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書記、委員的工作職責

基層黨支部書記、委員有哪些工作職責?黨支部委員的職數和設置怎樣安排才能更符合工作實際、適應工作需要?我們一起來梳理學習。

黨支部委員的職數和設置,應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來確定。一般情況下,支部委員的職數應是單數,以3—5人為宜。最多不超過7人。可分別設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支委多的還可以設副書記、青年委員、保密委員、統戰委員等。黨員人數不足7人的黨支部,一般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人,必要時可增設副書記1人。支部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有些工作不一定要設專門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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