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武漢綠地中心限高後,又一高樓,和綠地中心隔江形成長江之門的漢口某高樓又主動降高,原規劃666米,現在高度47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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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電子地塊,長江左門。。。
武漢市公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告武告字(2018年)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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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簡介與主要限定條件:
P(2018)137號地塊位於江岸區沿江大道與四唯路交匯處(詳見規劃用地範圍線)。該項目規劃總淨用地面積29972平方米(含6200平方米公園綠地,以上面積均以實測為準);規劃用地性質為商務用地、商業用地、公園綠地,土地分類為商服用地、公園與綠地;該項目最大計容面積控制在425000平方米以內,其中地上計容面積控制在415980平方米以內(其中商務商業建築面積378980平方米,立體停車庫37000平方米),地下商業計容建築面積不大於9020平方米;最高容積率按計容建築面積與淨用地面積比值計算;建築高度不得突破該區域淨空管理相關要求(主體建築高度約475米);建築密度結合具體方案審定;綠地率按《武漢市城市綠化條例》執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商服40年。
建築與城市設計要求:
1、該項目功能可包含商業、旅館、辦公等業態;主體建築為一棟展示武漢長江主軸左岸形象,並與對岸呼應形成長江之門意向的超高層建築。
2、建築佈局及立面造型須考慮長江二橋、二七長江大橋、漢口江灘、武昌江灘等重要視點的城市形象及空間界面。
3、項目位於六合路傳統特色街區內,建築應與周邊歷史風貌建築相協調。
4、項目用地內建築後退沿江大道道路紅線不小於55米,與市人大建築臨江界面一致。
5、項目臨沿江大道控制寬度不少於40米、用地面積不少於6200平方米的集中公園綠地,可結合建築後退道路紅線距離作為公共開敞空間統一建設,並設置出入口等設施。綠地由該項目土地競得單位負責建設,建成後需向社會公眾開放。
6、項目應遵照《武漢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技術規定》、《武漢市建築管理審批指導意見(試行)》、《湖北省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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