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古鎮“123”工作法提升村級監督委員會能力

南古鎮“123”工作法提升村級監督委員會能力

為充分發揮村級監督委員會在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村級監督委員會成員的履職能力,打通監督執紀“最後一公里”,南古鎮實行“123”工作法全面提升村級監督委員會業務能力、履職能力、監督能力。

“1”個例會,提升業務能力。實行每季度召開一次村級監督委員會會業務培訓會,分別從工作職責、監督內容、監督程序、農村“三資”管理、履職臺賬建立、五級聯動平臺運用、規範農村大操大辦、重點監督事項、廉政風險點排查等10方面進行培訓,全面提升了村級監督委員會業務水平。

“2”項制度,提升履職能力。一是建立月報季聽制度。“月報”以日誌的形式記錄本月村級監督委員會工作開展情況,次月2日前將本月細化到日的工作情況報鎮紀委;“季聽”為每季度集中聽取村級監督委員會協助黨支部抓反腐倡廉工作情況,落實監督責任情況,村主要領導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遵守廉潔自律規定情況,問題線索排查、收集情況,規範農村大操大辦情況、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等8項內容。二是執行考核制度。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考核機制,實行日常監管與集中考核相統一。鎮紀委定期、不定期對村級監督委員會履職情況、完成任務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將檢查結果計入年終考核。對各村級監督委員會成員履職情況進行年終考核和民主評議,併成立考核小組以聽取彙報、查看痕跡材料等方式進行現場考核。同時,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聽取村級監督委員會對村務監督工作情況的彙報,並對監督工作進行評議。

“3”本臺賬,提升監督能力。一是規範村級監督委員會履職臺賬。村級監督委員會每月對村務決策、村務公開、三資管理、熱點難點問題、強農惠農政策落實、工程項目建設、脫貧攻堅等進行監督,並逐條進行登記,形成履職臺賬。二是完善“三資”管理臺賬。各村對轄區內所有資金、資產、資源再次全面摸查,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形成“三資”管理三套臺賬,每套臺帳一式三份,一份由村本級保管,另兩份臺賬分別交由鎮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代理中心及鎮紀委存檔備查。在“三資”運行中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隨時調整“三資”臺賬數據,做到賬賬、賬表、賬實、賬證、證證“五相符”。三是建立民情臺賬。為方便群眾隨時來訪,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各村設立群眾接訪服務點,各村黨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村級監督委員會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實行常態化接訪,並對接訪事項及時進行登記,形成民情臺賬。(呂得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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