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分手了。
分手的原因比較可笑,一件小事,總的來說她不願理解,我不願退讓。
沒有第三者,沒有出軌,沒有爭吵,沒有虧欠,也沒有誰讓誰感到疲憊。
就是有天她突然告訴我說不愛了,我說那好,那就分手吧。
我們都很決絕,也是兩個心硬的人,相處許久沒鬧過分手,分手就一次,說分就分。
在最後的時間,她問了那個最老土的問題,“你愛過我嗎?”
我如實相告:“你問的問題到現在毫無意義。但是我愛你,到現在也是。”
我應該是一個堅強的人,早些年的經歷讓我不會輕易被打倒。
更讓我明白了,大多數時間,吃飽肚子比情愛更加重要,生命更是高於一切。
所以這次我告訴所有人,包括自己,我只有一點點難過,但是更多的是動力,我要繼續前進,不會因此而停下腳步。
我很感謝她,我曾經是一個極端的人,也是在很多地方吝嗇的人。
她改變了我很多,讓我變得柔軟了,也寬容了。對許多事情不像過去那樣非黑即白,我開始接受灰色。
甚至這次分手了,我沒有像早些年那樣,決絕的斷絕一切相關聯繫,我平靜的說出了希望以後繼續做朋友。
也是直到這一刻,我明白自己到底變了多少。我覺得我開始平靜了,也重新上路了。
直到剛才,在公交車上聽歌的我突然淚崩了,毫無前兆,毫無預警得難過了起來。
我低下頭,害怕別人看見。我用雙手捂著眼睛,假裝睡覺,害怕別人發現。
坐在角落裡,像一個熟睡的乘客。
我想無論如何我不會再去找她了,也不願再複合了。在她之前我談過戀愛,搞過好多曖昧,但是都不是因為喜歡開始。
凡是我喜歡去主動追的,又從來不能成功。我常常開玩笑說現在才是我的初戀。
和她一開始我也是小心翼翼的,一點點的把剩下的心展現出來,把弱點一點點交給她。
她耐心的,熱情的一點點引導著。她是一個熱情開朗的人,只是這樣的人他們所謂的感情來的太快,去得太急。
我一點也不恨,我曾經記仇的性格也被她改變了不少;又或許只是不夠愛,或許只是有一點點喜歡,然後就在一起了。
我是一個驕傲的人,一個極端的人,一個自私的人,一個倔強的人。
但是我記得那天分手了之後,我打電話給她,告訴她:如果你真的連100天都等不了,那我去找你,像你希望的那樣,只要你還喜歡我。
她對我說:我知道你會後悔,那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我說:那打擾了,再見。
作為男生,分手後輕鬆,平靜,再難過,然後平靜,最終在某個寂靜的深夜痛哭一場,再度恢復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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