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了20條「實招」 引導金融機構支持民營和小微企業

11月2日,記者從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下稱“營管部”)獲悉,該部門聯合北京市銀保監局籌備組、證監局等五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北京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從貨幣政策、政策協同、激勵機制、考核評估和營商環境等五方面提出20條支持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將更多資金用於支持民營和小微企業發展。

設置70億元專項再貼現額度

《實施意見》指出,將不少於70億元的再貼現額度專項用於支持小微和民營企業,力爭每年累計辦理小微和民營企業票據再貼現不少於120億元。

今年以來,人民銀行增加再貸款、再貼現額度共3000億元,支持金融機構擴大對小微、民營企業的信貸投放。記者獲悉,結合北京轄區金融機構再貼現業務需求情況,營管部將向人民銀行總行新爭取的再貼現額度,全部用於支持小微和民營企業,目前配置的專項額度達到70億元,在營管部全部再貼現額度中佔比超過60%。

為用足、用好專項再貼現額度,營管部同時著手對再貼現業務管理制度進行修訂,簡化審批流程,明確對低於一定金額的小微、民營企業票據,要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提高再貼現額度使用效率,進一步保障實現120億元的年度投放目標。

11月2日,營管部在中關村中心支行新設“中關村示範區再貼現窗口”,重點支持中關村示範區科技型民營和小微企業票據融資。當日受理首批共兩家金融機構(北京銀行中關村分行、國機財務公司)的再貼現申請,涉及票據83張。

此外,《實施意見》表示,要用好300億元的常備借貸便利額度,為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發放小微和民營企業貸款提供流動性支持,將未經人民銀行內部(企業)評級的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納入常備借貸便利的合格抵押品範圍。

將定向降準資金傳導至小微企業

此前,市場一直有疑惑,定向降準釋放的資金如何能精準傳導至小微企業?《實施意見》完善了宏觀審慎評估(MPA),在“信貸政策執行情況”中增設臨時性專項指標,引導定向降準範圍內的金融機構將淨釋放資金用於發放小微企業貸款,並要求該類機構的小微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不高於2018年第一季度小微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

記者獲悉,前期營管部對轄內銀行利率定價進行了深入的督導調研,轄內95%以上的銀行已推行了小微企業貸款內部資金轉移優惠價格。為進一步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實施意見》要求轄區內各銀行積極推行小微企業貸款內部資金轉移價格優惠措施,建立健全內部差異化考核和激勵機制;降低小微金融從業人員利潤指標考核權重,增加貸款戶數考核權重,並從資源配置、費用保障、考核傾斜等方面調動相關部門和基層從業人員積極性;建立小微貸款成本、利率、收益分配跟蹤監測機制,確保相關激勵措施向分支機構有效傳導;各銀行新發放小微企業貸款平均利率應較實施內部資金轉移價格優惠措施前有所下降。

用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

近日,人民銀行引導設立民企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向市場傳遞積極明確的支持信號,修復債市融資功能。

《實施意見》指出,積極貫徹落實“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相關政策,集合金融管理部門、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債券市場專業機構等多方合力,發揮人民銀行再貸款初始資金的撬動效應,利用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擔保增信等多種方式,重點支持暫時遇到困難,但有市場、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民營企業債券融資。

在11月2日召開的“北京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推進會”上,記者觀察到,北京市首批3家民營企業與主承銷商、北京中關村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中債信用增進公司正式簽訂意向書。

此外,《實施意見》提出,設立市融資擔保基金,構建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規模,推動建立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各部門將進一步優化企業營商環境,推動減少小微企業融資附加費用,在人民銀行端將企業開戶申請審批時間縮減至1個工作日,完善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機制,探索搭建北京市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平臺,為民營和小微企業創造良好融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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