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為手持借條就勝券在握,有一種債務打了借條也不受法律保護

借條是證明借貸關係的最有力的證據。但借貸關係的發生必須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

如果借貸不是雙方真實自願的意思表示,這時的借條還有效力嗎?

不要以為手持借條就勝券在握,有一種債務打了借條也不受法律保護

小王一家公司的會計,工作認真負責,每個月工資也不錯,雖然沒有結婚,但日子也過的很有滋有味。小王平時愛點賭博,他常說小賭怡情。

一日,小王從棋牌室出來,在街角的拐彎處,被兩個男的抱住手腳,一個人拿個大麻袋直接套住了他的頭,三個人抬著他被扔進了一輛貨車,然後就是幾個人的拳打腳踢,打的小王要死要活的。

打人中間有個領頭的人說話了:讓他寫個10萬元的借條。

小王不寫,小王就是本本分分的工薪階層,他到哪裡弄10萬元錢啊,小王不寫,任那些人怎麼擺弄他,怎麼毆打他,折磨他,就是不寫。他沒有見過這麼欠債的,他不會借10萬元,他也還不起這10萬元,他的生活離10萬元太遙遠了。

小王太倔強了。領頭的喊話了:如果你不給我寫借條,我就要了你的命。

這下,小王害怕了。小王是家中的獨子,他要是有個好歹,他的父母可怎麼辦呢。如果只是小王一個人怎麼打他,他都能承受,只是不能死掉,如果他死了,他父母的後半生該如何過。於是,小王趕緊把10萬元的借條就寫好了。

小王寫好借條後就被這些人丟在了馬路邊,他找到派出所報了警。

打小王的幾個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機關抓獲。

不要以為手持借條就勝券在握,有一種債務打了借條也不受法律保護

那麼,小王被威脅之下寫的借條到底有效沒效呢?

答:一方在被威脅之下寫的借條是無效的。法院不會判決小王還這個錢的。

相反,打小王的幾個人將面臨刑事處罰。

不要以為手持借條就勝券在握,有一種債務打了借條也不受法律保護

所以,欠債要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產生債務,一方在被威脅之下,即使書寫了借條也是無效的,也不會產生真的債務關係,更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相反,如果你威脅了對方,或將面臨嚴重的刑事責任。 

所以,欠債一定要雙方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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