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贛州建設局發佈一份通報,部分施工、監理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不履行承諾:項目班子人員連續2-13個月未落實到崗履職!
經研究決定,給予2-13個月的整改時限!
在整改期限內或整改未到位期間,不得參與我市政府投資房建市政公用工程招標項目的投標、不得承接我市非政府投資房建市政公用工程。
通報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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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6 23:55:38 魯班建業通
近日,贛州建設局發佈一份通報,部分施工、監理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不履行承諾:項目班子人員連續2-13個月未落實到崗履職!
經研究決定,給予2-13個月的整改時限!
在整改期限內或整改未到位期間,不得參與我市政府投資房建市政公用工程招標項目的投標、不得承接我市非政府投資房建市政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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