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涉軍群體別再迷茫,信息採集重點再補充!

全國各地正在有序推進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此前,退役軍人事務部已經為大家解答了一些常見的問題(參見《 》),然而這其中還有各類特殊群體尚未明確規定。

本次小編就綜合戰友關注的重點及內蒙古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的工作部署解答,特別梳理出軍校學員、現役家屬、軍休幹部、華僑等各類對象採集說明進行重要補充,供戰友們參考!

各類涉軍群體別再迷茫,信息採集重點再補充!

1. 本次信息採集和待遇是否掛鉤?

答:

本次信息採集,主要為全面掌握管理保障對象情況,為政策制定打牢基礎,同時為懸掛光榮牌工作提供數據支撐,不作為個人享受相關待遇的直接依據。但從長遠看,這項工作又與每位採集對象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如果出現遺漏情況,一方面可能影響國家制定相關政策的精準性,另一方面一旦將來有新政策出臺,沒登記信息的人員可能無法第一時間享受相關政策。

2. 採集標準時點為2018年10月1日是什麼意思?

答:

這次信息採集的標準時點為2018年10月1日,是指這次採集的範圍為10月1日之前退役的軍人和在世的採集對象。10月1日之後退役的軍人,因在數據採集標準時點前的身份為現役軍人,所以按照現役軍人類別採集其家屬信息。10月1日之後去世的採集對象,根據其家屬意願進行採集。

3. 軍校學員是否納入採集範圍?

答:

以是否擁有軍籍為依據。如果軍校學員有軍籍,則納入採集範圍,按現役軍人類別採集其家屬信息;如無軍籍,則不納入採集範圍。

4. 現役軍人家庭屬在哪裡採集?怎麼採集?

答:

現役軍人家屬信息採集,結合退役軍人信息採集點同步受理,通常以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或居委會採集點進行信息採集(部分採集點以鄉鎮、街道統一設立)。

採集時,攜帶現役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複印件、士官證複印件、義務兵證複印件等)和身份證原件(交複印件)、戶口本及現役軍人家屬所需資料(親屬關係證明,如結婚證、部隊團以上單位開具的證明),到戶籍所在地退役軍人信息採集點進行信息採集。

5. 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如何採集信息?

答:

各地各級機關、各類企事業的組織人事部門,要全面準確掌握本系統、本單位的採集對象整體情況,並宣傳動員他們積極主動申報登記。

6. 敏感部門的退役軍人身份特殊,是否應予採集?

答:

採集單位對於身份敏感特殊的退役軍人是否納入採集範圍,應充分尊重其本人和單位意見。

各類涉軍群體別再迷茫,信息採集重點再補充!

7. 信息採集範圍中的復員軍人包括哪些人員?

答:

包括作復員安置的軍隊幹部和在1954年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人員,包括原在民政部門管理的在鄉老復員軍人和其他部門管理的離休退休老復員軍人。

8. 為什麼沒有將復員幹部單獨列項採集信息?

答:

此次信息採集,能夠歸併的類別儘量歸併,並在不同類別內通過相關數據項,區分不同群體。復員幹部是復員軍人的一種,可以通過詳細信息,區分開特定群體,所以沒有單獨列項。

9. 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病故軍人遺屬範圍如何確定?

答:

“因公犧牲軍人遺屬”主要包括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不論是否享受定期撫卹金,均在採集範圍內。享受定期生活補助的建國前錯殺後被平反人員子女也在採集範圍內。“病故軍人遺屬”主要包括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關於哪些人員死亡後屬於因公犧牲軍人和病故軍人,按照《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確定。

10. 軍休幹部家屬是否在統計範圍?

答:

軍休幹部只採集本人信息,不採集其家屬信息。

11. 退役士兵戶籍性質如何填寫,是以入伍時還是當前戶籍性質為準?

答:

採集退役軍人身份信息時,填寫當前戶籍性質;採集退役士兵類別信息時,在“入伍時戶籍性質”選項中,以入伍時戶籍性質為準。

12. 信息採集後,將為現役軍人家庭懸掛光榮牌,光榮牌懸掛地點如何確定?

答:

基本原則是每名現役軍人,只懸掛一個光榮牌。一般來說,未婚的掛在父母家,已婚的掛在自己家。

各類涉軍群體別再迷茫,信息採集重點再補充!

13. “目前仍由軍隊直接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如何採集信息?

答:

原則上就近採集,由幹休所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負責採集。可以採取上門集中採集服務,上門採集前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應與該幹休所管理單位進行溝通協商。

14. 開除軍籍或除名的人員是否採集信息?

答:

對開除軍籍人員一律不予採集。除名的退役士兵採集信息,在“安置方式”選項中,列入“取消安置待遇”項。

15. 已成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退役軍人,是否納入採集範圍?

答: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退役軍人,均納入採集範圍,可在身份證件項填寫護照號碼。可到原戶籍地或大陸就近地參加採集,以原戶籍地審核為原則。

16. 已取得國外居留證的退役軍人,長期在國外生活,且沒有身份證和戶口本,只有退伍證或轉業、復員證。這部分人員信息是否採集?如何採集?

答:

華僑是指旅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已取得國外居留證的退役軍人,如保留中國國籍,持有中國護照可納入採集範圍,證件號採用護照號碼。

17. 退役證件上姓名與身份證不一致怎麼辦?

答:

應以身份證登記的姓名為準。同時應提供戶口本等相關證明材料,證明二者為同一人。如無相關證明材料,應由本人出具情況說明並以適當形式留存。

18. 軍工企業或建設兵團人員如何採集?

答:

以曾經是否屬於現役人員為依據。如在軍工企業或建設兵團時屬於現役軍人,後轉為工人的,可納入退役軍人採集範圍;如在軍工企業或建設兵團時僅屬於軍隊管理,不屬於現役軍人或屬於未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無軍籍職工,不納入採集範圍。

19. 退出現役的因戰因公1-4級殘疾軍人因病死亡,遺屬享受病故軍人遺屬待遇的,是否採集?

答:

根據《軍人撫卹優待條例》規定,此類遺屬享受病故軍人遺屬撫卹待遇,應按照病故軍人遺屬類別納入採集範圍。

20. 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病故遺屬是否納入採集範圍?

答:

按照《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等政策規定,軍休幹部病故後,其遺屬享受病故軍人遺屬待遇,應按病故軍人遺屬類別納入採集範圍。

21. 地方領導幹部曾兼任軍隊職務的是否採集?

答:

以是否擁有軍籍為依據。如果地方領導幹部兼任軍隊職務且有軍籍的,納入採集範圍;沒有軍籍,不納入採集範圍。

22. 軍隊離退休幹部如何採集信息?

答:

信息採集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落實,以採集對象戶籍所在地申報採集為基本原則。因軍隊離退休幹部由軍休服務機構統一管理,相對集中,故可在戶籍所在地或軍休機構所在地統一申報登記採集,各軍休機構可聯繫具體採集單位上門採集。在外地居住的軍休幹部,可在居住地採集信息。

23. 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是否納入採集範圍?

答:

以是否加入解放軍為依據。起義後加入解放軍的,納入採集範圍,軍齡從加入解放軍之日起算;起義後未加入解放軍的,不納入採集範圍。

各類涉軍群體別再迷茫,信息採集重點再補充!

24. 原隸屬於武警序列的公安邊防、消防、警衛等正在陸續進行改革,是否納入採集範圍?如採集是按現役還是退役認定?

答:

按照改革方案統一轉隸的武警有關部隊,以數據採集時間標準節點(2018年10月1日)為依據,在採集時間節點前轉隸退役的,可按退役軍人類別採集;時間節點後轉隸的,可按現役軍人類別,採集其家屬信息。

25. 轉業志願兵為何沒有單獨列項採集信息?

答:

《兵役法》規定,現役士兵包括義務兵役制士兵和志願兵役制士兵,義務兵役制士兵稱義務兵,志願兵役制士兵稱士官。《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明確,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規定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所以在對象分類中,志願兵在退役士兵這一大類下進行了單獨設置。對轉業志願兵,在志願兵欄目下通過“退役安置方式”選項進行了細化。

26. 採集對象是否可在非戶籍地參加採集?

答:

按照《退役軍人事務部關於做好當前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的通知》(退役軍人部發〔2018〕37號)精神,信息採集以戶籍地採集為原則。為方便採集對象參加採集,已在信息採集系統中增加了異地採集功能,不在戶籍地居住的採集對象,可在經常居住地申報登記。

27. 為何沒單獨設置“參戰”“參試”選項,全面採集參戰參試方面信息?

答:

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和關心在服現役期間參加過作戰、參加過核試驗的退役軍人,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服務保障政策。是否屬於退役參戰參試人員,有嚴格的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序,下一步還要專門組織進行核查確認。此次信息採集不涉及參戰參試身份認定和相關待遇問題,已經認定的退役參戰參試軍人信息已有登記,不會因為不採集該項內容而影響其享受的待遇。

28. 為什麼要在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安置方式中單獨設立“企業軍轉幹部”選項?

答:

此次信息採集工作中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安置方式“企業軍轉幹部”選項是指2000年12月31日之前退出現役並安置在企業的軍隊幹部,屬於計劃分配的一種類型。考慮到國家曾針對部分企業軍轉幹部出臺一系列優惠優待政策,為方便統計、精準掌握安置在企業的軍轉幹部的人員數量等情況,故單獨設置“企業軍轉幹部”選項。

29.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參保信息如何採集?

答:

此次信息採集主要是瞭解掌握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是否參加各類社會保險,以及參保類型。對於參加社保的具體狀況,將在後期補充完善數據過程中,通過有關部門間的交叉比對和信息共享獲得,此次不採集。


來源:軍路,內蒙古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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