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裝修一拖再拖,扔下爛尾工程跑路了,家裝找裝修公司不能馬虎

公寓裝修一拖再拖,扔下爛尾工程跑路了,家裝找裝修公司不能馬虎

張女士與川青社簽訂的裝修合同。(張女士供圖)

承諾6月15日完工,可拖著拖著,裝修公司竟人去樓空了。負責人不回微信不接電話,張女士看著自己被“爛尾”的公寓,很鬱悶也很無奈。

顧客:本該6月完工,拖著拖著“爛尾”了

據瞭解,去年9月,張女士就與蘇州川青社建築裝飾有限公司簽訂了住宅裝飾工程合同。合同約定,從今年3月6日開始,由川青社負責為張女士在吳江區阿爾法公館的公寓進行裝修。公寓約40平方米,分上下兩層裝修,裝修金額為6.1萬元。原本約定的完工日期為5月21日,由於中途有一些改動,完工日期順延至6月15日。

然而約定的時間到了,裝修的進度卻落下了。張女士說:“房子裝好之後是預備出租的。川青社催我們付工程款的時候很積極,可我們催進度的時候卻總在敷衍,一直拖,說找不到工人。”直到9月9日,川青社的負責人手寫了一張協議給張女士,承諾9月13日完工。如果做不到,將租下張女士公寓,為期一個月,並付租金。“寫了這張協議之後,他就一直說在買裝修材料。大約半個月後,見裝修沒有動靜,我就找到門店,協商過後負責人給了我2300元租金。接著,就徹底失聯了。”張女士說。

國慶長假前,張女士前往川青社位於東太湖大道的營業地,卻發現已是人去樓空。從物業處得知,川青社不僅拖欠了房租,還有好幾戶業主房屋的裝修,和她的公寓一樣被“爛尾”了。當時,張女士已按照合同要求,付了95%的款項,可門、踢腳線、衛生間,還有不少工程沒有完成。

店方:顧客也該擔責,工程基本完工

記者撥通了川青社負責人胡先生的電話,他承認工期拖延這麼久確實自己該承擔一部分責任。但合同簽訂半年後才開工,物料人工都上漲了,而張女士方面不及時付款也是重要原因。胡先生說:“就剩兩扇門和一條踢腳線,基本完工了。5%的尾款我沒收,又給了她2300元,加起來也夠她另外找人把活幹完了。”同時,他確認門店已經歇業,他不再從事裝修這一行。“如果不滿意,那就起訴我吧。”胡先生說。

對此,張女士很氣憤,“每個節點都按時付款,只有一次我老公出差,拖了一兩天。剩餘的工程也沒他說的那麼少,另外花了6000元,找的裝修公司耗時近一個月才完工。”張女士認為,雖然尾款和一個月房租加起來有五千多元,可拖延這麼久,額外耗費了很多精力,川青社應當給予補償。

業內人士:裝修市場魚龍混雜,選擇時要謹慎

蘇州市裝修裝飾行業協會副秘書長、市消保委裝修裝飾行業監督站站長嚴小平說,目前裝修市場準入門檻較低,普遍魚龍混雜。消費者在選擇裝修公司時,儘量挑選正規的、有品牌的。簽訂合同時,也要注意細節,看合同條款的權利義務是否對等,違約責任是否明確。

嚴小平說,如果與消費者發生糾紛的裝修公司是裝修裝飾行業協會會員單位,協會接到投訴後有義務介入處理。但目前市場上的裝修公司,95%都不是在行業協會內。一旦有糾紛,消費者可向當地消保委投訴。(文章來源:姑蘇晚報 責編: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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