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被忽視各國有妙招

老人不被忽視各國有妙招

新修改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在2013年7月1日實施。新法明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實際上,養老不光是中國的問題,處於各個發展階段的國家同樣面臨這一問題,這些國家也都採取了相應的措施。

印度:“忽視老人”判入獄3個月

人口眾多,經濟處於高速發展期,印度社會似乎也有著中國的影子。隨著經濟不斷髮展,“分居”成為社會習俗,老人隨即被看做負擔。2007年,印度通過一項法律,規定如果孩子不照顧父母,將被關上3個月。

印度如此做法是因為,在這個一向注重敬老的國家,如今拋棄或者虐待老人的報道卻不斷出現。實際上,印度並不算是老齡化國家,2007年時三分之二的人口都在35歲以下,超過60歲的人口約8100萬,這一數字預計2016年將達1.13億。

美國:沒有全國性贍養法律

在美國,由於人口地理分佈很廣,很多兒女都不住在父母身邊,而且習慣獨立生活的美國人,老年人也並不願意依賴兒女。目前美國50個州當中,僅30個州的法律要求子女在年老的父母無法照顧自己的情況下贍養他們,其餘州沒有這方面的要求,而且要建立全國性贍養父母法律的努力也未曾奏效。

北歐:規定子女與父母居所距離

相比來說,在保障老人權益方面,北歐國家的作法更為量化。據報道,瑞典、芬蘭等北歐國家的法律中,都有關於子女對父母精神贍養的具體要求。這些要求以量化的方式具體規定了子女與父母的居住距離,每年、每月、每週甚至每日應當與父母接觸的時間和次數,連子女與父母談話的忌語都受到限制,從而最大限度地從立法上保證贍養行為的質量。

日本:也曾“棄老”如今保障健全

日本是發達國家中老齡化最為嚴重的國家,65歲以上的老人佔總人口比例超過20%。日本老齡化的一個特點是老年人與子女同居比例的下降,“空巢老人”在日本也十分普遍。

二戰後,隨著就業女性比例的擴大和小家庭的誕生,使獨居老人增多、家庭式的看護能力下降,出現了一些老年人自殺、老年人被虐待等現象。為保障老年人精神生活的豐富和身心健康,日本政府著手健全法律制度,包括《生活保護法》、《老人福利法》等等。如今在東北亞國家中,日本具有較為健全的老年人社會保障制度。

中國:“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

對於中國的“常回家看看”等條款正式入法,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教授齊章安表示,這些條款本身就是一種引導,體現了政府和社會對老年人的一種責任,對整個社會都是一種推動。另有專家認為,解決老人贍養難題,還需建立健全社會化養老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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