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地求生最近很多關於“對陶”的討論,今天從法律角度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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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地求生論壇最近很多討論“對陶”這件事,有些人覺得只是娛樂下無傷大雅,有些人覺得是違法的涉嫌“聚眾賭博”,作為一個法律專業的人,今天我就從法律角度來分析下這個事情。

其實,遊戲裡面對陶這事已經好多年了,特別是穿越火線CF遊戲裡面,10個人一起分成2組,然後對打,輸的一方給贏的一方衝QB,玩了有好幾年了。那絕地求生遊戲裡面什麼是對陶呢?俗稱“民間訓練賽”,就是每人交5元錢,然後大家一起開黑,費用由組織者統一收取,最終比賽的前三名有獎勵(比如吃雞給200塊錢),人數一般都在60-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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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人說賭博,那麼我們先來看看法律如何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規定,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以營利為目的或者以賭博為業,我想職業選手參加這個對陶比賽,肯定不是為了賺吃雞的那點錢,也肯定不是以這個為業,所以參與者要構成刑事犯罪基本不可能的。那麼我們再看來看什麼是聚眾:組織、招引多人進行賭博,本人從中抽頭漁利。按照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的司法解釋,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或者抽紅5000元以上或者參與資金累計總額5萬元以上,就可以構成賭博罪。而且,最近也很多新聞微信群、QQ群“搶紅包”組織者被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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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YY直播管理員發佈的通知

所以,從法律角度來說,參與對陶的成員是不會構成犯罪的,如果被舉報,被查的話,最多可能受到治安處罰,但是對於組織者,如果一旦被認定是盈利為目的,那麼是有可能被按賭博罪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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