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區紀委監委關於2起專項治理典型案例的通報

各黨(工)委、黨組,裕隆工業園區,小黑河鎮、各街道辦事處,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各紀工委、派駐機構、巡察機構、區紀委機關各部室:

為推動工作有序開展,警示黨員幹部,現對我區2018年查處的2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種表現”、“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專項治理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玉泉區昭君路街道辦事處五里營村委會主任張海計違規處置村集體資產、不正確履職的問題

2011年玉泉區昭君路街道辦事處五里營村委會主任張海計在實施五里營村農業產業項目過程中,沒有依法辦理相關土地使用手續、沒有正式簽訂合法可行的土地使用協議的情況下,陸續支付土地款,導致後續工作因為無法律依據難以推進,給村集體造成資產流失的風險;五里營村委會、小區項目指揮部在五里營小區建設期間,用建成的多處住宅、公寓、車位等村集體資產共向10家企業抵頂工程款,向村民出售幼兒園、超市,抵頂和出售村集體資產均召開了村民代表大會表決同意,但是均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評估且資產數量較大;2009年五里營村召開村“兩委”會和村民代表會議,研究制定了《五里營村民住宅小區分房分配集資方案》。但是在後期具體實施過程中,由於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導致住房分配混亂無序。對於存在的問題,村“兩委”及項目指揮部未予及時制止,導致住宅分配無序,群眾上訪、越級上訪反映問題。

張海計身為共產黨員和基層組織負責人,未能正確履行職責,在決定集體重大事項和履行職責方面嚴重不負責任,存在多項違紀問題。對其存在的違紀問題,2018年4月8日,中共呼和浩特市玉泉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給予張海計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二、玉泉區103省道呼市西出城口徵收工作領導小組工作人員朱大明工作失誤,任寶亮審核不嚴的問題

2014年1月19日,玉泉區103省道呼市西出城口徵收工作領導小組與被拆遷戶簽訂拆遷房屋補償安置協議書。朱大明作為被拆遷房屋平面圖的繪製人,因其工作失誤繪製的房屋平面圖導致出現分戶套取補償款的情況,任寶亮作為審核批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負責人,在工作中沒有履行好審核責任,被拆遷戶通過上述分戶行為套取拆遷補償款58.8萬元。2018年3月7日,玉泉區監察委員會給予朱大明行政記過處分,給予任寶亮行政警告處分。

上述典型案例,涉及國家公職人員和基層黨員幹部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處置集體“三資”等方面的問題,不僅直接侵害群眾利益,而且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形象,破壞黨群幹群關係。全區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十種表現”、和集中整治“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力度,深入自查自糾,認真整改,切實履行各項制度。玉泉區紀委監委將從嚴執紀監督問責,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確保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中共玉泉區紀委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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