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重慶購房落戶新政策

購房入戶須知:

受理條件

(一)市外居民凡購買房屋開發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門出售的產權房屋,取得產權證並實際居住的購房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含19歲以下在校生)可申請入戶,且有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

(二)市內居民凡購買房屋開發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門出售的產權房屋,取得產權證並實際居住的購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同居住的父母可申請入戶。

​申請材料

(一)市內遷入的,居民持相關手續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齊全當場辦結。具體手續如下:

1、申請人書面申請(16歲以上人員);

2、申請人及隨遷家屬《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住房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繳房款發票、開發商證明);

4、親屬關係證明(如結婚證等);

5、用工合同或個體經營執照原件及複印件;

6、民警調查報告;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市外遷入的,具體手續如下: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隨遷家屬《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親屬關係證明;

4、住房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繳房款發票、銀行還款記錄);

5、用工合同或個體經營執照原件及複印件;

6、暫住證明;

7、民警調查報告;

8、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人備齊以下材料後交派出所戶籍窗口審核,派出所審核後,市內遷入由派出所審批,10個工作日審批,審批同意後,由入戶地派出所通知居民辦理落戶;市外遷入報分局審批,自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審結,分局開具《准予遷入證明》,派出所自接到審批決定起,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凡一次性在主城區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購房人及家人遷入購房地入戶,不受學歷限制。日前,重慶市政府公眾信息網公佈了該市在購房入戶方面出臺新政策:凡一次性在主城區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購房人及家人遷入購房地入戶,不受學歷限制,執行時間暫定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新政策指出,凡一次性在渝中區、南岸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經開區、高新區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包括全產權房、按揭房、二手商品房)且實際居住的人員(不含境外人員),購房人、配偶以及16週歲以下未成年子女(在校生不超過19週歲)准予遷入購房地入戶,不受學歷限制。

此外,現在的購房入戶新政策還規定,如果購買主城九區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成套商品房,仍按《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公安局關於加快我市城鎮化進程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渝辦發〔2003〕129號)及《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公安局關於解決進城農民工戶籍問題意見的通知》(渝辦發〔2006〕171號)文件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公安局關於加快我市城鎮化進程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規定,凡在主城區購買房屋開發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門出售的房屋的人員,申請在主城區入戶,須同時具備購房人均建築面積30平方米以上並實際居住,須大專以上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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