,當月話費賬單800元。

10月18日,兩人的罪名變更為尋釁滋事罪。起訴書中稱:被告人丁滿、歐文任意損毀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

丁滿的代理律師宋福信稱,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認定標準是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起初檢察院對丁滿及另一當事人塗鴉毀壞的物品做了價格鑑定,認為損失共計5638元。

宋福信律師辯稱,實際損失不足5000元,故意毀壞財物罪不成立。隨後,檢察機關變更罪名,定為尋釁滋事罪,該罪名造成損失2000元以上,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一份看守所的《社會危險性情況證據表》中,“作案後為逃避刑事責任一直潛逃在外,並在潛逃中被抓捕歸案”的一欄打了鉤,也成為量刑時的參考因素。

被改變的生活

開庭那天,歐文的話很少,他已經被關了三個月。庭審環節,歐文的回答都在10個字以內,最後陳述環節,他一言未發。丁滿在最後陳述時說,他認識到了錯誤,但認為自己的錯誤不應當付出刑事責任這樣大的代價,一旦最終判決刑事責任,他將被學校開除,未來迷茫。

丁滿的辯護律師宋福信認為,塗鴉圖案具有明顯的設計感和表現力,因此不同於“到此一遊”、“辦證”、“治病”一類的城市牛皮癬,“目前,肇慶沒有合法的塗鴉牆,藝術創作的慾望無法得到滿足,因此有人走向街頭、讓更多人發現塗鴉這一藝術形式,這是一種‘先破後立’,推動城市管理完善。如果此時用刑法打壓,會扼殺藝術的成長與發展。”

“創建文明城市,文明不是表面的文明,藝術、創新的包容也是城市文明的體現。”宋福信還說。

丁滿的第一次筆錄記錄於9月13日,民警問他是否需要法律援助律師,丁滿馬上回答,需要。但四次筆錄裡,歐文均拒絕了法律援助,表示“暫且不需要”。

丁滿覺得歐文很單純,“這件事情真的有點過分,如果這時候思維還是那樣的話,可能沒救了。”

從看守所出來以後,丁滿覺得自己沒辦法相信任何人了。“以前我很重情重義,但是現在出來以後就覺得,都是些狗屁。”他很少再去文身店。

丁滿還把社交網絡上的東西基本都清空了,手機相冊也全部清空,像是立志和過去告別。

丁滿把手機備忘錄打開,記錄著他剛離開看守所時的心情,24條,挨個念給記者聽、一條條解釋自己的思想:

“每天行屍走肉、失去自由、失去權利、失去享受”:每天關在學校出不去,取保候審限定不能離開所在市縣,除此以外,父親禁止他再去和文身店的朋友們在一起。

塗鴉青年的“炸街”風波

▲10月,丁滿拍了一組照片,他躺在城市各個角落的地上,“很喪,很頹”。受訪者供圖

“20歲的經歷讓我終身難忘,邁出的重要一步,從幼稚走向成熟”:這件事對他打擊很大。

丁滿還畫了一幅畫:一張日曆,第一頁是9月13日被捕的日期,中間點了幾個點,然後是9月26日被取保候審,中間的這些日子“咔嚓掉,不想回憶。”

他在大腿上文了新的文身:12C 174,那是他在看守所的編號:12倉、174號。文身正處於大腿上穿著短褲會摩擦到的位置,剛文好的幾天,他得提著褲子、繃直腿走路,疼痛提醒著他這一切。

歐文的nice賬號保留著他的一切痕跡,那是個塗鴉圈子的人喜歡用的社交APP,最後一條更新停留在9月12日,那是張事後使得他失去自由的塗鴉照片,配文用粵語寫著:人生本就是遊戲,沒必要玩得太累。

12月7日,庭審結束後,父親又想著歐文馬上回家了,給他洗了被子。但歐文沒有回來。

四天後,父親給醫院院長寫了信,為他辭掉了當初安排的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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