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溫州市紀委通報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

2018-11-14 07:05 | 清廉溫州

最新!温州市纪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1月13日,溫州市紀委通報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具體案例如下:

1、瑞安市馬嶼鎮副科級幹部鄭獻智消極應付巡察整改意見問題。2017年11月,馬嶼鎮黨委將瑞安市委第四巡察組反饋的後姜村徵地資金結算不及時問題,交由鄭獻智負責處理。在整改期內,鄭獻智既未跟進協調落實,也未主動報告情況,消極應付,導致該項工作長期未得到落實,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10月,鄭獻智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2、泰順縣三魁鎮原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陳貴兩執行惠民政策不作為、不負責問題。2014年12月至2016年2月期間,陳貴兩對民政救助補助專項資金髮放疏於監管,審核工作流於形式,不作為、不負責,導致縣裡下撥的54.7萬餘元專項資金被侵吞。此外,陳貴兩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5月,陳貴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鹿城區文廣新局失察失職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問題。2014年至2017年,某餐飲公司租賃該局下屬單位鹿城區文化中心管理的店鋪用於餐飲經營。租賃期間,時任鹿城區文化中心主任楊少華等人責任心缺失,未正確履職,造成該餐飲公司長期拖欠租金、水電費254萬餘元。2018年4月,楊少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鹿城區文廣新局因負有領導責任,局長季新揚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分管副局長陶玉燕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4、甌海區仙岩街道社會事務辦主任劉波等人慢作為問題。仙岩街道500千伏輸變電工程拆遷安置房建設項目自2007年12月立項,直至2017年12月底仍未竣工驗收。其間,項目前期審批和招投標工作歷時5年,主體工程工期延誤650天。2018年1月,因履職不力、慢作為,甌海區住建局、仙岩街道辦事處受到通報批評處理,仙岩街道社會事務辦主任劉波、村鎮建設辦主任杜海土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原標題《最新!市紀委通報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編輯 邵晨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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