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時代“楓橋經驗”棗莊檢察版

李曉波 楊涵

近年來,棗莊市檢察機關認真學習借鑑“楓橋經驗”,在信訪工作中突出司法人文關懷,堅持有理推定、有過推定、有解推定、有難推定,主動作為,綜合施策,努力把信訪問題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人民群眾滿意度逐年提升。

有理推定,關注合理訴求

有理推定:接到信訪案件後,先從主觀上作群眾有冤屈或有難處的推定,充分認識到即便信訪人只有百分之一的“理”,檢察機關也要盡到百分之百的努力。

換位思考。堅決摒棄先入為主的慣性思維,將心比心、以心換心,尊重事實、誠懇待人,站在群眾角度考慮問題,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真心實意幫助解決群眾的困難和問題。

合理應對訴求。對確屬檢察機關管轄的訴求,認真受理,重點督促,加強協調,確保妥善解決;對法理之外、情理之中的訴求,及時跟進,全面疏導,提出建議,促使息訴罷訪;對過高、無理的訴求,盡力解釋,耐心說服,適度批評,引導信訪人迴歸理性。

延伸工作效果。在釋法說理的過程中,注重從法理向倫理延伸、從就案論案向源頭治理延伸,開展正面、積極的引導,不激化、不擴大矛盾或引發新的矛盾,力爭使信訪人滿意而歸。

2016年以來,全市共辦理涉檢信訪1730件,化解矛盾糾紛489件,辦結率均達100%。

有過推定,全面公開審查

有過推定:對刑事申訴案件,都先將其推定為有“過錯”的案件,進行全面、公開、細緻的審查,確保有過必查、有錯必糾。

公開通報。對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頻發高發、人數眾多、案值巨大的集體訪,通過案件信息公開和推送系統,通報進展情況,穩定群眾情緒,保證案件順利審結起訴。

公開答覆。主動接受社會對信訪案件的監督,積極運用第三方參與化解、律師代理等機制,對6起刑事申訴案件、15起控告申訴舉報案件作出公開答覆,取得良好效果。

公開聽證。對疑難複雜的信訪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律師、學者和相關領域專業人士、基層組織代表等參與公開聽證,徵詢各方意見,促使信訪難題有效解決。

52歲的魏某曾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刑滿釋放後以辦案人員刑訊逼供等為由,提出刑事申訴。市檢察院受理後,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將審查結果對魏某進行了公開答覆。由於案件說理透徹、答覆過程公開,魏某表示認同檢察機關的處理結果。

2016年以來,全市通過“有過推定”共化解各類刑事申訴案件25件(起),群眾滿意率100%。

有解推定,多方聯動成合力

有解推定:把每一件信訪案件都作為可以解決的問題進行辦理,定包案領導、定專人、定時間、定方案,千方百計尋求辦法,促成定分止爭、案結事了。

加強內部銜接。控申部門與業務部門聯合接訪,共同答疑釋惑,力爭將矛盾化解在首辦環節;與警務部門分工協作,果斷處置集體訪、告急訪等非正常信訪,維護良好的接訪秩序。

加強外部協作。與公安、法院、信訪等部門和基層社區建立聯動機制,落實聯席會議、情況通報、案件督辦等制度,促進構建信息互通、意見互商、力量互借、優勢互補的信訪工作格局。

加強上下協同。對確實難以處理的矛盾糾紛、有越級訪風險的案件,及時向上級院彙報進展情況及存在的風險隱患,認真聽取指導意見,必要時採取督辦、聯合辦理等形式,進行合力攻堅。

有難推定,彰顯人文關懷

有難推定:辦案過程中,對刑事被害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重點關注,制定出臺救助實施辦法,多渠道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創新救助機制。建立“一受理、二審核、三見面”司法救助機制,嚴格依法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後對申請資料進行初步審核並移送政法委進行二次審核,見面瞭解申請人情況、對申請人進行心理疏導、對救助情況跟蹤回訪,提升了救助效果。

拓展救助途徑。採取提供法律諮詢、申請法律援助、協調申請低保等方式開展救助,特別是對因特殊情況急需救助、救助金尚未到位的,由檢察機關先行墊付相應款項,緩解燃眉之急。

監督救助過程。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對救助的受理審查、救助金的發放使用,進行全程監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在報紙、微博、微信等媒體和檢察服務大廳公示救助情況,最大限度維護困難群體權益。

2016年以來,開展司法救助19起,為刑事被害人支付救助資金48.6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