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能:被安排的不明不白,雙重標準不止這一次!

上海上港與山東魯能的比賽已過去好多天,但是隨著中國足協的一紙罰單,又將眾人的目光聚焦到這場比賽上,因為塔爾德利在升旗儀式前的一個舉動,讓中國足協開出停賽1場的罰單,這或許也沒什麼,

本來升旗就是一個十分莊嚴的事情,但是上海上港球員埃爾克森的舉動似乎也有所不妥,為何只是單單的塔爾德利遭到停賽,卻上港球員倖免於難?

魯能:被安排的不明不白,雙重標準不止這一次!

眾多知名體育人記者也對此事做出了點評,大致的觀點是:第一該罰,畢竟這是給你薪水的國家,要尊重這個國家的體制和尊嚴;第二:足協準則模糊不清,太籠統,可隨心所欲的發揮其想象空間,無法實現統一標準;第三:足協的雙重標準實在太拙劣。

關於足協的規則和塔爾德利的行為小編就不在進行贅述了,只想說一下雙重標準的存在。

1、 關於升旗儀式時的不莊重行為我想在每場比賽中都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有的外援左搖右晃,有的外援抱孩子、哄孩子,有的外援嚼口香糖、交頭接耳交談。以上的問題足協是否進行了作為?是否進行了處罰?聯賽現在進行到末端,關乎到每支球隊的保級亦或爭冠問題,拿出這種理由去處罰俱樂部球員不知是否太唐突?是否在明顯?況且對有同樣不莊嚴的埃爾克森沒有就進行處罰,難道爭冠隊伍不予處置?

魯能:被安排的不明不白,雙重標準不止這一次!

魯能:被安排的不明不白,雙重標準不止這一次!

2、 時間倒退至2017年中超的第2輪上海申花對陣天津權健比賽,申花球員秦升腳踏維特賽爾被停賽6個月,自2017年3月12日-9月11日,罰款12萬元,此期間秦升將缺席22場比賽(不包括足協盃比賽);同年中超比賽第13輪廣州富力對陣上海上港比賽中,因為奧斯卡的連續兩次大腳悶球員事情爆發雙方大規模的衝突,造成了惡劣的影響,賽後足協的辦事效率提升到極致,對奧斯卡進行停賽8場,罰款4萬元的處罰。

魯能:被安排的不明不白,雙重標準不止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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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這兩場比賽的比較,實際上不管秦升還是奧斯卡都嚴重違背了體育道德,秦升故意腳踏傷人,奧斯卡故意開大腳傷人併成功成為爆發兩隊衝突的導火索。孰重孰輕?相信廣大球迷朋友可想而知,為什麼處罰的標準存在差異那?難道外援的能力就能在球場上享有"特權"麼?

魯能:被安排的不明不白,雙重標準不止這一次!

魯能:被安排的不明不白,雙重標準不止這一次!

中國足協的存在是規範聯賽健康有序的發展,是成為每傢俱樂部在比賽中得到公平、公正對待的後防保障,如果自己的標準、規則都沒有參悟明白?或者你們這種不清不楚的條條框框存在於處罰規定裡面,麻煩是否可以加以完善?處罰條例的104條、105條等這些問題是否可以劃定標準?只有公平、公正的處罰才能讓俱樂部、讓球迷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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