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出台《意見》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

甘肃出台《意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

甘肃出台《意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

近日,甘肅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支持全省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在維護公益方面的法律監督職能,依法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法治甘肅建設。

《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全局和高度,深刻認識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的重大決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來,積極支持和配合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為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意見》共分四個部分,從把握公益核心、突出監督重點、強化案件辦理、依法規範監督、注重監督效果、自覺接受監督等六個方面對檢察機關做好公益訴訟工作提出要求,從源頭預防、配合調查、訴前程序、出庭應訴、溝通協調等五個方面對行政機關支持配合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從組織領導、外部監督、工作保障、輿論宣傳、配合機制、司法審判等六個方面對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監委、法院提出要求,確保《意見》精神落實見效。

《意見》明確要求,要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出發,高度重視祁連山生態環境、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依法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專項資金使用等領域公益訴訟工作。要拓展案源線索,加強立案工作,創新檢察建議發揮作用的方式方法,加強檢察建議落實情況跟蹤監督,對經過訴前程序後公益仍未得到有效保護的情形,依法及時提起訴訟,形成嚴格執法與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動。正確處理依法保護公益與促進經濟發展、監督糾正行政違法行為與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履職、辦案數量與辦案質量等重大關係,努力實現公益訴訟司法辦案法律效果與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意見》強調,檢察機關根據案情,需要調閱、複製有關行政執法卷宗材料,詢問行政機關相關人員,行政機關應當積極配合,必要時可以商請檢察機關開展聯合調查和檢查。各級行政機關要高度重視訴前程序,對照檢察建議內容進行全面自查,整改落實情況納入績效考核。被訴行政機關要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提交答辯狀,不得拒絕或者無正當理由遲延答辯舉證。案件開庭,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裁判生效後,被訴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自覺履行。各級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要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制、聯席會議機制、信息共享機制,向檢察機關開放行政執法信息數據庫,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和司法監督信息資源共享。

《意見》要求,各級黨委要主動聽取檢察機關專題彙報,協調解決公益訴訟工作中的困難問題,保障公益訴訟工作依法開展。對配合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所需的調查取證、環境監測、鑑定評估、信息化大數據平臺建設等費用,納入省級財政預算。對於有關行政機關在規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就檢察建議不回覆、不採納或不整改等行為,由紀檢監察委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對於領導幹部干預、插手公益訴訟的,以及袒護、包庇本部門本行業損害公益行為的,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第172期第1條

甘肃出台《意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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