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縣法院舉行第八期「桐法大講堂」

桐柏縣法院舉行第八期“桐法大講堂”

桐柏縣法院舉行第八期“桐法大講堂”

4月20日下午,桐柏縣法院利用週五固定學習時間舉行第八期“桐法大講堂”,由首屆全國審判業務專家、桐柏縣法院院長何志向全體幹警講授法官自由裁量權行使與規制。

何院長首先由“眼花花案”和“雲南李昌奎案”兩個典型案例為切入點,通過自由裁量權的界定與成因、為什麼要規則自由裁量權、自由裁量權行使的條件、原則、規制五個方面介紹了法官自由裁量權行使與規制。同時,何院長強調,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換言之,法官的價值在於經驗。作為法官,需要嫻熟的法律知識,更需要豐富的社會經驗,面對訴爭的個案,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充分行使自由裁量權,體現法律的公平正義,實現法律的社會效果,從而化解糾紛,實現當事人利益最大化,做到案件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進程中,桐柏法院大興學習之風,致力於學習型法院建設,讓學習成為全院幹警的價值追求,成為培育法院精神和提升司法公信的有力舉措,進而為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法院幹警隊伍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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