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無車承運人試點企業名單,該行業稅收籌劃應如何著手

無車承運人,對大多數來說,是一個新興名詞,說它是一個詞語,倒不如說這是一個新興的行業,業內人士對它是非常熟悉的,這意味著物流行業新時代已經來臨,只要把握好機會,物流行業的一個更朝換代的時代來臨了。

交通運輸部:無車承運人試點企業名單,該行業稅收籌劃應如何著手

那到底什麼是無車承運人呢?無車承運人是以承運人身份與託運人簽訂運輸合同,承擔承運人的責任和義務,通過委託實際承運人完成運輸任務的道路貨運經營者。無車承運人具有資源整合能力強、品牌效應廣、網絡效應明顯等特點,利用互聯網手段和組織模式創新,有效促進貨運市場的資源集約整合和行業規範發展,對於促進物流貨運行業的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具有重要意義。

2018年2月8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發佈布了關於無車承運人試點考核合格企業名單的通知,通知內容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的通知》(交辦運函〔2017〕1688號)印發實施後,各試點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要求對試點企業進行了考核。我部在與各省充分溝通協商的基礎上,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優化調整了部分考核指標,並依據部無車承運試點運行監測平臺統計數據和各省考核情況對試點企業進行了複核,共有229家無車承運試點企業考核合格,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予以公佈,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續試點資格。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無車承運人試點運行監測工作的通知》(交辦運函〔2017〕256號)公佈的無車承運試點企業名單,對考核合格的試點企業延續試點期一年(考核合格試點企業名單詳見附件1),向符合相關規定的試點企業頒發經營範圍為道路普通貨運(無車承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對不在考核合格試點企業名單內的企業,終止無車承運人試點資格。

交通運輸部:無車承運人試點企業名單,該行業稅收籌劃應如何著手

二、完善監測平臺功能。進一步優化部、省無車承運試點運行監測平臺信息比對規則,加強對企業接入數據的自動監測比對,提高智能校驗水平。加強與全國道路運政管理信息系統、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等的合作對接,共同做好“人、車、戶”資質信息、重型普通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入網信息、車輛軌跡信息等無車承運業務的綜合監測工作。

三、提高數據報送質量。試點企業要如實、準確、及時報送全部無車承運業務單證,避免數據漏報、錯報,降低運單綜合異常率。考核合格的試點企業要在現有無車承運人運單的基礎上,增補資金流水單(技術規範見附件2),並於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與部、省兩級監測平臺的對接,4月1日起上傳資金流水單。

四、做好異常單證處理。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及時查看部監測平臺反饋的異常信息,督促試點企業及時處理異常單證,對試點企業提交的車輛資質異常申訴進行及時校驗,切實履行考核和督導責任。

五、做好數據保密工作。部、省兩級監測平臺要提升網絡安全整體防護能力,保障試點企業運單等數據上傳交互過程中的信息安全。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技術支持單位在試點運行監測工作中,對試點企業上傳的相關數據要嚴格保密,不得利用數據進行商業開發。

交通運輸部:無車承運人試點企業名單,該行業稅收籌劃應如何著手

此通知是交通運輸部辦公廳於2018年2月8日發佈的,距此事件已經過去半年之久了,名單中的229家企業,在我國各省市都算得上市龍頭企業了,大多現在也已經做得風生水起的,那麼隨之而來的稅收問題也應然而生,面對如此大規模的企業,我國是不是也有相關的政策,來解決一下大企業的稅收問題呢?依法誠信納稅是納稅人的義務和覺悟,企業避稅方式有很多,然而合理報稅才是企業節稅、避稅的最佳選擇。今天在這裡就為大家推薦一個合理合法的稅收窪地政策,只要將企業註冊在有優惠政策的稅收窪地(註冊式,不用實地辦公),兩種方式:

1、有限公司(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根據地方財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財政扶持獎勵;企業所得稅按照地方財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財政扶持獎勵。

2、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一般納稅人):這種方式是對於缺乏或無法取得進項的企業,可以註冊成個人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對所得稅進行核定徵收,所得稅稅率可降低至0.5%-3.5%,其增值稅還有返還獎勵,通過納稅籌劃解決企業成本、個人所得稅、分紅等問題。

辦理細則:1行業幾乎無限制。 提供一站式後期服務。 2辦理時間快,一週內出執照,稅務報道三天後可領F票。 3註冊費用3000元,提供代賬服務(小規模300/月,一般納稅人500/月)。4個人獨資企業一般納稅人可以核定。 5有限公司註冊一年後可以核定企業所得稅,稅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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