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考點習題及答案1

2019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考點習題及答案1

【例題·單選題】(2011年)下列各項中,屬於行政法規的是( )。

A.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B.國務院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河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法律淵源。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我國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因此答案是選項B。選項A是部門規章;選項C是法律;選項D是地方性法規。

【例題·單選題】下列規範性文件中,屬於部門規章的是( )。

A.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制定的《吉林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

B.國務院制定的《人民幣管理條例》

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D.財政部頒佈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經濟法的淵源。國務院所屬的各部、委、行、署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是部門規章的制定主體,選項D屬於部門規章的範圍。

【例題·多選題】(2010年)下列各項中,可以成為經濟法主體的有( )。

A.政府

B.各類企業

C.非營利組織

D.外國人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經濟法主體的範圍。從人們通常所瞭解的主體形態,可以將經濟法主體分為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

【例題·判斷題】(2012年)從權利與義務的對應程度來看,經濟法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經濟法主體權利義務。經濟法主體的權利義務具有“不對等性”。

【例題·單選題】下列經濟法主體中,不屬於依法接受國家宏觀調控和市場規制的主體是( )。

A.中國人民銀行

B.商業銀行

C.經營者

D.消費者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經濟法主體的分類。中國人民銀行屬於我國重要的調控主體。

【例題·多選題】(2013年)下列各項中,屬於民事法律行為的有( )。

A.甲商場與某電視生產企業簽訂購買一批彩電的合同

B.乙撿到一臺電腦

C.丙放棄一項債權

D.丁完成一項發明創造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行為。選項BD是事實行為,不是法律行為。

【例題·單選題】小王欲購買小李的一輛二手車,但對該車的車況不放心。於是二人在買賣該車的合同中約定,如果在該車上一年年檢有效期滿之前,能順利通過下一年度年檢,小王就購買該車。該約定是( )。

A.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B.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C.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D.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附條件的法律行為。附條件的法律行為,是指當事人在法律行為中約定一定的條件,並且把該條件的成就與否作為法律行為效力發生或者消滅根據的民事法律行為。本題中“該車能順利通過下一年度年檢”即為生效條件。

【例題·判斷題】(2017年卷I)陳某與李某約定,在李某結婚時,陳某將自己的一套房屋贈與李某。該贈與行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李某是否結婚是不確定的,因此本題是附條件,不是附期限。

【例題·單選題】對於可撤銷民事行為,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 )。

A.在該行為被撤銷前,其效力已經發生的,視為未發生

B.該行為的撤銷應由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行使

C.撤銷權人對權利的行使擁有選擇權

D.該行為一經撤銷,其效力溯及到行為的開始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可撤銷民事行為。可撤銷民事行為被撤銷前,其效力已經發生,未經撤銷,其效力不消滅。即其效力的消滅以撤銷為條件。

【例題·單選題】(2015年)在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下列行為可由他人代理完成的是( )。

A.訂立遺囑

B.登記結婚

C.租賃房屋

D.收養子女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代理的適用範圍。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如遺囑、婚姻登記、收養子女等。

【例題·簡答題】甲行政機關依法委託專門從事政府採購代理業務的乙公司代理採購一批專用設備,並授權乙公司與中標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乙公司在與中標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時,雙方秘密商定,乙公司在若干合同條款上對中標供應商予以照顧,中標供應商作為答謝提供給乙公司一批辦公設備。請問乙公司代理簽訂採購合同的行為是否有效,由此給甲行政機關造成的損失應由誰承擔責任?

『答案解析』乙公司代理簽訂合同的行為無效,給甲行政機關造成的損失應由乙公司和中標供應商承擔連帶責任。乙公司在行使代理權時,利用代理權牟取私利,不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其行為屬於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濫用代理權行為。根據《民法總則》的有關規定,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例題·單選題】(2013年)下列各項中,不屬於委託代理終止的法定情形是( )。

A.代理期間屆滿

B.代理人辭去委託

C.被代理人恢復民事行為能力

D.被代理人取消委託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委託代理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1)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3)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5)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選項C是法定代理終止的情形之一。

【例題·判斷題】(2017年卷II)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或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同一糾紛,不能再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仲裁的基本原則。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例題·單選題】(2017年卷II)下列各項中,屬於仲裁法律制度適用範圍的是( )。

A.融資租賃合同糾紛

B.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C.離婚糾紛

D.行政爭議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仲裁法》的適用範圍。由於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不同於一般的經濟糾紛,它們在解決糾紛的原則、程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點,應適用專門的規定,因此,《仲裁法》不適用於解決這兩類糾紛,選項B錯誤;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是不能進行仲裁的,因此選項C錯誤;仲裁事項必須是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且當事人有權處分的財產權益糾紛。由強制性法律規範調整的法律關係的爭議不能進行仲裁。因此,行政爭議不能仲裁,選項D錯誤。

【例題·單選題】(2014年)下列各項中,屬於《仲裁法》適用範圍的是( )。

A.自然人之間因繼承財產發生的糾紛

B.農戶之間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的糾紛

C.納稅企業與稅務機關因納稅發生的爭議

D.公司之間因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仲裁的適用範圍。根據《仲裁法》的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糾紛,可以仲裁,選項D正確。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是不能進行仲裁的,選項A不正確。其次,仲裁事項必須是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且當事人有權處分的財產權益糾紛。由強制性法律規範調整的法律關係的爭議不能進行仲裁。行政爭議不能仲裁,選項C不正確。另外,由於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不同於一般的經濟糾紛,它們在解決糾紛的原則、程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點,應適用專門的規定,因此《仲裁法》不適用於解決這兩類糾紛,選項B不選。

【例題·單選題】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糾紛,可以仲裁解決。下列各項中,符合我國《仲裁法》規定,可以申請仲裁解決的是( )。

A.甲某與村民委員會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B.甲、乙兩企業間的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C.甲、乙兩人的繼承遺產糾紛

D.甲、乙兩對夫婦間的收養合同糾紛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仲裁的適用範圍。根據《仲裁法》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糾紛,可以仲裁。而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行政爭議不能提請仲裁;勞動爭議、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不屬於《仲裁法》所規定的仲裁範圍。

【例題·簡答題】甲稅務局向乙百貨商場購買了一批辦公用品,因辦公用品質量問題與該百貨商場發生糾紛。同時,甲稅務局又因向乙百貨商場徵收增值稅而與其發生爭議。請問這兩項爭議是否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

『答案解析』在前一爭議中,由於雙方處於平等主體地位,所發生的爭議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財產糾紛,根據《仲裁法》的規定,雙方的糾紛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在後一爭議中,雙方屬於行政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所發生的爭議屬於行政爭議,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不屬於《仲裁法》的適用範圍,雙方的糾紛不能通過仲裁方式解決。

【例題·單選題】甲、乙發生合同糾紛,繼而對雙方事先簽訂的仲裁協議效力發生爭議。甲提請丙仲裁委員會確認仲裁協議有效,乙提請丁法院確認仲裁協議無效。關於確定該仲裁協議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應由丙仲裁委員會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作出決定

B.應由丁法院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作出裁定

C.應根據甲、乙提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的時間先後來確定由仲裁委員會決定或丁法院裁定

D.該仲裁協議自然失效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仲裁相關規定。根據規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例題·多選題】(2015年)下列關於仲裁協議效力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仲裁協議具有獨立性,合同的變更、解除,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B.仲裁協議具有排除訴訟管轄權的效力

C.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只能請求人民法院裁定

D.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沒有約定且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仲裁協議。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選項C表述不對。

【例題·多選題】(2017年卷II)根據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屬於無效仲裁協議的有( )。

A.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與他人訂立的仲裁協議

B.因一方違約而被相對人依法解除的買賣合同中包含的仲裁協議

C.當事人就繼承糾紛約定仲裁的仲裁協議

D.一方採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的仲裁協議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仲裁協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協議無效:(1)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範圍的;(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3)一方採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

【例題·單選題】(2013年)甲、乙簽訂的買賣合同中訂有有效的仲裁條款,後因合同履行發生的糾紛,乙未聲明有仲裁條款而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了該案,首次開庭後,甲提出應依合同中的仲裁條款解決糾紛,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下列對該案的處理方式中,正確的是( )。

A.法院與仲裁機構協商解決該案管轄權事宜

B.法院繼續審理該案

C.法院中止審理,待確定仲裁條款效力後再決定是否繼續審理

D.法院終止審理,由仲裁機構審理該案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仲裁協議。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後,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題目中是在“首次開庭後”才提出異議,因此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

【例題·簡答題】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份承攬合同,並在合同中單獨規定了仲裁條款,約定雙方發生合同爭議時提請某仲裁機關仲裁(假定該仲裁條款合法有效)。事後甲公司發現在訂立合同時對有關事項存在重大誤解。請問甲公司是否可以根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某仲裁機構申請撤銷合同?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人民法院是否應當受理?

『答案解析』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機構申請撤銷合同。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人民法院不應受理。根據《仲裁法》和《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當事人可以據此申請仲裁機構解決爭議。

根據《仲裁法》的有關規定,仲裁協議合法有效的,具有排除訴訟管轄權的作用,對雙方當事人訴權的行使產生一定的限制,在當事人雙方發生協議約定的爭議時,任何一方只能申請仲裁,而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不予受理。

【例題·單選題】甲、乙因買賣貨物發生合同糾紛,甲向法庭提出訴訟。開庭審理時,乙提出雙方簽有仲裁協議,應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對該案件的下列處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仲裁協議有效,法院駁回甲的起訴

B.仲裁協議無效,法院繼續審理

C.由甲、乙協商確定糾紛的解決方式

D.視為甲、乙已放棄仲裁協議,法院繼續審理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仲裁協議。乙應當是在“首次開庭審理前”就提出仲裁協議,則法院會駁回甲的起訴。而現在是“開庭審理時”乙才提出,此時視為乙和甲都放棄了仲裁協議,則法院可以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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