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被關進精神病院,要如何才能證明自己沒病?

假如有天你被關進精神病院,要如何才能證明自己根本沒有病?

相信絕大部分人都曾想過這麼一個問題,畢竟這確實是一個有趣的問題。

如果承認有病,那精神病院歡迎你;

如果否認有病,那正好,這也是精神病的典型症狀之一。

假如你被關進精神病院,要如何才能證明自己沒病?

1976年的奧斯卡最佳影片《飛越瘋人院》,便講述了這麼一個故事。

主角邁克·墨菲就是那個不經意闖入精神病院的正常人。

但他用盡了所有辦法都無法讓護士長相信他是正常人。

在電擊和切除額前葉手術後,他終變成了一個真正不會思考的“非正常人”。

不過,電影劇情畢竟是虛構的,不足為據。

假如你被關進精神病院,要如何才能證明自己沒病?

但不用擔心,在上個世紀的同一時期就有一位著名心理學教授,上演了這麼一起真實的“飛越瘋人院”。

這次實驗雖看起來漫不經心像娛樂,然而卻顛覆了整個精神病的診斷,成了精神衛生領域的一次飛躍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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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羅森漢

1972年,正值美國與越南打得不可開交的時期。

那時剛取得心理學和法學雙學位的羅森漢(David Rosenhan)就發現,身邊不少人以精神病疾病為藉口,來逃避徵兵。

所以好奇的天性便驅使著他一探究竟——偽裝成精神病人到底有多簡單?

他馬上設計好實驗後,便致電多位友人。

就這樣3名心理學家(包括羅森漢本人)、1名研究生、1名兒科醫生、1名精神病醫生、1名畫家、1名家庭主婦,便組成了8人的“偽精神病人聯盟”。

假如你被關進精神病院,要如何才能證明自己沒病?

不過這次行動可不是鬧著玩的,是正兒八經的實驗。

為了不出差錯,這些假病人都需要經過一系列的訓練。

例如在行動前,他們得連續5天不洗澡、不刮鬍子、不刷牙等。

反正就是怎麼邋遢怎麼來,外表看上越不正常,才越容易獲得精神病院的通行證。

那時,他們還需要練習如何把藥丸藏到舌頭底下,等護士走了之前,再吐到廁所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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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一點則是,這些假病人除了自己的名字和職業可以虛構外,他們必須對醫護人員的所有的問題照實回答。

而且他們的唯一病症也被羅森漢設置為,“有人一直在我耳邊發出‘砰、砰、砰的聲音’”,不得假裝還有其他症狀。

他刻意以這種無特殊意義的聲音為主訴症狀,是因為當時的精神醫學文獻中,還未將這類幻聽納為案例。

除此之外,羅森漢也與這些假病人約定好,只要被醫生診斷為需住院治療,他們就要馬上表示之前的幻聽症狀全部消失,並感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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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森漢做實驗的其中一所精神病院

在經過一段漫長的訓練後,羅森漢就和其他7名假病人按原計劃行動,前往各大醫院的精神科掛號了。

實驗進展得出乎意料的順利,因為他們8人無一例外的都被確診為精神病,其中7人為精神分裂症,1人為狂躁抑鬱症。

是的,這些正常、健康的人就這樣被送去治療了。

然而令人驚訝的是,即使入院後這些假病人都表示自己不會再有“砰、砰、砰”的幻聽了,但他們還是得接受各種精神病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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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他們8人在精神正常的情況下,還是平均住院了19天,最長的為52天,最短的也住了一週。

在這段時間內,沒有一個醫護人員發現他們本來就是精神正常的。

而且無一例外,他們最後能夠出院的原因,都是因為病情暫時好轉。

所以也就是說,你只要住進來了,你就是精神病人,不允許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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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奇怪的是,醫生都堅信他們是真病人,但有些精神病院的病人卻能更精準地辨認出誰是正常人。

當時就有名病人對羅森漢說:“你沒有病,你若不是記者,就是教授,專門來視察醫院的。”

在最後一名假病人被“治癒”出院後,羅森漢也提筆寫下他關於假病人的實驗。

1973年,一篇名為《精神病房裡的正常人》(On Being Sane in Insane Places)的論文被刊登在了著名學術期刊《科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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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森漢的論文

這篇論文就像炸彈一樣,震驚了整個精神衛生界,並無情地嘲弄著當時的精神醫學體系。

當時,羅森漢的論文主要提出了兩個關鍵論點:

一是精神病的診斷是多麼不靠譜,竟連正常人和精神病人都無法區分。

二是揭示了精神病的治療過程中病人標籤化的危害。

人一旦被貼上精神病的標籤,這個標籤就會掩蓋掉這個人的所有其他特徵。

也就是說,一個人被認定患有精神疾病,其他人就會把他的一切行為和舉動視為反常,並將這些行為都會歸因於這個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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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森漢對假病人受到的“非人格化”對待統計

例如在醫院裡羅森漢只是單純的依照慣例勤寫筆記,這都會被醫護人員稱為“書寫行為”,認為這是精神分裂症中的偏執的特徵。

就像精神病院的病人說自己沒有病,醫生也會把“否認有病”當成是發病的一種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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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皮策

當時羅森漢這踢館論文一出,幾乎受到全美乃至全世界的精神病醫生的反駁。

其中,一位專攻心理分析的精神病醫生斯皮策(Robert Spitzer),就是最痛恨這項實驗的一人。

他當即寫了兩篇論文,洋洋灑灑共30多頁,就是為了全力反駁羅森漢的實驗研究。

他直指羅森漢的實驗是不符合規範,並有明顯邏輯漏洞的:

“如果我先喝下1升血,然後再隨便掛個急診,一到醫院就吐個滿口鮮血,醫護人員的反應可想而知。他們若診斷我為消化道潰瘍並予以治療,而我卻以此來斷定醫學無法確診病人有沒有消化道潰瘍,這怕是難以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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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羅森漢和假病人們在入院之後,也沒有向醫護人員們坦白他們是來做實驗的。

斯皮策在論文中還指出,他們對醫護人員的不誠實是導致這一結果的主要原因。

“結果是什麼?照羅森漢所言,所有病人都是因‘病情改善’而獲准出院的,這裡‘病情改善’的定義就很明確,就是沒有病症,也就是說醫生能夠看出來這些‘假病人’是神志清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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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森

在這之後,有一家醫院更是不信邪的向羅漢森下了戰書:如果未來3個月內,你再派假病人來,我們絕對一個不漏地都揪出來。

羅森漢肯定不會放過這個機會,毅然應戰並表示要派若干病人到該醫院就診。

這幾乎就是羅森漢原來實驗的反向操作,如果醫護人員能夠診斷出哪些病人是裝的,就算羅森漢輸。

假如你被關進精神病院,要如何才能證明自己沒病?

該醫院檢查出的193個病人中,有41位是假裝的

3個月過去了,醫院果然非常有信心地告訴羅森漢,他們發現了41個假病人。

然而事實卻是——羅森漢一個假病人都沒有派過去。

儘管醫院表示,這其中有一部分是沒有患病但又擔憂的不知情訪客。

但實驗進行到此,羅森漢仍毫無疑問地讓當時的精神病學顏面盡失。

假如你被關進精神病院,要如何才能證明自己沒病?

不過那個年代,就算沒有羅森漢的實驗,精神病學也沒少受世人質疑。

上個世紀60年代,就出現了“反精神病運動”思潮,這場運動的發動者包括一大批著名的精神病學家。

在他們看來,“瘋狂”並不是一種自然的存在,而是由外在的政治、經濟或文化等定義的,不過是維護現存社會秩序的手段。

精神病、精神病患本不存在,那麼對精神病的治療自然更是無稽之談。

那個時期誕生的《飛越瘋人院》,也正是這一運動的直接反映。

假如你被關進精神病院,要如何才能證明自己沒病?

雖然羅森漢實驗有不少矛盾的地方,而“反精神病運動”也具有一定的盲目性。

但無論是羅森漢實驗還是“反精神病運動”,永遠都是現實意義大於其不足,並真切地能推動精神醫學領域的發展。

因為他們讓人們看到,精神科醫生與病人間的權力不平等、精神病治療的標籤化、非人格化等等的各種弊端。

就是這些反對的聲音出現,關於精神病的治療和定位才越來越人性化。

假如你被關進精神病院,要如何才能證明自己沒病?

18世紀建起的瘋人塔

就像當年,羅森漢做實驗時,精神疾病的診斷依據便是參考了精神病學中的“聖經”《診斷與統計手冊:精神障礙》的第二版(簡稱DSM,初版1952年發行)。

在這之後,最痛恨羅森漢實驗的斯皮策就與一群同事合作,徹底地檢查了當時使用的精神疾病診斷手冊,捨棄了很多主觀的描述和空洞的術語,制定了更加嚴格的診斷標準。

假如你被關進精神病院,要如何才能證明自己沒病?

在DSM-3出來之後,也增加近200頁的內容。

根據這個新的診斷標準,想要判定一個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需要15天連續不斷的觀察。

至少羅森漢那只有“砰、砰、砰”的幻聽症狀,是不會被判定為精神障礙了。

但羅森漢也指出,斯皮策即使更新了手冊,也並不是根據真正的科學實驗作出的,而是關起門來用想象炮製的。

當精神病學尚未發展出更具說服力的檢測指標時,診斷總是難以完全地逃脫標籤等主觀性的影響。

假如你被關進精神病院,要如何才能證明自己沒病?

到現在,羅漢森的實驗已經過去了40多年,但他留下的問題卻仍是嶄新的。

即使DSM一直在更新換代,但以現在精神病診斷的標準,也沒有什麼絕對的證據可以證明一個人是健康人還是精神病人。

所以幾乎每一次DSM的修訂,都必將引發一次熱烈的爭論。

而關於精神衛生的發展,也應該在一次又一次的爭論中不斷進步。

勞倫·斯萊特.20世紀最偉大的心理學實驗[Z].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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