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的女人:一個月閃婚,半年離婚,所謂合適的婚姻其實就是湊合


全文共979字數,閱讀時3-5分鐘!

31歲的女人:一個月閃婚,半年離婚,所謂合適的婚姻其實就是湊合

01.

被父母逼瘋了,見了所謂的高富帥相親對象。我一度認為,現在的男生應該多數是含蓄的。直到我見了他,原來男人可以直接到,第一次見面就和你商量婚禮的細節。

為了避人耳目,我特意選擇了靠角落的餐桌。他很禮貌、也很客氣,但他也很急切。他告訴我,他今年已經32歲了,如果彼此合適的話,他希望一個月內結婚。

首先,他覺得戀愛挺浪費時間的;其次,他覺得戀愛的最終結果就是為了結婚;最後,他認為好的婚姻一定是“合適”大於“愛情”。

31歲的女人:一個月閃婚,半年離婚,所謂合適的婚姻其實就是湊合

可恨的是,當時的我竟然被他說服了。我如今已經31歲,就像我媽說的:“你啊,年齡在一天天增長,選擇的範圍就在一天天縮小。”也是,婚姻中更重要的是合適,哪來那麼多的愛情。

他忙著操辦婚禮,爸媽忙著通知親戚,反而我這個主角,像極了局外人。

我拼命的說服自己:“每個人都和自己一樣,每個人的婚姻都是枯燥平淡的、每個人都不會因為愛而去結婚。這世界上根本就沒有什麼愛情,差不多就得了。我都31歲了,還有什麼理由去挑選更好的呢。”

31歲的女人:一個月閃婚,半年離婚,所謂合適的婚姻其實就是湊合

02.

一個月後,我們結婚了。半年後,我們離婚了。和朋友談到這段婚姻時,與其說是一段婚姻,我更願意理解成一場夢。明明知道結局不會太好,任然一意孤行的夢。

如果有一天,連結婚這件事,都需要自己說服自己,那這段婚姻一定是糟糕透了。你到底想不想和他結婚,你比任何人都清楚,真的不要委屈自己後,選擇繼續裝糊塗。

握著一個人的手不激動,那是罪過;抱著一個人不想接吻,那也是罪過。愛情是兩個強者的風花雪月,不是兩個弱者的苦大仇深。與其跟一個湊合的人,過一段還湊合的日子。還不如,一個人瀟瀟灑灑度過餘生。

31歲的女人:一個月閃婚,半年離婚,所謂合適的婚姻其實就是湊合

03.

我希望所有人的婚姻都是:

1)愛大於合適

其實所謂的合適,都是將就。愛情中哪有什麼合不合適,無非就是膩了、倦了。然後權衡利弊之後,覺得找個合適的人結婚算了。

反正也不會愛了,反正心也累了,反正都是過日子。既然找不到愛情,那就湊合過吧。合適的心理,就是湊合、就是將就。所以,願婚姻不是合適而是愛。

2)只有想結婚,沒有應該結婚

我30歲、我35歲了,我年齡大了,我應該結婚了。因為年齡而結婚,在我看來就是對自己不負責。就算你敷衍自己,對自己不負責,那也不要耽誤了對方的時間。

31歲的女人:一個月閃婚,半年離婚,所謂合適的婚姻其實就是湊合

只有想結婚的愛情,沒有該結婚的年齡。別讓你的年齡成為結婚的束縛點,更別讓年齡終止你一生的幸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