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婚姻法新規:發生這2種情況,不分家產直接淨身出戶!

在現在的生活中,我們經常會聽到“離婚”這個詞,一段感情走不到頭,確實會最後導致離婚,有的人說兩個人組合在一起本身就不容易,家庭生活的美滿需要雙方共同來經營,在對方沒有犯原則性問題的情況下還是不要離。但是如果真的到了非離不可,我想沒有誰想要離婚,今天我們來看一下2019婚姻法新規,以下發生這2種情況,是不準平分家產的,直接淨身出戶。

2019婚姻法新規:發生這2種情況,不分家產直接淨身出戶!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淨身出戶,淨身出戶顧名思義就是錢財,房子,孩子,妻子,全都放棄,自己隻身一人搬出去。一旦夫妻雙方感情破裂,面臨離婚時,一方都希望自己能夠多分財產,對方少分甚至不分財產。很多人以為只要對方出軌或者有家庭暴力等等情形下,對婚姻具有過錯,便可以多分財產,其實這個是錯誤。淨身出戶的第一個就是重婚或者婚內非法同居,重婚和婚內非法同居則是犯法的行為,可以進行法律處分。而出軌是道德問題,不能要求過錯方淨身出戶,但是情節嚴重到出現重婚或有配偶者再婚期內與他人非法同居的行為,在離婚時就可以要求賠償,即過錯方少分財產,這是被法律支持的。

2019婚姻法新規:發生這2種情況,不分家產直接淨身出戶!

其次就是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有個朋友,因為家庭瑣事導致離婚,不但淨身還揹債出來的,一棟樓房歸女方20萬左右,3萬的債他揹著,孩子歸男方,離後知道女方多年還有存款,但女方沒說啊,男的也沒在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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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可以淨身出戶的2種情況。我給大家解釋清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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