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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威爾士州議會已通過2018年住宅租賃修訂(審查)法案!議會通過了2010年“住宅租賃法”的一系列修訂,旨在增加對租客的保護和確定性,同時確保房東可以保護他們的投資並有效管理他們的房產!
修正案實施了2010年“住宅租賃法”法定審查的大多數建議,幷包括其它改革,新南威爾士州30%以上的人口租房,隨著對優質租賃物業的需求持續增長,這些修訂改革既及時又重要!
這些改革進一步加強了對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護,改善租客的租賃體驗,使租客更容易把租來的房子當成自己家,儘可能減少維修和保養費用方面的糾紛!
對家庭暴力受害者保護
在家庭暴力情況下,租戶逃離暴力伴侶,可即時終止租約,不受違約懲罰。在家庭暴力事件中,受害人或非肇事者的共同租賃人不會對財產損失賠償負責。
如果房東和他的經紀人在家庭暴力的情況下終止了他們的租約,房東也被禁止在租賃數據庫中列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信息!
租賃房最低標準
租賃物業必須在租賃開始時滿足7個最低標準才能適合居住,這些只是最基準標準!
這些是:
租賃房最低配置1.結構良好的財產;2.每個房間都有充足的自然或人工照明,但儲藏室或車庫除外;3.通風良好;4.提供電力或燃氣,並有足夠的電力或氣體出口照明,供暖和電器;5.充足的管道和排水;6.連接供水服務或基礎設施,供應冷熱水,用於飲用,清洗和清潔;7.包含衛生間設施,包括衛生間和洗滌設施,允許用戶隱私。
在整個租賃期間(通過維修)必須保持這些標準!
發佈整改令
新州公平貿易將有新的權力解決租戶和房東之間關於維修和維護以及租戶造成的財產損失的糾紛。這將包括髮布整改命令的能力!
租金上漲每年一次
這些改革將有助於改善租戶對報復性租金增加的恐懼,將他們限制為每12個月定期租賃一次。
其它方面變化
1.提前解除定期租賃的,實行強制性固定租金。新法律生效後,所有3年或3年以下的新定期租賃合同都將收取違約金。違約費為:
如仍有75%或以上租約,可獲4周租金;
如仍有50%至75%的租約,可享有3周的租金;
如仍有25%至50%的租約,可享有2周的租金;
如租約的25%或更少,則為一週租金,
2.讓租戶更容易從新州民事及行政法庭獲得修理令;
3.規定只有房東可以對煙霧報警器進行維修,如果房東不修理煙霧報警器,將會受到處罰;
4.為減少租戶和房東之間關於誰支付電費、煤氣費或水費的糾紛,對獨立計量房作出新定義;
5.明確檢查期間拍攝照片和視頻的相關規定,並將這些照片和視頻發佈出去,為出售或重新出租的物業做廣告,特別是在租戶的財產可見的情況下;
6.阻止租賃數據庫運營商向租戶收取訪問數據庫中自己個人信息的費用;
7.如業主或代理人在租契開始時沒有向租客提供物業狀況報告,業主或代理人會受到罰款。
在制定法規期間,政府將與所有受影響的利益攸關方和社區廣泛協商,包括改革的適當開始日期。
開始日期將考慮房東、租戶和代理商需要遵守新要求的時間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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