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募集機構和監管機構有哪些區別?

《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規定了募集機構應當與監督機構簽署賬戶監督協議。

但是在操作的過程中,不少人還是會把這兩個混為一體的,所以現在不少人以為這個監督機構與託管機構是同一機構嗎?他們可以是同一機構嗎?在這裡給大家進行了簡單的梳理和對比,讓咱們能夠在短時間理清楚!

託管和監管機構的區別!


託管機構:基金託管人由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擔任。

私募基金的募集機構和監管機構有哪些區別?


商業銀行擔任基金託管人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其他金融機構擔任基金託管人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基金託管人的責任有哪些?


私募基金的募集機構和監管機構有哪些區別?


(一)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二)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三)對所託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四)保存基金託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五)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六)辦理與基金託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七)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見;

(八)複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九)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十)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

(十一)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募集監督機構


私募基金的募集機構和監管機構有哪些區別?


  •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規定,梳理關於募集監督機構的相關內容

1.募集機構

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在中國證監會註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已成為中基協會員的機構。

2.監督機構:

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以及中國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機構。監督機構應當成為中基協會員。

我們在日常工作中經常講到的募集監督機構,其實就是指的監督機構,他們按照法律法規和賬戶監督協議的約定,對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實施有效監督,承擔保障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劃轉安全的連帶責任。

3.募集監督賬戶

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用於統一歸集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向投資者分配收益、給付贖回款項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後的剩餘基金財產等,確保資金原路返還。

4.募集監督協議

指募集機構與監督機構簽署的賬戶監督協議,明確對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的控制權、責任劃分及保障資金劃轉安全的條款。

選擇募集監督機構時有哪些注意要點?

  • ①監督機構應當是中國基金業協會的會員。


②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可以在同一私募基金的募集過程中同時作為募集機構與監督機構。但是這種情況下,這些機構應當建立完備的防火牆制度,防範利益衝突。

③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確定募集監督機構之後,需要向中國基金業協會報送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及其監督機構信息。

兩者關聯幾何


私募基金的募集機構和監管機構有哪些區別?


那麼,重點來了!

私募基金必須要有募集監督機構與託管機構嗎?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中國基金業協會報送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及其監督機構信息。這就是說,每隻私募基金都必須要有募集監督機構。

在實操過程中,募集監督往往與託管掛鉤,統一稱為外包服務,很多人會將兩個概念混淆,在此需要特別提示的是:私募基金募集監督機構不等同於託管機構,私募基金可以無託管機構,但必須要有募集監督機構。

目前法規並沒有對私募有強制託管的要求,也就是說:基金合同約定要託管的,需要由基金託管人託管;未選擇託管的,需要在合同里約定建立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注意,儘管當前並未有法規要求私募基金一定要進行託管,但就數據來看,有相當一部分私募基金選擇了託管。有數據顯示,至少有超過70%的已登記私募基金選擇了進行託管。

豐華國瑞(北京)財務顧問有限公司,是一家有國有控股注資的金融服務公司,是專業從事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類金融公司收轉註冊,工商註冊、財務代理、商標註冊、大額投融資、上市併購、股權轉讓、股權收購等各種資質審批的代理服務機構。針對各行各業,尤其金融行業等提供全方位服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