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光伏要聞回顧及價格走勢8.20-8.27

一、歐盟取消對中國太陽能產品最低進口價格要求

1、在布魯塞爾舉行的一次會議上,歐盟大多數成員國決定不再對中國進口的的晶硅體太陽能光伏組件和電池實施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因此,最低進口價格(MIP)規定很可能在9月3日結束

2、歐委會於8月23日拒絕了一項依據EU2071/366和2017/367法規決議對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進口光伏電池和組件進行反傾銷過期複審的請求

3、MIP期滿終止後,越南和泰國的供應商將填補中國出口商在印度市場留下的空白,而中國的出口商則將再次聚集於歐盟市場。這種情況將使競爭加劇,從而帶來組件價格的降低,並有可能刺激無補貼光伏項目的增長。與此同時,"臺灣和馬來西亞的供應商們"將在歐洲面臨中國同行的競爭,在印度市場面臨來自第三方供應商們的競爭。太陽能光伏電池的價格,由於MIP 的取消及其他因素,將發生"顯著"變動。

二、印度保障性關稅始末

1、2017年12月,印度財政部下屬的保障措施總局(DGS)發起光伏產品保障性關稅調查。申請人印度太陽能製造商協會(ISMA)代表印度國內的5家光伏企業,申請對進口的光伏電池(無論是否封裝成組件)實施保障性關稅,以保護本國產業免受進口產品的嚴重損害。

2、2018年1月,保障措施總局發佈公告,宣佈對光伏保障性關稅的初步調查結果,同時提出建議對進入印度的太陽能光伏產品(包括晶體硅電池及組件和薄膜電池及組件)徵收70%的從價稅作為臨時保障性關稅,為期200天,而在同年4月又對外宣傳取消該建議實施。

3、2018年6月,印度工商局下屬的貿易救濟總局(DGTR)再次就關於進入印度的太陽能光伏產品實施保障性關稅問題舉行聽證會,目前並無具體的提案公佈,聽證會將會再次被舉行。

4、2018年7月,印度工商局下屬的貿易救濟總局(DGTR)針對太陽能電池的保障性關稅調查提出正式建議:第一年25%的保障性關稅,第二年的前6個月為20%,後6個月則是15%。2018年7月30日,印度財政部發布針對光伏產品保障性關調查最終裁決。

5、2017年8月13日再次發佈公告暫緩徵收

上述防衛性關稅,待8月20日公聽會前暫不強烈要求支付太陽能相關產品的保障性關稅,至今尚未有相關結論傳出。

6、印度保障性關稅具體實施:

印度財政部下屬的保障性關總局(DGS)針對光伏產品保障性關調查最終裁決,自2018年7月30日起,對中國、馬來西亞及發達國家的太陽能電池產品徵收保障性關稅。如若該進口貨物同時被徵收反傾銷稅,則可在保障性關稅內扣除。

三、新奧能源綜合能源服務業務實現跨越式增長

1、新奧能源在綜合額能源業務領域已耕耘多年,2018年實現跨越式增長,綜合能源業務加速落地,全國佈局,東北、西北實現突破,聚焦優質園區,批量落地項目,併購泛能科技,提升核心競爭力。綜合能源銷售實現營收3.69億元,同比增長276.5%,新簽約綜合能源項目131個,達產年綜合能源銷售規模364.24億千瓦時/年,在建項目38個,累計已投運項目46個。

2、新奧能源上半年營業額398億元,同比增長28.1%,核心利潤23.89億元,同比增長25.3%,每股基本盈利1.64元,同比增長7.9%。

四、無補貼光伏示範項目為何仍需指標控制?

1、據悉,國家能源局將在近期組織一批無補貼光伏示範項目建設,去補貼項目將於2018年10月前後開始申報,2019年3月前後開工,2019年9月30日前或者12月30日前併網發電。

2、由地方發改委協調降低相關非技術成本,並承諾保障電能消納問題,每個申報省份的項目規模大約在300-500MW左右。在非技術成本中,土地租賃成本、接網費用佔比較重,佔到總投資成本的20%以上。

3、綜合來看,控制指標,無疑是對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進程的又一次推動,也是政府對光伏行業的一種保護行為。

五、中國首條量產規模IBC電池及組件生產線西寧正式開工建設

1、項目總預算為5.8億元(人民幣,下同)。項目建設規模為年產200兆瓦N型IBC太陽能電池和組件,年平均創利稅5549萬元,2020年初投產後,

將成為國內第一條電池轉換效率大於23%的IBC量產示範線,組件功率達到330瓦(60片)。

2、該項目投產後將成為國內首條低成本、高效率的N型IBC電池及組件生產線,量產組件成本2.37元/瓦,對照目前青海光伏電站,光伏度電成本可降低至0.263元/千瓦時,低於青海省火電上網的標杆電價0.3247元/千瓦時,系統效率可達到85%。

六、關於苗圈昊源等七家光伏電站偽造《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評估報告》的通報

1、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信息通信研究所通報:2018年6約-7約山東省630併網工作期間,陸莊綠曉光伏電站、茂盛源東光伏電站、板崮盛康光伏電站、南劉融邦光伏電站、黃西三銳光伏電站、東大中陽光伏電站和苗圈昊源光伏電站偽造我單位的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評估報告,侵犯我單位合法權益,影響我單位正常業務。

2、根據山東電網要求,光伏電站併網前需進行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評估,測評單位應為國家能源局認可的電力行業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單位,具備條件的單位基本為:中國電科院、國網電科院等。

七、價格走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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